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0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制度联系方式
社保中心
于丛
84222730
yucong@
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刘鹃
84661104
juanliu@
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于四清
62330839
SYFZ6233@
信息中心
刘丹
84201375
lanqida@
lichunhui@
人力资源市场司
杨文财
84208248
yangwencai@
职业能力建设司
翟涛
84208450
zhaitao@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王娜
84207522
wangna@
劳动关系司
韩启照
lixiaojun@
农村保险司
刘颖
84207548
liuy@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吴增益
84207504
jianduerchu@
调解仲裁管理司
庞莉
84207606
pangli@
劳动监察局
崔尧
84208404
部内统计人员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厅
樊海平
84202207
fanhaiping@
法规司
王学琳84233Βιβλιοθήκη 24wangxuelin@
规划财务司
饶志刚
84233670
raozhigang@
就业促进司
李春晖
84207457
靳朝辉
64279014
jzh@
张文杰
64283188
zhangwenjie1014@
84207552
hanqizhao@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劳社厅发〔199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失业保险有关情况,我们制定了《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失业保险调剂金收支情况表》、《失业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表》。
《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从199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原劳动部劳统就综8表《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月报、季报同时废止。
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由负责失业保险费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时抄送失业保险司。
其他报表由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失业保险司。
三、填报报表时一律使用我部设计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SMIS4)软件汇总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系统,按规定的上报时间发送到失业保险司信箱内。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失业保险司、规划财务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
附件:《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略)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结束——。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一、报表目录二、调查表式(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LM1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有效期至:20 年月20 年注:本报表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并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当地人社部门;机构性质和主营业务请在对应□中打“√”。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表号:人社统LM2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有效期至:20 年月法人单位名称:20 年(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续)表号:人社统LM2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有效期至:20 年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注:1、本报表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并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当地人社部门。
2、逻辑关系式:02=03+04+05;07=08+09+10+11;13≥14;15≥16+17。
三、指标解释(一) 人社统LM1号表1.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面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等各类公共服务的机构。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承担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的服务机构。
3.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主要面向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公共人才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4.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地方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职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公司性质的机构。
5.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规定,设立的由民间经营、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6.港、澳、台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港、澳、台资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使用手册简易流程范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使用手册(简易使用流程)方欣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07月(使用系统前请仔细阅读本使用手册,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020-联系我们)日益庞大和复杂,对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灵活性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而原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各侧重点不同,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经过近两年的研发和试用,目前基本形成一个具有数据采集、处理、上报、汇总、发布、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全面支持全国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统计调查信息的处理,为提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简易操作流程所涉及到的主要功能包括:重要提示:简易流程可保证全国绝大多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数据的采集处理操作,包括填报、接收、汇总和上报主要功能。
对于劳动部门数量众多的基层填报企业来说,用户只需要数据填报、上报操作即可完成业务办理任务。
对于各级对采集指标需求不同、对分析要求高的社保部门,在手动设置上报对应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报表定制、下发、数据填报、接收、汇总和上报完成业务处理,并通过自定义分析表实现数据的利用。
可用空间。
2、操作系统:windows2000或以上(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2003、windows7等均可);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重要提示:使用windows2000的用户,还需要下载并安装XML解析器:msxml3.msi。
2.系统安装与卸载2.1系统安装找到下载的安装程序setup.exe文件,鼠标双击运行:点击“下一步”,继续;可选择是否要更改目标文件夹,如不需修改,就点击“安装”,系统执行安装操作;重要提示:注意可用空间要大于所需空间。
程序安装完成后,点击“完成”。
系统安装完成,可选中“运行”,关闭该界面后,系统自动运行。
2.2系统卸载从“开始”、“所有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报表统计系统”中,点击“卸载”;点击“是”,系统自动完成卸载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12.10
•【字号】川人社函〔2014〕1154号
•【施行日期】2014.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4〕115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2号)精神,本着精简、效能、统一和适用的原则,省厅对统计报表制度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现将《四川省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填报。
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是准确判断形势、正确分析问题、科学做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是支撑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
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开展调查,认真组织填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数据上报后要及时开展统计分析并按要求将统计分析报告报送省厅各对口部门。
本制度具体内容请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策文件”栏目(/zwgk/)中下载查阅。
附件:1.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2.制度内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10日。
人才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人才统计报表制度
是由中组部、人事部等五 部门制发报表,先自上而下逐 层布置,再自下而上逐层综合、 上报,最终形成全国人才资源 统计资料旳统计制度
人才统计报表制度
工作分工按人才队伍划分
人事部负责统计:
1.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和专业 技术人才;
2.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 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 按清理认定后旳学位统计; ➢ 有两个及以上学位旳,按取得
最高学位统计; ➢ 有两个及以上同等学位旳,仍
填报在同等学位栏; ➢ 多种荣誉学位,不作为学位统
计。
第2表 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基本情况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指在中国境内旳事业单 位管理岗位上工作旳港澳台 及外籍人士。
第2表 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基本情况
有突出贡献旳中青年科学、
技术、管理教授
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有关《优 先提升有突出贡献旳中青年科学、 技术、管理教授生活待遇旳告知》, 以“在理论研究上有重大科学价值; 在专业工作中做出尤其优异旳成绩, 经人事部审核同意旳中青年科学、
技术、管理教授 。
第4表 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情况
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第1表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法人单位代码
根据国家原则《全国组织结构代 码编制规则》,由代码登记主管部门
给每个事业单位赋予旳在全国范围内
唯一旳、始终不变旳法定代码。
第1表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第1表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法人单位代码由 八位无属性旳数字和 一位效验码构成。
第1表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第3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
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分为职业准入资格和职业水平 认证资格。
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GS综合部分(一) 人社统GS1号表1. 下岗失业人员:指年初结转和本年新增下岗职工之和。
(二) 人社统GS2号表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
其中,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局(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局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中心),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企业管理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专业性服务机构。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依法设立,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专门机构。
包括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设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依法受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是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体化办案机构(仲裁院、仲裁办、仲裁中心等)。
5.职业培训(技工教育)教研指导机构:是指主要承担职业培训和技工院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总结推广、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开发、教材开发与推广、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企合作招生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的机构。
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对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和社会认证的机构。
包括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和其它考核鉴定机构。
7.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在街道和乡镇设立的承担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机构,以及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立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人社部发[2009]117号文件附件
人社部发[2009]117号文件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二○○九年十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制定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总体方案。
部门内其它职能机构无权单独制定统计调查项目。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通过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期制度、调查项目公布制度、跟踪检查制度、举报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进行管理。
在统计报表填报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有关规定处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10)
四、主要指标解释 (140)
五、附录 (181)
六、逻辑关系式 (192)
七、部内统计人员联系方式 (205)。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就业部分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就业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2.12•【字号】陕人社函[2011]875号•【施行日期】2011.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就业部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875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3号)文件有关要求和人社部就业促进司2011年“全国就业统计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2年就业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准确掌握报表调整变化内容2012年就业统计报表在去年的基础上做了部分修改和调整,其中EP2表调整了个别宾栏顺序;EP3表的单位由“万元”改为“元”并增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一项;EP4表增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人数”一项;EP8增加了“部队”和“其他”两个宾栏;EP9宾栏2增加了“街道”两字,宾栏9增加了“乡镇”两字;同时在指标解释和逻辑关系式里也增加有关内容,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说明。
按照部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在报表的上报日期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见附件),报表的样式没有更改,上报数据和内容按照部里的统一要求进行填写上报。
二、尽快熟悉SMIS2012软件,掌握软件功能和操作按照人社部要求,从2012年开始,就业统计工作逐步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SMIS2012软件进行填写和上报,请各市区业务人员在省厅统一培训后,迅速熟悉SMIS2012软件的基本功能,尽快掌握此软件的基本操作和使用方法,以便熟练填写,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三、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一)从2012年1月开始,各市区在熟悉SMIS2012软件的基本功能和操作的基础上,会使用此软件填写、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档,从4月份开始正式启用SMIS2012软件填写、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同时要一并把单位盖章的纸质报表传真至相关处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操作手册
1、硬件环境:CPU:英特尔赛扬2.0G以上;内存:512M以上;硬盘:至少保留500M的可用空间。
2、操作系统:windows2000或以上(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2003、windows7等均可);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
过录表分析
用户可完成按单位、按期别、按地区三种方式的过录操作。
报表管理
实现对报表结构(报表制度)的编制;包括在上级下发结构基础上修改报表、从excel中导入报表功能,可实现对宾栏、甲栏的定义、自动计算公式的设置、校验规则(包括表内、表间、跨期)的定义和填报指南、指标解释的定义等。
上报关系
管理
用户为报表或表包定义报送关系,从而保证系统按照定义好的上报关系进行数据填报、接收、汇总和上报,上报关系管理分为手工和自动两种方式,默认情况下是自动的,即用户在数据填报和接收时自动建立单位和报表对应关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操作手册
1.系统简介
1.1主要功能
自2008年原人事部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服务对象日益庞大和复杂,对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灵活性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各侧重点不同,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经过近两年的研发和试用,目前基本形成一个具有数据采集、处理、上报、汇总、发布、管理功能的软件系统,全面支持全国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统计调查信息的处理,为提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程序安装完成后,点击“完成”。
系统安装完成,可选中“运行”,关闭该界面后,系统自动运行。
人力资源月报制度
人力资源报表制度制度编码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表管理职责第三章报表周期第四章报表内容及运用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所属公司公司主责部门人力资源部签发人:年月日起草人主责部门负责人审核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员工代表人力资源报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全面、及时地对各公司人力资源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规范总部及各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月报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报表管理职责”、“报表周期”、“报表内容及运用”等内容。
第二章报表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人力资源报表制度的拟定,培训、执行与监控;(二)负责收集整理人力资源系统内各单位的人力资源报表,并汇总各子公司报表,制作完成汇总报表;(三)对各子公司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对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指导第五条子公司人事行政部职责(一)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并加以分析,形成子公司人力资源综合报表;(二)负责每月将真实、准确的子公司人力资源报表准时上报给子公司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三)负责本公司人力资源报表的审核签字、存档备查。
第三章报表周期第六条人力资源月报周期: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第七条人力资源年报周期:每年3月25日至次年3月24日第八条子公司人事行政部须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的人力资源月报呈报给子公司总经理,在次月20日前将经总经理审阅后的公司人力资源月报及月报分析呈报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须在次月24日前将上月的人力资源月报及月报分析呈报给分管副总裁。
第十条子公司人事行政部须在每年4月15日前将上年度的人力资源年报呈报给子公司总经理,在4月20日前将经总经理审阅后的公司人力资源年报及年报分析呈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须在每年5月10日前将上年度的人力资源年报及年报分析呈报分管副总裁。
第四章报表内容及运用第十二条各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按照统一的报表模版填写月度报表及年度报表,包括:人力成本费用报表、人员编制报表、人员变动报表、培训报表、绩效考核结果报表和报表分析。
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我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的统计工作,并且逐渐建立了完善的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将对2021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
二、统计报表制度的基本情况2021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了各项数据,并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进行了上报。
这些数据涵盖了就业人口、失业率、社会保障覆盖率、职业培训情况等多个方面,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深度评估在对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深度评估时,首先需要重点关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数据是准确的,相关部门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决策。
还需要注意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及时更新的数据可以更好地反映当前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而完整的数据则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更多的线索。
还需要评估报表制度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个良好的统计报表制度应该能够快速、高效地收集和整理数据,同时对数据的保密工作也要做到位。
管理水平的提高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广度探讨除了关注统计报表制度本身,我们还需要从更广的角度探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
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受到疫情影响的特定行业和群体。
而社会保障方面,也需要关注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总结与展望2021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在不断完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用版4篇】目录(篇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3.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4.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展望正文(篇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
这些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二是强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各级部门和人员在统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求各级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人员培训等,以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篇2)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3.制度的实施方法和措施4.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展望正文(篇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制度的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部署。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督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的反映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政策拟制、强化管理和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数据支撑,根据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XX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统计工作机构。
第三条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内容包括集团XX公司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统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不在岗职工生活费统计、企业人工成本总额统计、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等相关报表的月报、季报、年报及集团公司临时要求填报的其他类报表。
第四条实行统计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为便捷、高效、准确的反映集团XX公司人力资源整体状况,各单位应按照集团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统计工作职责分工第六条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统一对外”制度。
集团XX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
集团XX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统计工作需要设置劳资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统计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统计工作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和本级工作需要,组织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统计标准。
(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
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查询,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负责统一管理并对外公布人力资源统计相关数据信息。
负责收集、整理并编印统计资料,为领导和有关单位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服务。
(四)负责与同级统计部门及其他单位统计机构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培训、指导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统计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劳资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汇总和核准人力资源统计数据,并及时向统计工作综合管理机构提供统计结果及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工作人员保障统计报表规章制度
需要强调的指标项:
(1)本年度增加“其他”:指通过除上述 途径外,进入本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的人员。包括往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其他单位整建制转入、落实政策等。 (2)本年度减少“其他”:指通过除上述 途径外,离开本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的人员。包括:参军、死亡、单位整建制 划出等。
三、统计范围有所扩大:不仅统计以往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也 统计工人;不仅统计正式人员,也统计临时工。
填报说明及要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统计范围与统计对象
1
本表统计事业单位全部职工。
统计依据与分工
按照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谁管理的人员谁负责统计;按照单位的隶属关系,对人员进行分系统分
层次统计。
2
原则上由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统计。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原则上按最高职务统计。负责
竞争上岗: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 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公 开报名、考试答辩、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产生竞争职位人选, 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择优任用的人员。
二者的区别:公开选拔是面向社会,竞争上岗是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
人社统PS5号: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分行业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结构图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统计表
事业单位用人 方式情况表(PS1)
往年的事业单位 人才表(PS2-12)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人员表(PS13-14)
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控xx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状态并实行监控,增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统计方式与内容第四条人力资源统计主要以定期统计报表和不定期访问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各项目公司按月度、季度、全年三个时段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送人力资源统计信息。
第六条月度人力资源统计包括当前人力资源基本情形、人力资源变动信息等内容,变动信息包括当月新增、转正、晋升、减少、调动、降职等,具体详见《公司员工基本情形表》、《公司员工基本情形统计表》和《公司员工变动情形统计表》。
月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个月3日之前。
第七条季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按月度统计内容上报报表外,还须填写人力资源情形季度分析报告。
季度报表的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之前。
第八条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内容除月度和季度的统计内容外,还包括年度考核结果、人力资源本钱支出情形等统计内容,并填写《年度考核情形统计表》和《人力资源本钱支出统计表》,于每年1月15日前上报。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视工作需要,可进行暂时性统计及访问调查,及时掌控人力资源相干信息。
第十条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前须经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定。
第三章分析与运用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统计报表加以分析,及时了解各公司员工的整体素养、岗位配置、人员结构及人力资源活动的公道性等,全面掌控当前公司的人员基本情形和需求情形,对以往人力资源计划进行检测、评估,对人力资源鼓励及培训开发机制进行分析、评估和改进,为改进和完善人员招录、培训开发、鼓励及薪酬等体制提供根据。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应向公司领导提供人力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全面反应公司人力资源整体状态,总结体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说明与修订。
人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人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提高人事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到人事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人事统计报表是公司用来汇总和统计员工信息以及人事管理数据的重要工具,必须及时、准确地填写和提交。
第四条人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填报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人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所需信息,确保报表的及时准确性。
第六条人事统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不得篡改或随意修改数据。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人事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提交第八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统计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人事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人事统计报表应当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薪酬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内容,具体格式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规范。
第十条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总提交。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各部门提交的人事统计报表,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部门沟通并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对人事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最终责任,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人事统计报表的使用第十三条人事统计报表主要用于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人事统计报表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严禁外传或泄露。
第十五条员工有权查阅和申诉自己的人事统计数据,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出说明。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统计报表的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第四章审核和监督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对人事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人事统计报表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和归档历史数据。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人事统计报表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填报任务。
人力资源统计与报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统计与报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统计与报表管理工作,确保人力资源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企业决策供应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职责分工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统筹协调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统计与报表工作,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表上报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全部员工应依照相关要求乐观搭配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并供应准确的人力资源统计数据。
第二章统计与报表管理流程第四条数据收集1.各部门负责人应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统计要求,每月按时提交本部门的人力资源数据。
2.数据收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员工信息表、人事更改登记表、薪资信息表、绩效考核汇总表等。
第五条数据整理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专人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整理后,应编制相应的统计报表,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以供核对和确认。
第六条数据核对与确认1.各部门负责人收到统计报表后,应认真核对其中的数据,如发现错误或不全都之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馈并供应正确数据。
2.经过核对确认后,各部门负责人应签署确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数据上报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报表上报给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上报的格式和形式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过保密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八条数据存档和备份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依照企业的备份策略,将人力资源统计与报表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妥当存储。
2.备份数据的存储地方应安全可靠,确保数据不会丢失或泄露。
第三章数据安全第九条数据保密1.全部涉及个人隐私的人力资源数据都属于敏感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窜改或私自使用。
2.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取得或窜改。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印发各地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印发各地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卷),期】2000(000)004
【摘要】<正> 本着精减、实用的原则,劳动保障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
【总页数】1页(P25-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
【相关文献】
1.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J], ;
2.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J], ;
3.2000年统计年报和200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变动情况 [J],
4.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J], 《散装水泥》编辑部
5.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0年本市劳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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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仲裁调解类)
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二○○八年十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义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制定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总体方案。
部门其它职能机构无权单独制定统计调查项目。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通过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期制度、调查项目公布制度、跟踪检查制度、举报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进行管理。
一、报表目录
二、表样
三、主要指标解释
(一) 人社统MA1号表
1.集体劳动争议:指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
2.劳动报酬:又称工资,指劳动者付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包括加班工资等)。
3.社会保险待遇及福利: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或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4.订立劳动(聘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方之间劳动(人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协商并最终形成的书面协议。
5.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指在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由于某种因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结束劳动(聘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6.辞职、离职、辞退、除名:指事业单位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职工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规定,提出并实施结束人事关系的法律行为。
7.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对某一机关或事业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一级单位。
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会法》,在企业部设立,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调解处理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的组织。
9.县(区)调解组织:指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调解处理本地区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争议的组织。
10.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乡镇、街道设立,调解处理辖区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争议的组织。
11.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解组织:指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调解处理辖区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争议的组织。
12.仲裁机构: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13.案外和解:指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未经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立案,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的处理方式。
14.案外达成调解协议:指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未经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立案,通过协商或有关调解组织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调解协议,解决争议的处理方式。
(二) 人社统MA2号表
1.上期未结争议案件数:是指上一个统计期间仲裁机构立案后未结案的争议案件数。
2.立案受理案件总数:指本统计期间仲裁机构以立案方式受理的争议案件数。
3.当期审结案件数:指本统计期间仲裁机构经审理并已结案的争议案件数。
4.仲裁调解:指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仲裁机构经过调解方式解决的争议案件数。
5.仲裁裁决:指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仲裁机构经过调解方式不能解决而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的争议案件数。
6.仲裁撤诉:指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仲裁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撤诉的案件数。
7.期末累计未结案数:指本统计期间以前仲裁机构立案后未结案的案件和本统计期间仲裁机构立案后未结案的案件数量之和。
四、附录
人社统MA1-2号表
1.同一申请中,统计时以有数额的诉求作为统计指标。
2.在若干有数额诉求中,以数额较大的项目为统计指标。
3.同一案件不得重复统计。
五、逻辑关系式
(一) 人社统MA1号表
甲栏:(1)=(2)+(3)+(4)+(5)+(6)+(7)+(8)+(9)+(10)+(11)。
宾栏:(1)=(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4)+(25)+(26)+(27),(1)≥(20)。
(二) 人社统MA2号表
甲栏:(1)=(2)+(3)+(4)+(5)+(6)+(7)+(8)+(9)+(10)+(11)。
宾栏:(2)=(7)+(8)+(13)+(14)+(15)+(16)+(17)+(18)+(19)+(20)+(21)+(22),(23)=(26)+(27)+(29)+(30)=(31)+(32)+(33),(3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