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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8.06.07•【文号】国能综通法改〔2018〕91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能综通法改〔2018〕91号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的部署,以及《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建立能源普法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切实做好能源行业普法工作,决定成立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能源行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家能源局领导及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

组长:綦成元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成员:樊剑英综合司副司长梁昌新法改司司长洪澜规划司副巡视员刘亚芳科技司副司长郭伟电力司副巡视员史立山核电司副司长鲁俊岭煤炭司司长刘德顺油气司司长梁志鹏新能源司副司长赵国宏监管司副司长童光毅安全司司长安丰全国际司副司长徐建东人事司副司长熊国平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黄秉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程裕东华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郭建宇东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黄少中西北能源监管局局长郑逸萌华东能源监管局副局长葛才胜华中能源监管局巡视员郑毅南方能源监管局副局长谢康山西能源监管办副专员左卫华山东能源监管办副专员仇毓宏甘肃能源监管办专员师建中新疆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综合处处长郭昌林浙江能源监管办副专员王勤江苏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综合处处长张建平福建能源监管办专员王笃奎河南能源监管办专员陈显贵湖南能源监管办副专员马军杰四川能源监管办专员周光灿云南能源监管办专员潘军贵州能源监管办专员荣健核电中心副主任梁建勇信息中心主任鲁由明资质中心巡视员池建军大坝中心副主任汪拥军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副主任陈建中服务中心副主任任春中电传媒副总经理余剑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永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永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吕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阳昌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文利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叶向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栗宝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宗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吴姜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沙光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学海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继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於乐民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宝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周立涛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海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总法律顾问孙璀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丁焰章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原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赫连明利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姜智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孙伟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于崇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秘书长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电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电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电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现状与对策随着公司法律事务的不断完善和复杂,法律事务在支持公司改革和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尽管有些公司正在将法律事务纳入其日常管理中。

但是,法制建设仍不完善。

在本文中,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解释公司法律事务的现状并给出以下浅显的见解。

标签:电力公司;法律事务前言如今,一些电力公司对法律工作的理解还很模糊,包括对法律事务的重要性及其作用的无限夸张,以及对它们的运作机制和作用的不充分的理解。

此外,拥有更好管理地位和更快发展的公司往往会忽视法律事务。

在公司发展中强调法律控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司运营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保护自己的重大利益。

—、当前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现状1.共性分析从认知的角度来看,现代企业的概念正在不断更新,法律事务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但是中国企业的法律事务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

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对法律事务仍然存在模糊的误解,对其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

实施不当或形式单一会影响公司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公司法律事务是公司管理行为之一,主要旨在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广泛多样,原因复杂,法律风险难以避免。

2.个性分析随着电力公司市场机制的建立,人们越来越了解法律。

并对电力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要求需要依法操作,并进一步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能力。

首先,公众对维权和诉讼能力的认识大大提高。

近年来,由于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与人民生产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用电事故发生率上升,公司提起诉讼的次数增加。

其次,迫切需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的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客户对电源可靠性,电源质量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电力供应商正面临越来越多的业务风险。

根据《电力法》详细规定了停电的时间和频率。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用户因不正常停电或未通知人而提起诉讼,则电力公司必须赔偿因停电而造成的损失。

即使在媒体上宣布停电,电力公司也可能承担停电造成的损失。

需求决定功能-功能决定地位

需求决定功能-功能决定地位

需求决定功能,功能决定地位【企业心得】国家电网公司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0亿人。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资委的具体指导下,公司认真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落实,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电网企业特色的法制工作建设之路。

法律需求新特点经过调研国家电网公司发现,当前公司的法律需求呈现出数量大、多样化、复杂化、全程化等特点。

首先是法律需求的数量急剧增加。

相对于以往法律工作主要以“审合同、打官司”等传统业务为主,当前法律工作的业务类型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法律工作的内容已经扩展到规章制度的审查管理、重要决策的法律论证、重大项目的全程参与、立法配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法律风险管理等方方面面。

2008年,公司绝大多数单位重要决策、经济合同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数目都比三年前翻了一倍以上,部分单位法律需求的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

在调研中,一位基层电业局法律事务中心的负责人说:“我们目前只有7名法律顾问,但我们每年对公司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已经相当于一家拥有近百名律师的中大型律师事务所。

”法律需求的急剧增加,使法律顾问责任加重,工作压力增大。

其次是法律需求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

如在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招标方案的讨论、招标文件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国际并购项目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尽职调查、交易文件的起草、合同条款的拟定、商务谈判和交易后期的运营方案设计等各项工作。

随着公司在金融、新能源、国际并购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法律需求的范围将更广、法律介入的程度将更深。

最后是法律工作与专业工作的融合度日趋加深。

中央企业法律负责人

中央企业法律负责人

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处 副处长 国家电网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法律顾问
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法律顾问
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局法律事务室主任
国家电网公司东北电网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法律顾问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 问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上海长江轮船公司总法律顾 问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法律顾问
朱瑜 陈启鸿 李振华 张远堂 陈瑚 陈晓真 芮哲 刘文元 高春生 龚艳源 张丹 赵守业 梁鸣鸿
佛显存 李洋 赵继红
刘延明
何效光
傅素芝 周建海 汪榕生 董晨光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法律事务室科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法律事务部副部 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
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公司资产部副主任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华东有限公司法律经理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商务室高级文员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总监助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部 主任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总法律顾问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主任
中国诚通控股公司职工董事,法律事务经理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营八一五厂法律事务室主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企管部法律处处长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 诉讼仲裁经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处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扬子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总法律 顾问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陕西燎原航空机械制造公司副 总法律顾问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东方锅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 问

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名单

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名单

附件 1:
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名单
(10名)
李申田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曹云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吕振勇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
陈德林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
刘新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陈威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嘉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周立涛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刘玉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自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总法律顾问。

国资委表彰的中央企业

国资委表彰的中央企业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管改法规处副处长,林烨
5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1.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2.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
3.中国一航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一航飞行试验研究院
5.中国一航金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中国一航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中国一航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2.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
3.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
4.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
5.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
1.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王程芳
2.中国联通奎屯分公司总经理,赵广印
3.第八研究院上海仪表厂有限责任公司
4.第七研究院7105厂
5.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七一七一厂(含十六所)1.第一ຫໍສະໝຸດ 究院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法律顾问,江燕
2.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04所审计法制处副处长,裴艾军
3.第七研究院长征机械厂法律审计处处长,吴宗科
4.第六研究院院办公室体改法制处法律顾问,贠(dai,四声)苏平
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
3.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
4.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5.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1.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饶军云
2.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宣传处副处长,秦在红
3.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蔡建瑜
4.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缪新华
5.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李建中
6.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华战勇
7.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总经理,徐家山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精品】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精品】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国电投主要人事变动一览中国电力[-0.35%]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5月29日正式宣布合并之后,新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也逐步浮出水面。

今日,国资委发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职务变动情况:经研究,余德辉、余剑锋、马璐、时家林、魏锁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益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夏忠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邓文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5月29日,中组部宣布任免名单,王炳华担任新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简历],孟振平担任新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简历],今日,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公布。

新班子成员一共10人,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各有5人。

来自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班子成员包括:王炳华(前国家核电董事长)、马璐(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时家林(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魏锁(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王益华(原国家核电总会计师)。

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班子成员包括:孟振平(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德辉(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剑锋(原中电投副总经理)、夏忠(原中电投副总经理)、邓文奎(原中电投纪检组长)。

上述两单位的原有其余主要领导中,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到龄退休,原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顾军已于今年3月调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担任总经理。

余德辉简历余德辉余德辉,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1981年10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07——1997.07 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股份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997.07——1998.04 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1998.04——200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2000.02——2001.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2001.11——2003.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03.07——2003.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2003.11——2008.01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期间: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干修班B 班学习);2008.01——2008.04 中央党校第43期省部班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专题班学习;2008.05——2015.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国有企业级别

国有企业级别

国有企业级别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管,而国有企业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贵州国资委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派出机构,是垂直管辖,而茅台直属于贵州国资委。

国资委是正部级,贵州国资委是副部级,茅台是正厅级茅台有三个主要领导,集团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和股份公司总经理,也就是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

被抓的这个是三把手,应该是个正厅级,我看他十年前就是副厅级了。

级别不完全和职务挂钩,也不等同于企业级别比如中石油,副部级企业,但老总是正部级。

但中信集团貌似是正部级企业,很厉害的。

他下属的企业副部级的都有几个。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正职领导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人事关系都在所属国资委,不再企业,副职领导才在企业,但都要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管理。

比如,中粮的老总的人事关系就在国务院国资委,中粮的总法律顾问也在国资委,但中粮的副总就在中粮。

所以,大型国有企业的正职领导都是很牛的。

国资委管理的100多家大型国企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

但并不代表级别就很高。

还是正司局级的占多数,副部级是少数。

几家通信巨头的老总既有副部级也有正司局级的。

中石油中石化还有前面的军工企业,核工业集团公司都是正部级的。

网通张春江移动王建宙都是副部级别石油的蒋洁敏是正部级别。

正部级企业(机构)名单: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信集团、中国商飞、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大家都知道,象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的总经理是部级;股份公司总裁是副部,集团的副总经理也是副部。

那么股份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又分别是什么级别呢??是副部还是厅级中石油中石化的股份公司属于内部整体上市的形式,所以股份公司的级别完全由集团公司自己定的,可以派正部级干部任总裁,也可以是副部级或者厅级。

通常来讲,集团公司其上市部分和集团公司本部应该是合署办公,通俗来讲也就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股份公司总裁通常也由集团公司第一或者常务副总经理兼任。

变压器更改户名,产权就变了吗?——记天津滨海一起变压器所有权侵权案

变压器更改户名,产权就变了吗?——记天津滨海一起变压器所有权侵权案

变压器更改户名,产权就变了吗?——记天津滨海一起变压器所有权侵权案程景华【摘要】2010年2月,天津蓟县的客户潘某到天津滨海供电公司交纳变压器相关费用,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原来在自己名下的变压器,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成了别人的名字。

变压器的新主人是一个叫“太星实业公司”的单位,而且早在一年之前就已经变更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变压器到底还是不是潘某的?【期刊名称】《农电管理》【年(卷),期】2012(000)011【总页数】2页(P50-51)【关键词】天津蓟县;变压器;滨海;侵权案;所有权;产权;供电公司【作者】程景华【作者单位】天津市电力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M407几经转手的变压器2010年2月,天津蓟县的客户潘某到天津滨海供电公司交纳变压器相关费用,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原来在自己名下的变压器,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成了别人的名字。

变压器的新主人是一个叫“太星实业公司”的单位,而且早在一年之前就已经变更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变压器到底还是不是潘某的?事情还要从2003年说起。

2003年12月8日,潘某作为天津蓟县某建材经营处的代表,与天津滨海国际赛车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使用赛车中心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租赁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

而在此之前的2003年11月,天津滨海赛车中心因与太星公司有债务关系,经法院调解,已将赛车中心的场地使用权租赁给太星公司,使用年限为20年。

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也全部转让给太星公司,以此偿还赛车中心对太星公司的债务。

并且,双方约定太星公司可以赛车中心名义或太星公司名义转租。

也就是说,潘某所承租的赛车中心的场地,实际使用权属于太星公司。

2004年2月,由于经营需要,潘某向滨海供电分公司申请安装一台50千伏安的变压器,并交纳工程款和业扩费用总计5万多元。

2007年12月26日,潘某提前终止了租约,退出了租赁场地。

退出后,潘某将变压器的原始票据交付给了太星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法/2)440-2014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

公司代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公司各级单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案件、协助调查(执行)案件等。

第四条案件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控、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集中管控原则,即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对本单位案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控;(二)分级负责原则,即各级单位实行案发单位负责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处理本单位案件,并确保案件处理效果。

第五条公司实行典型案例分析制度。

各级单位应对一定时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的发案原因、发案趋势、法律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应对策略和管理建议。

第六条公司实行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

省公司级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案件情况分析及管理工作书面报告公司总部。

书面报告中的案件数据应与案件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使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案件管理模块”平台(以下简称“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录入、报送与审查、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发布等。

县公司级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作为涉案单位的,其案件信息由地市公司级单位统一录入、报送。

各级单位案件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名单和权限应报请省公司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国网法律部确认、授权。

第八条各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人员、涉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案件信息。

如因对外宣传需要披露信息的,按照公司宣传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各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案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国家电网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法/2)545-2017国家电网公司外聘律师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其选派的律师(以下统称“外聘律师”)作用,提高外聘律师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聘律师管理工作,包括对外聘律师的计划管理、选聘、使用、绩效考评和对公司各级单位外聘律师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全资单位的境内业务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单位及集体企业的外聘律师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四条外聘律师管理工作应遵循“严格、专业、择优”管理原则,实行“统筹配置、归口指导、属地管理、规范准入、绩效考评、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外聘律师服务方式分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指外聘律师在委托合同约定年度内为委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受托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就特定涉法事项提供的法律服务,如特定法律事项研究、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为资产收购、处置等特定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服务。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一)按照法律政策或行业惯例,需由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二)拟外聘律师具备本单位确需且不具备的影响力等社会资源的;(三)本单位无相应法律资源的;(四)其他确需外聘律师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公司外聘律师库(以下简称“外聘律师库”)名录管理制度和常年法律顾问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从外聘律师库中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国网法律部是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年度计划管理;(三)组织建立并运维统一外聘律师库;(四)组织建立公司系统外聘律师评价体系;(五)组织制定外聘律师服务统一合同文本;(六)组织选聘总部部门和分部外聘律师;(七)组织总部部门和分部外聘律师合同签订、履行及绩效评价;(八)统筹配置公司系统外聘律师资源,指导省公司级单位与业务领域具有优势和一定影响力的外聘律师建立服务联系;(九)牵头与国际、国内及相关领域内具有重大影响、权威的法律团队建立工作联系与合作机制;(十)组织监督考核下属单位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国电投主要人事变动一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5月29日正式宣布合并之后,新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也逐步浮出水面。

今日,国资委发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职务变动情况:经研究,余德辉、余剑锋、马璐、时家林、魏锁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益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夏忠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邓文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5月29日,中组部宣布任免名单,王炳华担任新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简历],孟振平担任新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简历],今日,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公布。

新班子成员一共10人,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各有5人。

来自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班子成员包括:王炳华(前国家核电董事长)、马璐(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时家林(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魏锁(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王益华(原国家核电总会计师)。

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班子成员包括:孟振平(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德辉(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剑锋(原中电投副总经理)、夏忠(原中电投副总经理)、邓文奎(原中电投纪检组长)。

上述两单位的原有其余主要领导中,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到龄退休,原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顾军已于今年3月调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担任总经理。

余德辉简历余德辉余德辉,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1981年10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股份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期间: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干修班B班学习);——中央党校第43期省部班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专题班学习;——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国家电网: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提升集约化水平

国家电网: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提升集约化水平

国家电网: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提升集约化水平佚名【摘要】任华同志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主任,将对依法治企理念的深入理解和求真务实的开拓精神贯穿于三十载法制工作始终,对电力工业法制工作、电网公司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开拓作用。

【期刊名称】《法人》【年(卷),期】2011(000)012【总页数】1页(P43-43)【关键词】国家电网;集约化水平;法律风险;防范;源头;法制工作;公司经济;开拓精神【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1任华同志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主任,将对依法治企理念的深入理解和求真务实的开拓精神贯穿于三十载法制工作始终,对电力工业法制工作、电网公司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开拓作用。

一、从无到有,开创依法治理的全新局面。

任华同志大学毕业后分配至电力部从事法规工作,当时电力工业法制工作方兴未艾,广大干部职工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

面对这些困难,任华同志迎难而上,坚持法治原则不动摇,自觉服从企业大局,积极研究开展法律事务工作的突破口和阶段目标,探索开展依法治企工作的方式方法。

在历任领导的支持下和任华同志的努力下,电力工业法制工作、电网公司法治建设顺利起步,工作水平迅速提高,法律事务的工作范围由最初的立法研究和法律咨询扩展到包括合同商务管理、诉讼代理、决策辅助、规章制度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在内的十余项工作业务,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日益显现,法律事务工作已经成为公司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为电力工业法律工作开拓者的任华同志功不可没。

二、建言献策,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担任领导工作以来,任华同志积极参与调研和决策活动,在辅助领导决策方面不断创新。

年均出具或审核法律意见书近二百份,年均参加调研数十次,年均参加涉及决策事项的会议近百次,工作领域涉及生产运营、营销服务、公司改制等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很好的发挥了法律事务辅助决策的作用。

01法律顾问任华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副主任三、注重预防,不断强化合同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

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

职位类别:法律顾问工作地点:相应省市工作经验:10年工作经验待遇水平:面议发布日期:2011-07-11 招聘人数:13 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浏览次数:7186职位描述: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处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5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经过正规法律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招标活动法律保障等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重大合同审查等工作;其他应当由首席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类别:法律顾问工作地点:北京市工作经验:10年工作经验待遇水平:面议发布日期:2011-07-11 招聘人数:1 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浏览次数:3035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熟悉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职位,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局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8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具有特大型项目国际商务合同谈判和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国网法律工作总结报告

国网法律工作总结报告

国网法律工作总结报告国家电网公司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龙头企业,承担着重要的国家能源安全和电力供应保障责任。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法律工作始终是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

为了总结国网法律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特此撰写国网法律工作总结报告,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法律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国网公司注重法律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会和培训班,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公司还建立了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顾问团队,及时解答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了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二、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

国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的合规制度和规范文件,加强了对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对外部合作伙伴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有效防范了合同纠纷和诉讼风险。

三、法律事务处理和诉讼风险应对。

国网公司在法律事务处理和诉讼风险应对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司建立了专业的法律事务处理团队,及时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和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还积极开展了法律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诉讼风险。

四、法律工作创新和成果展示。

国网公司在法律工作方面不断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公司实际的法律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通过举办法律工作成果展示和交流会,公司充分展示了法律工作的成果和经验,为全体员工树立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

总之,国网法律工作总结报告充分展示了公司在法律工作方面的成果和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推动国网公司法律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的决定-国资发法规[2008]97号

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的决定-国资发法规[2008]97号

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的决定正文:---------------------------------------------------------------------------------------------------------------------------------------------------- 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的决定(国资发法规[2008]97号)各中央企业:2005-2007年,中央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53家由中央管理主要领导人员的中央企业全面实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150家中央企业基本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建章立制、论证把关、依法维权等各项法律工作,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总结经验,弘扬成绩,表彰先进,国资委决定对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等45个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中央企业积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按照我委关于中央企业2008-2010年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要求,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引向深入,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名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附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名单1.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4. 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部5.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6.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法律政研部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政策与法律部8.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法律部9.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1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1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13. 东风汽车公司法律事务部14.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15.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16.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17.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18.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19.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20. 中国铝业公司法律事务室21.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室22.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法律标准部23.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法律部2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25.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26.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总部27.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法律事务部28.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29.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30.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31.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32.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33.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34.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部35.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36.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法律处37.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法律事务部38.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39.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监察与法律部40.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室4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42.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43.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知识产权部44.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45.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结束——。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9]6号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申报者及所在各单位:为了便于大家准确掌握申报条件,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含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规定学历。

“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

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

其中: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

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中级资格满4年,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符合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

“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

“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

“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国有企业级别

国有企业级别

国有企业级别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管,而国有企业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几个级别。

贵州国资委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派出机构,是垂直管辖,而茅台直属于贵州国资委。

国资委是正部级,贵州国资委是副部级,茅台是正厅级茅台有三个主要领导,集团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和股份公司总经理,也就是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

被抓的这个是三把手,应该是个正厅级,我看他十年前就是副厅级了。

级别不完全和职务挂钩,也不等同于企业级别比如中石油,副部级企业,但老总是正部级。

但中信集团貌似是正部级企业,很厉害的。

他下属的企业副部级的都有几个。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正职领导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人事关系都在所属国资委,不再企业,副职领导才在企业,但都要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管理。

比如,中粮的老总的人事关系就在国务院国资委,中粮的总法律顾问也在国资委,但中粮的副总就在中粮。

所以,大型国有企业的正职领导都是很牛的。

国资委管理的100多家大型国企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

但并不代表级别就很高。

还是正司局级的占多数,副部级是少数。

几家通信巨头的老总既有副部级也有正司局级的。

中石油中石化还有前面的军工企业,核工业集团公司都是正部级的。

网通张春江移动王建宙都是副部级别石油的蒋洁敏是正部级别。

正部级企业(机构)名单: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信集团、中国商飞、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大家都知道,象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的总经理是部级;股份公司总裁是副部,集团的副总经理也是副部。

那么股份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又分别是什么级别呢??是副部还是厅级中石油中石化的股份公司属于内部整体上市的形式,所以股份公司的级别完全由集团公司自己定的,可以派正部级干部任总裁,也可以是副部级或者厅级。

通常来讲,集团公司其上市部分和集团公司本部应该是合署办公,通俗来讲也就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股份公司总裁通常也由集团公司第一或者常务副总经理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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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法律顾问工作地点:相应省市工作经验:10年工作经验待遇水平:面议发布日期:2011-07-11 招聘人数:13 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浏览次数:7186职位描述: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处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5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经过正规法律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招标活动法律保障等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重大合同审查等工作;其他应当由首席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类别:法律顾问工作地点:北京市工作经验:10年工作经验待遇水平:面议发布日期:2011-07-11 招聘人数:1 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浏览次数:3035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熟悉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职位,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局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8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具有特大型项目国际商务合同谈判和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招标活动法律保障等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重大合同审查等工作;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风险控制主管职位类别:工作地点:北京市工作经验:5年工作经验待遇水平:面议发布日期:2011-07-11 招聘人数:2 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浏览次数:638职位描述:金融、财务、法律类专业;3年以上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资格者优先。

负责编制公司风险管理规划与实施方案;负责分析、查找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警示,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测试工作;负责组织公司风险资产的分类、认定工作;负责外部监管具体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公司经营性重大风险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附件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招聘职位简介[第一部分:法律专业领域]一、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1人年龄: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工作经验:15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招标活动法律保障等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重大合同审查等工作;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任职资格: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熟悉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职位,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局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8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具有特大型项目国际商务合同谈判和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国家电网公司省(市)公司、直属产业单位首席法律顾问11人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工作经验:10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纠纷处理、重大招标活动法律保障等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重大合同审查等工作;其他应当由首席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任职资格: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电力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型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法律相关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处级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满5年经历,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经历;经过正规法律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三、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1人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工作经验:10年以上职责描述:协助公司总经理工作,为公司发起、设立、收购、兼并、合资、转让和退出等股权投资与资产运作事项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指导;负责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协助处理仲裁、诉讼及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协助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任职资格: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金融行业法律法律和法律业务;熟悉公司合同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控制流程;具有大型企业集团或知名跨国公司中层以上相应管理职位满5年的任职经历。

四、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1人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工作经验:8年以上职责描述:对公司保险条款承担如下责任:保险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险条款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投保人、补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要素完备、文字准确、语言通俗、表述严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责任。

任职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有其他经历足以证明具有良好法律专业能力;有连续3年以上国内保险或者法律从业经验;过去2年内未因执业行为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未受过刑事处罚;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部分:金融专业领域]一、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人1.研究中心金融行业研究员1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主要金融子行业)发展的研究;负责金融市场运行分析;负责金融行业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负责主要金融子行业有代表性机构的跟踪调研;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公司系统成员单位开展金融行业研究工作。

任职资格:熟悉国内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监管政策和法规;熟悉国内金融行业的发展态势和国内主要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了解国外主要金融市场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金融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较高的研究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3年以上知名金融机构相关从业经历。

2.投资管理部股权投资经理1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开展银行、保险、证券类股权投资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研究、实施项目尽职调查、经济效益评价与投资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实施工作。

任职资格:具有深厚的经济金融理论功底,熟练使用各种金融研究分析工具;熟悉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重组与资本运作;熟悉项目经济效益评价与资产定价;具有3年以上并购重组、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3.投资管理部证券投资经理1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开展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司证券类投资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研究,实施合规、考核、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

任职资格:具有深厚的经济金融理论功底,熟练使用各种金融研究分析工具;具有5年以上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实务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投资研究、统计分析、风险控制、制度规范等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部风险计量与控制专责1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金融、数学或统计专业硕士及以上工作经验:在银行、证券、保险企业的总部风险管理部门工作3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对金融单位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应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改进;负责构建集团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负责集团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完善与创新。

任职资格:具有很强的数量分析能力;熟练掌握风险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流程;沟通、协调能力好,团队意识强;具有CFA,FRM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4人1.营业管理部国际外汇结算主管1人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职责描述:负责制定公司国际外汇结算业务管理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国际结算业务及相关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资金归集工作;负责营业结算指标预测及分析,并监督落实;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国际结算模式及体系;负责国际结算业务方案、合同和协议的制定、审定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与上级部门、监管部门沟通及营业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报表编制、汇总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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