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某领域有所研究论文客服QQ,81995535;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持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
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二)专业工作经历与水平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

2.具有比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一般复杂疑难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水平。

4.熟悉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和研究方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三)标志性专业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提供下列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水平的标志性专业工
作业绩: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2.解决本专业一般复杂疑难问题5例以上,取得明显成效。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1项以上,并使用于专业实践,产
生明显影响。

4.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一级杂志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5.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其中: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排名前3位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护理类可排名前3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市属三甲医院和疾控机构的医学、药学、技术类人员,排名前3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平均每年在专业学会或本单位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次以上。

7.其它能够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