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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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洛川县龙祥苑小区一期5、6#楼工程

总承包方:延安市恒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分包方:

签订日期:2014 年 3 月日15

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方:延安市恒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充分协商,双方就洛川县龙祥苑小区一期5、6#楼工程劳务作业分包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方资质

1.1 资质证书号码:

1.2 发证机关:_______

1.3 资质专业及等级:

1.4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1.5 工程名称:洛川县龙祥苑小区一期5、6#楼

1.6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1.7 工程地点:振兴西路中段南侧

二、合同工期

2.1 地下室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从基础筏板放线开始。

2.2 ±0.000以上主体工期日历天,完工日期2014年月日。

三、承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3.1、分包范围

3.1.1从基础灰土垫层开始到主体结构,在图纸设计及变更范围内所有现浇砼构件,包括栏板、空调板、阳台栏板、隔板、结构装饰线条、坡道、等所有现浇构件的模板、钢筋、砼工程。

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的内外脚手架、基坑防护、楼层防护、3.1.2

安全通道、机械防护棚、操作棚、文明施工需搭设的各种架子,需配合质量安全、卫生、文明检查,各种仪式、会议等搭设的临时架体。

3.1.3 进出工地的各种车辆、材料、机械设备装卸车、施工机械就位安装,塔吊、电梯基础施工。

3.1.4 工地场地平整、道路硬化、安全文明工地布置整理,生产区、

乙方生活区的卫生清洁。

3.1.5 穿墙螺杆孔堵洞、割除、架眼施工洞口的封堵。

3.1.6 除按土建图纸设计规定设置预留洞、预留筋、预埋件外,施工和协调安装工程的预留洞的配合。

3.1.7 工程所用辅材、小型机具、劳保用品、二级以下配电及用材耗材、生活办公用桌椅、架子床等均由乙方自备,具体详见附页。

3.2 主要工作内容

3.2.1 钢筋:按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编制钢筋配料单,甲方复核后作为配料依据,包括钢筋制作、绑扎、运输、焊接、机械连接等。钢筋挂牌分类堆放整齐,废料分类清理。

3.2.2 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归堆、涂刷隔离剂、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吊运、拔钉、清理、分类堆放等。木工棚及施工层清扫防火等。

3.2.3 砼:采用商品混凝土,地泵输送,布料机浇捣方式。搭拆输送管架、放浆、振捣,正确留设施工缝,控制标高,抹面平整,清用落地灰浆,砼养护(包括冬季施工保温措施及所需的辅助材料)覆盖、拆模后垃圾清理、修理打磨、砼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如:楼梯踏步、墙、柱、门窗洞口阳角等)。

3.2.4 架子搭拆:按甲方批准的架子方案搭设外架或其它架子、挂安全网、立钢板网、铺设架板、安装踢脚板。外架钢管、踢脚板刷油漆、.“四口五临边”防护。主体结构结束后外架拆除,钢管等设施料归堆。

3.2.5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各种措施实施,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公司、政

府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大型会议的召开。

3.2.6 现场所有装卸车、机械就位、塔吊基础、钢筋对焊、电渣焊、电气焊、搭接焊、钢筋机械连接等所有内容均由乙方负责(钢筋机械套丝、钢套筒由甲方负责除外)。

3.2.7 本工程确定塔吊指挥员配备2人,均由乙方负责。除塔吊司机外、钢筋、木工、电焊机、钢筋机械连接等机械工均由乙方负责、塔吊司机、升降机、搅拌机操作人员由甲方负,搅拌机上料由乙方负责。

3.2.8 现场安全看场及生产区(包括厕所)、楼层内、乙方生活区卫生清扫由乙方负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外运装车(运费由甲方负责)。

3.2.9 现场总配电由甲方负责配备2人、二级配电以下包括楼层电工配备,以及电钨灯、漏电保护、楼层及电梯口照明、钢筋棚、木工棚等配电照明均由乙方负责。塔吊、施工电梯照明由甲方负责。

3.2.10 总包只提供办公用房,家属和单身住宿由乙方自行在外解决。

3.2.11 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购。

3.2.12工程所需各种小型机械、器具及耗材、辅材、电料、设施料等由乙方自购。

3.2.13 测量放线:工程定位、楼层标高、控制大线由甲方负责,其他施工小线由乙方负责。

3.2.14 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和要求,基坑回填,大型机械由甲方负责,所需人员和小型机械由乙方负责。主体沉降观测点由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乙方负责制作与安装。.

四、协议条款

4.1 本工程按合同价一次包死(含税、税率3.51%由甲方代扣)。

4.2 本合同中的价格应是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按规

定工期完成的综合价格,在施工过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重新计算价格的依据。

4.3 本合同价格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综合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保险费、乙方必要的其它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4.4 本合同是乙方在充分了解现场、道路、图纸、周边环境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下签订的,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5 施工过程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或延迟付款时,乙方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质量,延误工期,按合同规定应给予处罚。

4.6 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涉及建筑面积增减,双方可依据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若出现返工,返工人工费由甲方签认。

4.7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20万元工期及质量保证金,出±0.000以后返还5万元,其余15万元待主体封顶后一次返还,不计利息。

4.8 本工程主体劳务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乙方承诺书,乙方商务标书、投标施工组织方案及补充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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