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配租签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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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经初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租金补贴方案,并将申请租金补贴家庭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后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工作,经复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廉住房租金补贴配租签约流程图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审核流程图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非廉租家庭专用,以下简称《审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与登记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机补贴家庭;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后一并发放;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不予发放。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廉租家庭专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并向本街道(乡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
申请家庭取得《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的公开摇号,选择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可按照确定的租金补贴方案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领取手续。未选到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资格通过审核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出一年的需要进行复核。
确定租金补贴代发银行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与承租家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5日内应将租赁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导入系统。
核定租金补贴数额(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的次月)。
住房保障发放市场住房补贴工作流程图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工作,经复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廉住房租金补贴配租签约流程图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审核流程图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非廉租家庭专用,以下简称《审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与登记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机补贴家庭;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后一并发放;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不予发放。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廉租家庭专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并向本街道(乡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
申请家庭取得《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的公开摇号,选择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可按照确定的租金补贴方案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领取手续。未选到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资格通过审核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出一年的需要进行复核。
确定租金补贴代发银行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与承租家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5日内应将租赁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导入系统。
核定租金补贴数额(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的次月)。
住房保障发放市场住房补贴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