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一、文件出台背景
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国家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公民办并举,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是现阶段的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公民办幼儿园资源的配置情况,出于指导2018年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台本意见。
二、关于幼儿入园年龄
截止2018年8月31日,大于等于3周岁且小于4周岁的适龄幼儿,入读幼儿园小班;即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2018年招生政策发布时间
四、关于幼儿园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