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指南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1: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第一条本承诺书中的网上超市系指在政采云平台实施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商品系指在政采云平台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中上架的货物及附属服务。
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承诺书的管理。
第三条承诺符合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各项准入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3.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3.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3.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3.5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四条承诺在获得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期间,如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及时主动向承办我方准入资格审核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申请退出,若被集中采购机构发现上述情形之前,未主动申请退出的,接受取消资格处理,并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期间不再重新申请准入。
第五条服务范围采购人范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商品范围: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品目范围,并且接受商品品目范围的各项调整。
第六条商品与价格要求6.1承诺上架商品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无假冒伪劣商品。
6.2承诺交易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符合《政采云平台商品发布规则》,且价格不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6.3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相关定义明确如下: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如有增减,将以公告形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一般以有交易成交的商品最低价为准;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系指大型电商自营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前3名的算术平均价。
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目录第1章供应商账户管理 (1)1.1用户登陆 (1)1.2菜单介绍 (2)1.3角色及账号管理 (3)1.4单位信息管理 (5)第2章网上竞价 (6)2.1竞价资格申请 (6)2.2竞价投标项目 (6)2.3我的竞价项目 (8)2.4竞价审核 (9)2.5结果公示 (10)2.6发起合同 (10)2.7确认发货 (12)2.8发起验收单 (13)2.9确认收受货款 (14)2.10评价采购人 (14)第3章高级会员功能 (15)3.1标讯定制 (15)3.2我的公告 (17)3.3投标报名 (17)3.4投标查询 (18)第1章供应商账户管理1.1用户登陆系统用户登录到“宁波政府采购网()”,打开系统主页,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如下图:图1-1-1用户输入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类型选择“供应商”,点击“账号登录”,进入供应商项目管理系统平台操作页面,如下图:(CA证书已经与账号绑定的用户,可以直接类型选择“供应商”,点击“CA登录”)图1-1-2用户登录后,系统根据该用户的权限自动显示相应的模块目录。
1.2菜单介绍页眉:系统页面右上角有3个按钮,分别是:●:点击可以修改当前密码;●:点击查看或者修改个人信息;●:点击退出系统,返回到登陆页。
●导航栏:如图1-2-1,提示用户操作的模块。
内容为用户所拥有的权限功能点。
点击主菜单文字将显示响应子模块内容。
图1-2-11.3角色及账号管理(一)角色管理供应商管理员可以自己新建角色并赋予相应的模块,如图:(建立角色的目的就是为了新建用户的时候,需要选取用户所属的角色),蓝色模块表示需要插入CA证书才能访问。
注:角色建立好后,一定要点击“选择模块”按钮,勾选该角色的所属模块图1-3-1 角色信息列表(二)账号管理(1)点击【账号管理】,可以查看本单位的所有账户信息。
“重置密码”按钮是将系统随机密码发送到该用户的手机上。
(图1-3-2),新建账户时必须为该账户指定所属角色!图1-3-2(2)对角色名为“竞价审核”的账号绑定CA证书(因为该角色中有需要CA证书才能访问的模块,如:竞价资格申请、竞价审核)如电子竞价报价和审核都是同一个人操作,CA证书也可以直接绑定管理员账号,不需要另外建立角色和账号。
5、政府采购-询价流程图
政府采购采用询价方式操作指南流程图 1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财政部门
(监管部门) 采购项目 签订委托协议 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成立询价小组(3人以上单数,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5人以
上单数)
1、集采目录内,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
2、目录之外,限额之上,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
3、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确认或者制定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应该包括供应商资格条
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采购程序等内容 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参与
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
的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
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编制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 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不得
少于3个工作日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询价小组按响应文件报价由低到高提
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
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询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公告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五项主
要内容,询价通知书应同
时公告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按合同履约
按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履约验收 按合同付款 收 款 采购计划申批。
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竞价供应商)
网上竞价竞价供应商操作手册2009年3月24日目录1操作说明 (2)1.1账号登陆 (2)1.2网上竞价 (2)1.2.1 查询、进入竞价项目 (2)1.2.2 查看项目基本信息 (3)1.2.3 竞价人领牌 (3)1.2.4 竞价、报价 (4)1.2.5 查询竞价结果 (6)1操作说明1.1账号登陆竞价供应商通过填写首页“网上竞价中心”登录框(如图1.1-1)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
帐号登陆后,页面显示如图1.1-2。
图1.1-1 用户登陆框图1.1-2 用户登陆后页面1.2网上竞价1.2.1 查询、进入竞价项目点击按钮,页面右侧分栏显示网上竞价项目列表(如图1.2-1页面),列表中列出所有已发布的竞价项目(包括正在竞价的项目和已经竞价结束的项目)。
竞价供应商可点击竞价项目列表上的展开按钮“”,展开查询功能,根据竞价项目编号或竞价项目名称查询到自己感兴趣的项目。
查找到感兴趣项目后,竞价供应商点击项目的“”按钮,进入该项目的相关操作页面。
图1.2-1 网上竞价项目列表1.2.2 查看项目基本信息经入项目后,系统弹出项目操作页面(如图1.2-2),页面左侧栏为竞价供应商可操作的功能模块按钮,右侧分栏默认为本项目的项目基本信息。
图1.2-2 项目操作页面1.2.3 竞价人领牌竞价供应商在参加网上竞价前,需先针对项目中的合同包进行领牌(即报名)。
步骤1、点击“”,页面右侧分栏显示本项目的网上竞价物资列表(如图1.2-3),竞价供应商可通过点击“”按钮查看各合同包中的物资明细。
图1.2-3 网上竞价物资列表步骤2、钩选准备合同包前的方框,点击“”完成对该合同包的领牌(报名),此时领牌状态由“未参加”变成“等待审核”或“已领牌”。
注:“等待审核”状态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价需要经过资格预审。
待采购经办人审核通过后,领牌状态便变成“已领牌”,竞价供应商即可针对本合同包进行竞价。
1.2.4 竞价、报价点击“”按钮,进入页面右侧分栏显示本项目的合同包列表(如图1.2-4),图1.2-4 合同包列表步骤1、点击合同包后的“”按钮进入各合同包的竞价室。
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附件1: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第一条本承诺书中的网上超市系指在政采云平台实施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商品系指在政采云平台的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项目中上架的货物及附属服务。
第二条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承诺书的管理。
第三条承诺符合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各项准入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3.2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3.3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3.4在销售区划内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3.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四条承诺在获得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期间,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及时主动向承办我方准入资格审核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申请退出,若被集中采购机构发现上述情形之前,未主动申请退出的,接受取消资格处理,并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期间不再重新申请准入。
第五条服务范围采购人范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商品范围: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品目范围,并且接受商品品目范围的各项调整。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3.11•【字号】浙财采监字[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8〕9号)省级各单位:为规范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办字〔2003〕3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省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网上采购协议定点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协议定点项目包含协议供货项目和定点采购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网上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和省财政厅下达的《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协议定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采购协议定点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的网址为:http://。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省级协议定点项目的网上采购管理、监督和协调,为主受理和处理采购单位的投诉举报工作。
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负责协议定点项目相关信息的入库审查、竞价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审定和网上协议价格的动态监测,为主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举报反映事项;协助省财政厅监管协议定点供应商。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使用说明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使用说明客户端的使用是先要在本地计算机安装客户端软件,平时采购计划录入、合同录入、查询分析等主要的基础工作由本地计算机来完成,只有在“上报单位信息”、“上报报表文件”和“接收下级单位数据”时才与服务器连接。
这样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因服务器繁忙、南北电信和联通等影响网速的因素。
一、软件的下载和安装。
首先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new/index.shtml,点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选择第2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下载”和第3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客户端)升级补丁-下载”,下载完后安装。
二、软件安装完成后的界面登陆(1)初次登录客户端软件,单位代码为“空”;用户代码为“ADMIN”;密码为“ADMIN”,点[登录],就进入系统。
(2)设臵完善单位信息。
“初始设臵”--“单位信息设臵”:在此界面中显示星号的是必填内容,本单位信息设臵完毕后可以添加直接下级单位信息,形成树状结构。
(3)设臵完成后点击“系统管理”,然后点击“用户管理”把用户代码和用户名称输入进去(用户代码为单位机构代码,用户名称为单位名称),然后点保存,并且在用户权限授权功能选择“初始设臵”、“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帮助”这几项功能。
完成后重新登录用户代码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前六位。
三、上报网络的连接重新登录后,打开[初始设臵] ->[单位身份验证]:输入单位代码和用户代码,都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密码是组织机构代码前六位,输完后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就意味着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上报和接收数据。
注:按照要求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上报报表,每次上报报表前都要进行身份验证。
四、基础数据录入要求:(1)基层单位采购人平时每发生一笔采购业务,及时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合同。
(2)每个季度完结后,基层单位采购人由“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合同生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一套(1-10表),采购人上报给上级主管单位,采购人主管单位及时汇总下级采购人单位数据,上报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评审专家
政府采购项⽬电⼦交易操作指南-评审专家政府采购项⽬电⼦交易操作指南-评审专家1.在线电⼦评标项⽬开标后,评审专家登录政采云平台,对项⽬进⾏在线评审。
1)在“项⽬列表”页⾯,找到需要评审的项⽬,点击【签到】。
2)签到成功后,项⽬状态为“待评审”,点击操作栏【评审】,进⼊评审页⾯。
1.1资格审查1)在“资格审查”页⾯,如资格审查主体是评审⼩组,由评审⼩组组长统⼀录⼊资格审查结果;如资格审查主体是采购⼈,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代为资格审查结果。
【说明】查看信⽤:通过信⽤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看各供应商的信⽤情况。
在线询标(谈判):如评审⼩组对投标⽂件有疑问,可在线发起询标,评审⼩组组员提交询标内容后,由评审组长将组员的询标内容统⼀汇总,⽣成询标函。
更多;评审⼩组可下载查看采购⽂件,下载采购⽂件时,如采购⽂件有更正过,且采购代理机构上传了更正后的采购⽂件,评审⼩组可下载查看更正或澄清⽂件。
1.1.1在线询标(按需)如评审⼩组在评审过程中,对评标⽂件有疑问,可在线发起询标,评审⼩组组员提交询标内容后,评审组长将评审⼩组组员的询标内容汇总后⽣成询标函;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代替评审组长发起询标函。
1)将⿏标停留在“在线询标(谈判)”按钮上,点击【新增询标函】进⼊“新增询标函”弹框页⾯。
2)若⾮评审⼩组组织,在“新增询标申请”弹框页⾯,选择询标对象并输⼊询标内容,完成后点击右下⾓的【确定】按钮。
3)若为评审⼩组组长,在“新增询标函”弹框页⾯,查看评审⼩组组员提交的询标申请并进⾏勾选,完成后点击右下⾓【下⼀步】。
4)在“填写询标内容”环节,由评审⼩组组长选择供应商澄清的截⽌时间,如评审组长对评标⽂件内容有疑问,点击【添加⾏】,录⼊询标内容,确认询标内容后,点击右下⾓【⽣成】,进⼊“⽣成询标函”环节。
5)在“⽣成询标函”页⾯,如需修改询标函内容,点击右上⽅【编辑】进⾏修改,确认询标函内容⽆误后,点击右下⾓【提交】,提交询标函。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金财工程一体化政府采购业务处理系统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金财工程一体化政府采购业务处理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浙财采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金财工程一体化政府采购业务处理系统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7号)省级各单位:省财政厅金财工程一体化政府采购业务处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版内网系统)在省级各单位全力配合支持下,经用户申报、系统整合、组织培训和整体转换各个阶段,于2012年6月起正式启用。
为确保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严格岗位管理。
各单位在新版内网系统中应设立业务经办岗、审核岗和审批岗。
其中:经办岗负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的编报和内网备案工作;审核岗负责对业务经办岗编制提交的建议书和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审批岗负责对审核岗审核通过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并批准上报上级部门。
系统初始设定为三个岗位,按顺序完成相关工作后,方可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省财政厅。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申请将审核岗和审批岗合并为一个岗位;也可申请将业务流程设定为审核岗工作完毕后自主决定提交审批岗复审或直接提交上一级部门。
各单位如需修改系统初始设定,需书面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
二、提高安全意识。
系统架设在财政内网(政务外网),各单位应根据信息安全要求,使用内网计算机登录本系统;应重视用户账户和密码的管理,及时修改系统初始密码。
系统登录密码应避免使用过于简单的数字并注意保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如发生密码遗忘等情况,应书面向省财政厅提交密码重置申请。
三、认真学习掌握。
除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培训外,各单位可在新版内网系统首页“帮助”栏目下载“使用说明书”和快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
对系统新开发的确认书撤销、资金返还等功能应认真研究、审慎操作。
四、加强沟通联系。
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书
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办理CA签章版)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十一月目录1.概述 (2)2.供应商标前准备 (3)2.1供应商注册 (3)2.2办理电子签章 (4)2.3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 (5)3.供应商系统登录 (6)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7)5.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 (9)5.1线下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9)5.2将线下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 (9)6.供应商在线投标 (16)7.在线开标 (18)7.1进入开标室 (18)7.2开标测试准备 (18)7.3解密 (20)7.4确认唱标结果 (22)8.供应商等待评审 (23)8.1供应商等待评标过程环节 (23)8.2供应商问题澄清 (24)8.3供应商抽签 (25)8.4供应商若需二次报价 (26)9.常见问题及处理 (28)10.联系我们 (29)1.概述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开评标、定标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供应商可通过该系统完成项目的供应商标前准备,系统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等待评审等操作。
相关操作如下:作为供应商,通过本系统主要操作核心功能包括:在线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在线投标,进入电子开标室,在线签到,标书解密,唱标环节,开标结束。
以下为具体功能操作。
2.供应商标前准备温馨提示:为保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最低内核版本86及以上)、谷歌浏览器(chrome,最低内核版本86及以上)、微软Edge。
2.1供应商注册在政府采购网注册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采购活动,未注册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资料复核通过后方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如图2-1、2-2所示图2-1图2-22.2办理电子签章为了保障投标行为安全,参与全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需提前办理电子签章CA 证书。
CA证书由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网上竞价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一)、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增强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政府采购指导思想,现执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二)、网上竞价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采购的商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竞价商品、最高限价,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要求等,由已在长沙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行报名参与网上竞价,网上确定中标供应商,网上公布采购结果过程的总称。
(三)、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长沙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供应商。
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网上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接受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对市场进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要素。
采购人不得无故撤销已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不得以操作失误等原因撤销竞价项目。
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查看本项目的竞价公告。
采购人应当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六)、竞价供应商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不应为牟取成交恶意报价,成交后不得随意退出。
为确保及时供货,供应商须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参与竞价,对于不具备存货条件的产品,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
成交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严格按照投报价格及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不含验收)的全部有关费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1.08.03•【文号】国机采字[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财务制度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采字[2011]20号)各采购单位、供应商: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竞价截止30天后,采购单位不按规程选择成交人或选择成交人后无故不执行成交结果,又无正当理由废标的,采购中心将向采购单位发出催办通知,同时系统将自动屏蔽相同项目的再次竞价。
采购单位收到催办通知后应书面答复。
二、网上竞价的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采购单位在公告中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供应商报价后放弃成交的,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四、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网上竞价资格3个月并予以公告:(一)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放弃成交,一年内累计两次的;(二)放弃成交后未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的;(三)成交后因违约行为被采购单位书面投诉的。
五、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网上竞价资格9个月并予以公告:(一)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放弃成交,一年内累计四次的;(二)放弃成交后未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材料,一年内累计两次的;(三)成交后因违约行为被采购单位书面投诉,一年内累计两次的。
六、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盗版软件的,停止网上竞价资格3年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网上竞价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七、暂停资格时间截止,被暂停网上竞价资格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中心提交整改材料,申请恢复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
柯桥区采购单位政采云协议采购操作指南
柯桥区采购单位政采云协议采购操作指南一、前言本操作指南旨在为柯桥区各采购单位提供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协议采购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透明和高效。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并遵循本指南,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准备工作1. 确保采购单位已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获得相应的操作权限。
2. 熟悉政采云平台的操作界面和功能模块,了解协议采购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3. 准备好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需求、预算、采购方式等。
三、操作步骤1. 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采购单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政采云平台。
2. 创建协议采购项目在平台上选择“协议采购”模块,点击“创建项目”,填写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采购方式、预算金额等。
3. 编制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采购需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并上传相关附件。
4. 发布采购公告在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
5. 供应商报名及资格审核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单位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6. 编制并发布采购文件根据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格审核结果,编制采购文件(如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并在平台上发布。
7. 组织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组织供应商进行报价、谈判或投标等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8. 确定中选供应商根据采购活动的结果,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在平台上公示中选结果。
9. 签订合同及履约管理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平台上进行合同备案。
在履约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期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注意事项1. 在进行协议采购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采购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2. 采购单位应确保采购需求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在采购过程中出现歧义或遗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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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方到供方处购货时,供方必须严格按照网上报价和采购证上记载的货物规格型号及配置履约。
2.需方看货后对货物配置要求增减的,必须事先取得财政部门或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同意。
3.供方提供的货物,付款应采用转帐方式,供方凭采购证即时供货,由需方验收后直接与供方结算。
四、供方对其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第十条 凡是获准加入网上竞价采购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授予网上投标密钥,并在系统维护栏目为商家注册内容,同时在网员介绍栏目输入供应商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由于网上竞价采购货物条件限制,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注册地点有一定的要求。
第三章 网上竞价采购具体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 采购单位向省财政厅申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定采购项目的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后转省政府采购中心,经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后,在互联网上刊登采购招标通告。
第二、上网进入政府采购中心网址:中国e采网,点按"网上采购"栏目,进入"政府网上采购"次页;
第三、点按"系统维护"栏目,请立即修改密码,输入您的新密码,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四、修改密码后,即可进入"商家网上投标"栏目,开始投标,点按"商家网上投标",将同时弹出一个"采购商品信息"框,请根据采购招标通告填写投标内容,其中包括采购序号、报价、商号和密码等资料,最后点按"投标"发送;
第六、 当投标电子邮件供应商商号和密码号不一致时,其投标无效。电子邮件以每个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内最新报价电子邮件为准。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
说明:
一、鉴于政府采购的特殊性,本合同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代表需方与供方签订,但省政府采购中心并不做为合同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不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省政府采购中心只起监督管理作用。
第十三条 采购招标通告包括采购序号(每项货物为一个序号)、货物名称、规格、货物基本用途、技术要求、单位、数量、交货期、产地、交货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备注说明等。
第十四条 每次刊登的采购招标通告由网上邮件订阅系统及时通知各网员单位。
第十五条 网员单位开机上网后自动接收电子邮件,通过供应商网上投标栏按采购招标通告的内容填写投标内容,其中包括采购序号、所购设备、推荐配置、报价、交货期、产地、交货地点、备注、供应商商号和密码。
第二十四条 在中标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由于质量和其它原因发生纠纷,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帮助协调,如果采购单位认为价格便宜而向网员以外的供应商采购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采购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 当第一位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时,货物可以从第二位候选供应商中选择,由此类推。
第三十三条 采购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从2000年9月1日开始实行。
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三、当采购单位查询到同等条件下市场货物报价低于电子邮件报价时,经报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意,采购单位可放弃电子报价,到市场上购买,但其采购价必须控制在最低报价内,且要有证明(如发票)报省政府采购中心确认。
第四、 当第一位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时,货物可以从第二位候选供应商中选择,由此类推。
第五、 如果供应商报出最低价远远高于市场价出现缺乏竞争性等情况时,该批次报价视为无效投标,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具体情况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网上投标:网员单位进入该栏目填报投标电子邮件。
六、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和价格等内容。
七、投标信息查询:有关管理人员从该栏目观看供应商投标电子邮件。
八、系统维护: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进入该栏目给投标供应商分配密钥,保证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安全性。 九、监督管理信息:通报政府网上采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处罚信息。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网上定点网员单位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或串通其它供应商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的;
五、向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拒绝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供应商如何申请加入政府网上竞价采购
第一、供应商只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随时可以申请加入网上竞价采购:
一、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公司;
二、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内容;
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完善的技术保障;
六、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资金雄厚和财务状况良好;
第八条 申请加入政府网上竞价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几个条件:
一、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公司;
二、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内容;
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完善的技术保障;
六、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资金雄厚和财务状况良好;
第五条 政府网上竞价采购栏目设置包括如下几部分:
一、网上招标采购须知:该栏目介绍政府网上采购有关内容,公布申请加入定点网员资格条件,网上采购具体操作程序、定标原则、合同范本。
二、网员介绍:介绍获准参加网上投标资格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招标通告:刊登政府网上招标采购项目和内容。
四、社会采购招标通告:该栏目刊登社会上各种招标采购信息。
第三、凡是获准加入网上竞价采购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授予网上投标密钥,并在系统维护栏目为商家注册内容,同时在网员介绍栏目输入供应商基本情况。
网上竞价采购具体操作程序 (办公设备类)
第一、通过审查的并取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资格供应商,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分配商号和初始密码;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指南
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二、供应商如何申请加入网上竞价采购
三、网上竞价采购具体操作程序
四、网上竞价采购定标原则
五、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效实时完成各项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省政府采购中心监督供需双方按合同规定和招标通告上条件要求履约,处理各项纠纷和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十条 供需双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实行的网上竞价采购全过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无效,并按合同约定处罚,直至取消其网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当该次采购序号收到网上投标电子邮件达不到两个以上时,该次网上采购无效,省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当采购单位查询到同等条件下市场货物报价低于电子邮件报价时,经报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意,采购单位可放弃电子报价,到市场上购买,但其采购价必须控制在最低报价内,且要有证明(如发票)报省政府采购中心确认。
第十九条 看货后,当需方单位对中标货物需要调整时,可以根据调整配置适当增减货款,但必须事先取得采购办和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认可。
第四章 网上竞价采购定标原则
第二十条 定标原则:在满足采购招标通告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格中标,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
第二十一条 电脑根据采购序号、报价高低顺序、投标时间先后顺序自动排序供应商投标的电子邮件,在屏幕上显示有关投标信息内容。
第五、如您需要修改或撤去您的投标,请进入"商家网上撤标",输入密码后,清除投标记录,重新投标;
第六、每次投标的结果于报价截止日的次日公布,供应商可通过"中标结果公告栏"查看中标结果; 第七、采购单位持省政采购中心开出的采购证到中标单位看样定货;
第八、供应商送货、调试完毕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两联的采购证回单,并将其中的一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回管理处,逾期后果自负;
第二章 网员条件及申请手续
第六条 凡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均可以向省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的网员单位。
第七条 参加投标网员单位名额不受限制,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供应商随时可以申请加入和退出政府网上竞价采购,申请的供应商分办公设备类、公务用车类、专项设备类、其它商品类。
第二条 网上竞价采购是指政府采购通过互联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接收供应商投标电子邮件,网上定标、网上公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价格等全过程的总称。
第三条 网上竞价采购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 网上竞价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财政支出项目、网上竞价采购初期基本上以较规范的货物采购为试点,逐步扩大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需方是指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法人单位。
三、本合同中的供方是指参加网上投标的定点网员单位。
供方:(网员单位)
需方代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政府网上采购投标要求,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条款前面之三点说明,构成本合同的内容,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履行时间从供方被确认为定点网员开始至供方申请退出或被开除止,在此期限内,需方采购货物必须到中标的供方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