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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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
好
篇一:应届毕业生如何签定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如何签定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学问很多,最主要的要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
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关于试用期条款的设定与运用。
试用期履带法定可备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试用期满前,劳动者还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满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的长短,原则上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劳动法》规定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报酬,因此根据有关规定,视签订合同期限的长短约定试用期。如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扔,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在3年左右,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均包括在合同期内。
单位必须在试用期与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职工签订合同,在试用期满后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追究责
任;已经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上而未签订合同的,在依法签订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下的,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视为试用期。
二、关于商业秘密条款的约定与运用。
对于保密意识较强的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此项条款,并附有泄密责任条款。企业人事一般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机会很少,但人事技术、营销、中高层管理等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的机率高,尤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重视保密条款。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企业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
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
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
在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劳动者;
2、工作时间较长,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
3、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4、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职工;
5、初次进单位的征地农民中女性年龄满30周岁,男性年满35周岁以上的;
6、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初次分配工作的。所有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篇二: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10个事项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10个事项
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二、要注意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四、要注意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五、要注意拒绝不合法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六、要注意检查必备条款。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
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七、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
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
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八、要注意仔细推敲合同。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九、要注意不随意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应届毕业生作为新进入社会的人群,在工作经验与社会经验方面是很缺乏的,这样容易导致在找工作的时候被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急于找到工作而不惜降低自己的福利待遇。其实,要想预防这样的情况出现,在此建议应届毕业生在寻找工作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注
意事项,这样对自身来讲也是很重要的。
篇三:应届毕业生签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时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