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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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其他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1、不属于中心受理范围的,告知群众向相关单位反映办理;

2.属于中心受理范围,手续齐全且能办理的,及时办理;

3.属于中心受理范围,但暂时办理不了的,向群众解释说明,分轻重缓急,力争早日办理;

4.属于中心受理范围,帮助协调解决的,梳理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为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原则

一是便民原则。让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让群众进了为民服务中心,就能及时或在时限内办结需办理的事项。

二是公开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

三是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四是高效原则。按工作职责,不推、不滑、不拖,随时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为民服务中心“四制”办理制度

1.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服务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经审核和现场踏勘后由服务中心作出承诺,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

3.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需上级审批的事项,服务中心将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帮助办理;

4.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和不属于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内的,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

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时限制度

l.对简易事项,能当天办理的,及时办理;

2.对服务中心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3天;

3.对分管领导职权内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5天;

4.需领导决定的事项,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在上级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协助办理的,本中心尽力协助办理,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职能部门规定时限。

为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1.建立带班领导责任制。带班领导负责处理好带班期间的重大事项,并对带班期间未处理完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直至办结;

2.建立全天为民服务制。不论节假日或休息期间,为民服务中心都有工作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事件,值班人员需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置。

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

1.举止: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仪表端庄,态度热情;

2.接待:首问责任,百问不厌,百般负责,一帮到底;

3.咨询:提供电话、网址、信息和当面咨询服务;

4.高效:一次性说明需提交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办成材料齐全的登记事项;

5.公开:实行机构、职责、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为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

1.为民服务中心受理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人的馈赠或吃请,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如数退回馈赠物品或付清吃请费用;

2.承办人因工作效率不高,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承办事项,必须向群众道歉,并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办理承办事项;

3.承办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办事群众提供材料损毁或丢失而延误办事,或办事费用超出规定标准,第一次责令写书面检查,第二次给予待岗处理,并追究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相应的领导责任。

为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1.凡是群众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自觉使用“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办事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语气;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办事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为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

1、AB岗工作制度是为确保服务承诺制,服务时限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到位,在重要工作岗位确定A岗责任人(业务主

办人员)和B 岗责任人(协办人员)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该岗位不因缺位、空岗,使办事缓办、延误;

2.窗口应对外公示每个工作岗位AB岗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A岗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岗的,须提前一天做好业务交接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移交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承办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影响办事效率。A、B岗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

4.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热情于协办工作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5.对违反本制度,影响群众办事和政府形象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告戒教育或通报批评。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服务语言: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2.服务态度:微笑服务;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接待办理时,必须做到“五个一”的要求,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杯热茶端上、一把椅子让座、一番耐心解释;

3.服务仪表: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朴素大方,并佩带上岗证持证上岗,是党、团员的还应佩带党、团员身份标志;

4.服务质量:应一次与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报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与样表;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期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做到件件有办理答复结果。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2.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办事规范、答疑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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