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灌注桩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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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孔灌注桩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泉州市海琪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顺利施工,实现按期保质工程之目的,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施工发包和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泉州市海琪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宿舍楼(冲孔灌注桩)

2、工程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科技园区紫华路10#

3、工程范围:施工图纸、围护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桩基础工程

第二条:乙方承包内容: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围护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桩基础工程。

2、施工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桩位的定位、泥浆池、清水池的挖设、一米以内的障碍

物清除。

二、工程桩及试桩:桩基进出场、冲孔桩的成孔、护壁(混凝土有甲方提供,其

他物品乙方自带)、下钢筋笼(包括钢筋笼制作连接及所需机械材料)、桩

混凝土浇筑、泥浆外运、砍桩头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围护桩:桩基进出场、冲孔桩及水泥搅拌桩的成孔、护壁(混凝土有甲方

提供,其他物品乙方自带)、下钢筋笼(包括钢筋笼制作连接及所需机械材

料)、桩混凝土浇筑、泥浆外运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泥浆外运及倒浆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整理冲孔、砼浇灌资料由乙方整理,交至甲方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机械及人工承包方式(含钢筋笼的加工制作、运输。场地的平整、场地内垃圾及成孔后的泥浆外运、定位测量等)。桩基工程甲方负责提

供水源、电源,并承担水电费用;其他一切乙方自理。乙方提供现场原始技术资料并

整理有序后交与甲方归档。

精选资料第四条: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年月

日开工

年月日完工

合同天数:天

2、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即开始计算工期。

3、工期顺延:

3.1甲方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差异时,工期予以顺延,以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3.2遇有不可抗力,工期予以顺延,以甲方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4.1非上述原因乙方不得拖延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出现拖延施工进度计划行

为,甲方处以乙方每天1000元罚款,此款从结算款中扣除;

4.2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5天内拆场完毕,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暂停施工

5.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

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

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

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

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

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 2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

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

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安全要求: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

责,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1.1合同单价:工程成孔桩统一价格为310元/m3。

1.2合同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临时场地平整、垃圾外运费、泥浆外运费、设备

进场退场费、人工费、机械费、现场测量经费、部分材料费、上述施工内容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工程量计算及确认

1、工程量计算方式:本工程桩径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计量、桩顶上部(桩顶超过

设计标高1米),下部桩长甲方根据实际测量计算出桩长,数据由甲方书面

通知乙方。

2、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

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

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80%,余款

(工程款总额的20% )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超过2天按

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并承

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视情节

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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