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1 叉车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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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x x x x x x x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S001—2020
叉车通用技术规范
2020-08-01发布2020-08-02实施
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叉车技术研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叉车技术研发部标准化归口。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20年8月首次发布。
叉车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叉车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交货准备等。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叉车,是制订详细规范的基本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10827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T16178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5143 乘驾式高起升车辆护顶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5141 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
JB/T2390 平衡重式叉车基本参数
JB/T2391 0.5t~10t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JB/T3300 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GB/T5142 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试验
JB/T3244 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JB/T3340 插腿式叉车
JB/T10751牵引车
JB/T3341 托盘堆垛车
JB/T3773.1 托盘搬运车基本参数
JB/T3773.2 托盘搬运车整机试验方法
JB/T3773.3 托盘搬运车技术条件
JB/T3811.1 固定平台搬运车基本参数
JB/T3811.2 固定平台搬运车技术条件
GB/T6104 机动工业车辆术语
GB/T7593 机动工业车辆控制符号
JB/T7313 起升车辆基本型式和额定起重量系列
GB/T1496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3683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QB/JS001—2020 GB/T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
JB/T7635 蓄电池搬运车整机试验方法
JB/T6459 蓄电池平衡重式搬运车技术条件
GB/T5182 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
GB/5183叉车货叉的尺寸
GB/T5184 叉车挂钩型货叉和货叉架安装尺寸
JB5335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JB5874 蓄电池工业车辆电气通用技术条件
JB/T6481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斩波器
GB7403.1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GB7403.2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产品品种和规格
GB/T5008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GB11368齿轮转动装置清洁度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3 要求
3.1 详细规范
叉车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和质保期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2 合格鉴定
3.2.1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1﹑JB/T3300之规定;
3.2.2前移式叉车应符合JB/T3244之规定;
3.2.3插腿式叉车应符合JB/T3340之规定;
3.2.4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1之规定;
3.2.5托盘堆垛车应符合JB/T3341之规定;
3.2.6托盘搬运车应符合JB/T3773.2﹑JB/T3773.3之规定;
3.2.7 固定平台搬运车应符合JB/T3811.2之规定。
3.3 稳定性
3.3.1平衡重式叉车的稳定性应符合GB/T5141之规定
3.3.2 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的稳定性应符合GB/T5142之规定;
3.3.3托盘堆垛车的稳定性应符合JB/T3341之规定。
QB/JS001—2020 3.4 材料
叉车采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5 一般要求
3.5.1 叉车的研制和生产应符合本规范或合同的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技术文件的要求。
3.5.2 叉车选用的零部件,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标准、技术文件和整机系统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验证或首件鉴定或抽样鉴定。
3.6 结构设计
3.6.1 结构设计准则
3.6.1.1 设计要求
3.6.1.1.1结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使用和维修的方便性与可行性,并应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3.6.1.1.2 承载结构的设计应合理、保证安全可靠。
3.6.1.1.3在连接、装配过程中主要的零部件应具有可追溯性。
3.6.1.1.4 叉车应满足GB10827及GB/T16178的相关规定。
3.6.1.1.5叉车货叉及货叉架的安装尺寸应符合GB/T5184的相关要求。
3.6.1.1.6 叉车护顶架应按GB5143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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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7叉车上使用的控制符号应符合GB/T7593之规定。
3.6.1.2结构要求
3.6.1.2.1叉车参数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0的相关要求;
前移式叉车应符合JB/T3244的相关要求;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1的相关要求;
插腿式叉车应符合JB/T3340的相关要求;
托盘堆垛车应符合JB/T3341的相关要求;
托盘搬运车应符合JB/T3773.1的相关要求;
固定平台搬运车应符合JB/T3811.1的相关要求。
3.6.1.2.2安全系数
货叉架安全系数为2.5倍;
护顶架安全系数为2.5倍。
QB/JS001—2020 3.6.1.2.3 耐振动和冲击
叉车应能承受额定载荷状态下行驶产生的振动和冲击,以及在装卸运输条件下遇到的振动和冲击。
3.6.2 适用性要求
叉车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操作省力的要求。
叉车设计应根据作业范围、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的要求,运用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和优化设计技术进行系统分析综合选优。
3.6.3 特性分类
叉车设计中,在对其功能特性分析、可靠性预计、失效模式影响及危害程序分析的基础上,以失效后果的严重性和失效发生频率,按规定进行特性分类,并对关键件(特性)和重要件(特性)的质量进行重点控制。
3.6.4 紧固件
快速分解的紧固件和柱销应有防松、锁紧措施。
3.6.5 标准件
叉车设计应优先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选用标准零部件。
3.6.6 部件和系统
3.6.6.1 车架与门架
a)叉车车架的载荷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分配悬挂减震等部件,宜选用通用部件;
b)叉车内外门架间隙应合理、运动自如,并应设有限位装置。
3.6.6.2 驾驶室(如需要)
a)驾驶室按合同要求设计,驾驶员及助手的位置应能保证驾驶员方便地操作所采用的设施,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b)驾驶室设计应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视野并设置两个以上后视镜,其尺寸和安装位置应使驾驶员能清楚地观察到后部情况;
c)驾驶室的风挡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对于与操作人员视野相关的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要好,不引起物像失真。
3.6.6.3 动力装置
a)叉车的动力装置分为内燃机式和蓄电池式;
b)叉车选用的发动机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设计要求,当起动系统采用电起动时,发动机的起动机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设计要求;
c)蓄电池式叉车的驱动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与合同要求、其起动系统应具有良好的起动特性,并配备充电装置和低压限制装置。
QB/JS001—2020 3.6.6.4 传动装置
a)叉车的传动装置应保证无冲击地起步、变速、制动和转向。
在转向和曲线行驶时,左右驱动轮应协调运转,各驱动轮之间不应产生寄生功率;
b)根据牵引力的需要,可采用双轮驱动式(全轮驱动)。
3.6.6.5 行走装置
特殊需要外,行走装置一般为轮式结构,轮胎应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用。
3.6.6.6 转向装置
a)转向装置应结构紧凑、安装方便,操作灵活可靠,当车辆由直线行驶过渡到最大转角时,方向盘转动圈数不应大于2.5圈,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向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应大于15°;
b)转向形式可根据需要采用两轮转向,全轮向心转向或蟹形转向,具体要求由详细规范或合同规定。
3.6.6.7 制动装置
a)叉车必须设置行车和驻车两套以上相互独立作用的制动装置,任一套制动装置均能安全、可靠、平稳地使行进间的叉车减速直到停止,需要时应能迅速解除制动;
b)行车制动装置应采用双管路或多管路系统,在任何工况下,应保证制动平衡、可靠;
c)驻车制动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传动机构,应保证叉车在额定负荷状态下,可靠地停止在规定坡度的坡道上,施加于操纵杆上的力应不大于300N。
3.6.6.8起升组件
起升组件应安全可靠、操作方便,插销式牵引栓应有把手,在正常状态下能够自锁。
a)货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液压管路系统出现破裂时)不得超过60mm/s;
b)叉车门架设有防止货叉架升到最高位置时脱出的限位装置;
c)叉车门架必须具备前倾自锁装置;
d)叉车结构及属具必须具备足够强度。
3.6.6.9 照明及信号系统
a)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b)各种照明及信号灯的安装应安全可靠,满足工作、控制、维修的要求;
c)叉车上必须设置清晰可辨的报警、倒车、转向声光信号。
3.6.6.10 仪表板
a)仪表板应设计合理,开关、按钮操纵杆等应便于操作,并有明显的标志;
b)仪表板应安装在便于驾驶员观察的位置,并根据需要配置必要的指示仪表。
3.6.6.11 液压系统
a)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GB7935的规定;
b)液压系统中必须设置限压阀,应能防止管道内产生大于额定静压力1.5倍的冲击压力,限压阀应设置安全装置;
c)液压系统应有排气装置;
d)应能简便地显示液压油箱中的油量,并清晰地标明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油面界线,加、放油应方便易行。
3.6.6.12 操纵装置
叉车上的操纵杆、手柄、按钮、开关等应设有明显的操作标志,操作方向应与控制机构运动方向相协调,并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因素要求;
操纵装置应工作可靠,并能防止操纵中触动其它操作部件发生误动作。
3.6.6.13 进出口及踏板
3.6.6.13.1 驾驶员的座位或站位应充分考虑其作业特点及有关人的因素,必须设有防滑地板和进出口(上
下车),进出口设置扶手,在驾驶员周围及站位范围内不得有尖锐锋利的棱角。
3.6.6.1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设置专用的踏板:
a)工作位置进、出口距地面不超过500mm;
b)可以由另一适当结构部件取代踏板的功能。
3.6.6.13.3下列部件不得做踏板使用:
a)轮胎;
b)轮毂或轮辋上的圆形部件;
c)带有圆形截面的金属横梁;
d)不带成型侧边的金属横梁;
e)其它不能承力的部件。
3.6.6.14被牵引、起吊、系留装置
叉车应有被牵引、起吊、系留装置,其强度和位置应满足使用和运输的需要。
3.6.6.15蓄电池
点火和起动用蓄电池应符合GB/T5008的规定,蓄电池式叉车用的蓄电池应符合GB7403.1﹑GB7403.2或合同规定。
3.6.6.16灭火装置
叉车设置的灭火器具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3.6.6.17随车附件
根据详细规范或合同的规定配备随车附件。
3.6.6.18润滑
润滑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并明示。
3.7 性能
3.7.1 稳定性
按3.3条规定执行。
3.7.2 装卸性能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2391规定;
前移式叉车应符合JB/T3244的规定;
插腿式叉车应符合JB/T3340的规定;
托盘堆垛车应符合JB/T3341的规定;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1的规定;
托盘搬运车应符合JB/T3773.3的规定;
固定平台搬运车应符合JB/T3811.2的规定;
货叉的强度应符合GB/T5182的规定。
3.7.3转向性能
叉车转向应轻便灵活,采用动力转向时,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最大手操纵力应不大于25N,左右转向手操纵力相差不大于10N。
3.7.4 行驶性能
叉车传动系统技术状况及行驶状况应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
3.7.5 动力性能
叉车的加速性能﹑牵引性能﹑爬坡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
3.7.6制动器性能
叉车制动器性能应符合GB/T18849的规定。
3.7.7 驻车坡度
叉车负载额定负荷时的驻车坡坡度应小于20%。
3.7.8 质量、外廓尺寸
叉车的质量﹑外廓尺寸和最小离地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
3.8. 维修性
叉车的维修性应符合有关规定,指标的选择由合同规定。
3.9 人的因素
叉车的设计应满足人的因素有关规定,使驾驶员有一定的舒适性,并保证人身安全。
3.10 噪声
平衡重式叉车噪声值应符合JB/T2391 第3.5.11条规定;
前移式叉车噪声值应符合JB/T3244 第4.5.4条规定;
插腿式叉车噪声值应符合JB/T3340 第4.5.4条规定;
托盘堆垛车噪声值应符合JB/T3341 第4.5.4条规定;
牵引车噪声值应符合JB/T10751 第6.11条规定;
托盘搬运车噪声值应符合JB/3773.3 第3.3条规定;
固定平台搬运车噪声值应符合JB/3811.2第3.9条规定
3.11安全性
3.11.1 叉车的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部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当有装卸装置无法满足
此要求时,则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2 叉车的危险部位,应在叉车明显处标注警告和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并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说明。
3.11.3 叉车的安全性设计应符合GB 10827的规定。
3.12 大气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叉车﹑牵引车在下述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5~40℃;
b)湿度: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风速:不大于14m/s;
d)海拔:4000m以下;
e)淋雨:在任何地方遇到雨淋的情况下(蓄电池车辆除外)。
3.13 电磁兼容性
叉车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3.14 表面质量
叉车外露表面应光洁﹑美观。
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流挂及起泡等缺陷,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试验,漆膜的附着力应不小于2级质量要求。
3.15 标志和标记
叉车的标志和标记应符合GB/T13306或设计规范。
3.16 焊接
焊接应符合叉车性能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
4 检验规则
4.1 基本要求
各车型定形产品应完成本规范的所有试验与检验,并通过国家鉴定机构的型式检验。
4.2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了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定型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定期检验和交付检验)。
4.3检验气象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应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确认叉车的正常性能要求。
温度:-5~400
相对湿度:空气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20°C)
风速:不超过5m/s
气压:试验场所的气压
4.4鉴定检验(定型检验)
鉴定检验应包括4.7条的全部试验
4.4.1 检验样车
平衡重式叉车应符合JB/T3300的规定;
前移式叉车应符合JB/T3244的规定;
插腿式叉车应符合JB/T3400的规定;
托盘搬运车应符合JB/T3773.2的规定;
牵引车应符合JB/T10751的规定;
托盘堆垛车应符合JB/T3341的规定;
固定平台搬运车应符合JB/T3811.2的规定。
4.4.2试验报告
叉车研制时应编制样机试验大纲。
叉车经型式试验后由国家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示型式试验报告。
4.5 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
a)交付检验
b)定期(批)检验
4.5.1 交付检验
交付检验包括:
a)外观质量检查按3.14条规定进行
b)基本性能检验按合同规定
4.5.2 定期(批)检验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规定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规定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规定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规定执行;
牵引车按JB/T10751的规定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规定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规定执行;
除特殊要求,定期(批)检验不进行4.7.2,4.7.3,4.7.4,4.7.6,4.7.7,4.7.8,4.7.9,4.7.10项试验
4.6 包装检验
叉车运输、包装按工程机械产品防护标准,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7 试验方法
4.7.1 外观质量检查
按3.14条规定进行。
4.7.2 强化试验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规定测试;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规定测试;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规定测试;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规定测试;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规定测试;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3的规定测试;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规定测试。
4.7.3 稳定性试验
平衡重式叉车按GB/T5143的规定测试;
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按GB/T5142的规定测试;
4.7.4 排放测定
内燃机的排放测试按GB 18352.2或GB 3847之规定进行。
4.7.5 性能试验
4.7.
5.1 试验条件及试验准备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要求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要求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要求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要求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要求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要求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要求执行。
4.7.
5.2装卸性能试验
检查叉车门架起升系统的工作性能,门架结构的变化情况及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在超载时安全阀启闭性能,测定货叉起升下降速度﹑自然下滑量及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等。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7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4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4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6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4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5.3﹑5.4﹑9条执行。
4.7.
5.3转向性能试验
检查叉车的转向性能,测定转向轮定位角转向角传动比﹑转向轮转角﹑方向盘操纵力﹑最小转弯半径等。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8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5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5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7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5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5. 5条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第4.4﹑4.5﹑4.6条执行。
4.7.
5.4行驶性能试验
检查叉车传动系统的技术状况及行驶状况,测定车轮滚动半径、叉车的滑行性能和各档最大行驶速度。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9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6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6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8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6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5. 2条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第4.3﹑4.10条执行。
4.7.
5.5 动力性能试验
检查叉车传动系统及发动机或运行电动机的工作状况,测定加速性能,牵引性能、爬坡性能等。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10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8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8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4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8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8条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第4.9条执行。
4.7.
5.6 制动性能试验
检查叉车运行制动和停车制动性能,测定牵引杆拉力率和制动距离。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12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7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7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10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7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7条执行;
固定平台搬运车按JB/T3811.2的第4.7﹑4.8条执行。
4.7.
5.7 液压系统试验
用1.5倍系统最大允许压力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6.6.11要求。
4.7.6 噪声试验
噪声试验按GB1496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10条要求。
4.7.7 护顶架安全性能试验
护顶架安全性能试验按GB/T5143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5143的要求。
4.7.8 振动试验
测试叉车的振动。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13条执行;
4.7.9能量消耗试验
测定内燃叉车燃油消耗量,蓄电池叉车蓄电池的容量、工作时间等。
平衡重式叉车按JB/T3300的第11条执行;
前移式叉车按JB/T3244的第5.3.9条执行;
插腿式叉车按JB/T3400的第5.3.9条执行;
蓄电池牵引车按JB/T10751的第6.9条执行;
托盘堆垛车按JB/T3341的第5.3.9条执行;
托盘搬运车按JB/T3773.2的第6条执行。
5 交货准备
5.1 交付要求
按各车型详细规范的要求执行。
5.2 包装﹑储运标志
包装储运按规范或合同要求进行,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在坚硬平整的路面上铲运货物。
6.2 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规范的名称及编号;
b)叉车的型号;
c)顾客特殊需要的选配件;
d)数量;
e)交货要求;
f)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