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及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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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研究

关于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研究

美国现行 的会计准则 ,是20 年 由F S 所颁布 的财务会 01 AB 计准. S A 11 在S A 11 ¥ F S4 号。 F S 4 号文件《 ' ] 企业合并》 中规定, 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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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有 较 高 的 不确 定 性 ,所 以如 何 正 确 评 价 和计 量 以商 誉 为 代 表 的无 形资 产 , 直 是会 计 学 上 的一 个 难 点 问题 。 一
面价值超过其内涵公允价值应将差额确定 为减值损失 。但确 定的减值损失不应 当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确认减值损失后 ,
商誉调整后的账 面价值将作为新的会计基础 ,一旦该损失计 量完成 , 禁止确认其后的转 回。
当 , 是企 业 资 产是 否 被 正 确计 量 和 评价 的重要 内容 。 由此 可 也
英 国最早对商誉会计进行 探讨始于 18 年R n s H vs 9 8 ak oi Mc o gl P C D u a L 公司在其 当年 的资产 负债表 中将该公 司的商 l 誉价值以6 8 . 亿英镑计入资产而引发的。 7 当时审计机构对其行 为得出了“ 真实且公正的概括” 的结论。 其现行 的会计准则是A B 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19 S( 在 97 年所颁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 1号《 0 商誉 与无形资产》 。该 准则 中规定 : 外购商誉应作为资产 计帐 , 在资产负债表中必须将资 产进行分类 , 自创商誉不能作为资产计帐 。此外 , 而 外购商誉 的使用年 限是有限的话 , 根据 其使用年数 , 以最 长不超过2 年 0 为基准进行摊销。如其使用年限是不确定的话 , 不应该进行摊 销, 其理由要在财务报告 上给予详细说 明, 并在 每个会计期末

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

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

新旧准则下商誉会计的比较[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适应现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适应企业国际并购的不断增加,在新准则中对商誉的规定发生很大变化,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就新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和以前年度对商誉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了新旧准则变更的原因,认为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更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另外,通过比较与分析也可以加深我们对新准则的理解。[关键词] 商誉;比较;确认;计量;处理本文就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以前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中有关商誉的规定进行比较。一、有关商誉核算的归属准则财政部在2001年1月1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引言中规定:“本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但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这样原准则在内容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概念不清晰。至于有关商誉的具体核算方法则是在财政部1995年2月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6年财政部印发的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企业合并”以及2001年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有所规定。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也就是说商誉虽然属于无形资产,但其核算方法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同。新准则中进一步规范了商誉的核算,这是符合我国新时代发展的需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立足于规模经济做强做大,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位置,近年来企业合并案例包括国际合并案例不断发生,如TCL并购汤姆逊。在合并过程中,有关商誉的处理比较模糊,如原准则中关于控股合并规定:母公司投资成本超过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通称“合并价差”,合并差价包括商誉但又不等于商誉,而且,即使是负商誉,合并价差依然可能出现借方余额。这些处理显然缺乏逻辑上的一致性,而且和国际准则有关处理不一致,已不再适应当今企业发展的需要。二、有关商誉的确认新旧准则中对自创商誉均要求不予确认,这是和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各国的会计惯例是一致的。主要因为:(1)自创商誉的存在没有被客观的交易所证明,其价值亦不能可靠地加以计量;(2)商誉所代表未来超额盈利能力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加以确认,则不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而关于外购商誉,新旧准则中都要求确认,但具体规定不同。财政部曾在1995年2月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中股权份额时,其超出数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但是,在具体的企业合并实际操作中,外购商誉尚未从合并价差中分离出来,而是作为合并价差的一部分随同合并价差而进行确认。而外购商誉与合并价差之间的关系用公式表示如下:外购商誉=合并价格- 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价差=合并价格- 账面价值= (合并价格- 净资产公允价值) + (净资产公允价值- 净资产- 账面价值)=外购商誉+资产重估增减值也就是说,一直以来,我国企业在外购商誉取得时,在实际会计处理中所确认的合并价差是一个包含了外购商誉和资产重估增减值的合计项目。因此,在企业合并中,使用“合并价差”反映企业合并的投资差额,既掩盖了被合并企业资产的重估增减值,又未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的超额投资,同时使用合并价差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新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也就是说,企业在合并后,商誉相当于原准则的合并价差。这样,商誉就真实反映了合并企业的超额投资。三、有关商誉的计量新旧准则中均把“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作为商誉初始计量的金额。关于商誉的后续计量,新旧准则规定不同。原准则要求商誉取得后一般应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进行摊销,以其成本减掉摊销额进行计量。新准则规定:“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处理。商誉的使用寿命难以可靠地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商誉的效用递减(即直线法摊销)没有充分的证据。又因为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所以,企业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一做法与国际准则趋同。随着企业竞争市场国际化,国际并购案例会越来越多,取消原来对商誉进行摊销的规定更适应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四、有关商誉的账务处理原准则中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明细科目存在的,并且不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只是包括在合并价差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放在“长期投资净额”项目下列示,报表使用者无从了解合并价差数额中,有多少属于商誉,多少属于其他来源,不能体现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充分揭示原则。新准则中商誉作为一级科目核算,并且规定:会计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测试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减少留存收益。同时要求在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附注中应披露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新旧准则均规定: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为负商誉。不同的是:新准则要求应先对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原准则的做法,这一部分要计入资本公积。例:A公司在200 ×年1月1日购入甲企业,付款236万元,甲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245万元,各项负债的公允价值45万元,则商誉为36万元[236-(245-45)]。公司作如下分录:1. 商誉的初始计量原准则借:各资产账户2 450 000无形资产——商誉360 000贷:各负债账户450 000银行存款2 360 000新准则借:各资产账户2 450 000商誉360 000贷:各负债账户450 000银行存款2 360 0002. 商誉的后续计量原准则:假定公司的商誉价值分10年摊销,则每月摊销 3 000元(3 600 00÷10÷12)。摊销时,A公司作如下分录:借:管理费用 3 000贷:无形资产——商誉3 000新准则:假设A公司的全部资产是产生现金流量的最小组合。200 ×年末,A公司对甲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判断存在资产减值损失56万元。A公司作如下分录:(1)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借:管理费用360 000贷:商誉360 000(2)确认资产减值借:营业外支出200 000贷: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200 000主要参考文献[1] 田云. 对商誉会计中几个争议问题的争论[J].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4):75-78.[2] 张陶勇. 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J]. 财会通讯,2005,(4):42-45.[3] 郑庆华,赵耀.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1无形资产准则对比分析研究

1无形资产准则对比分析研究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的对比研究一、序言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财务通则》对各种会计科目规定了简单的确认核算方法,该通则于1993年7月开始实行。

为了全面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会计制度更加符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体系包括了更多具体会计准则的内容。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此次会计准则的制定更为全面具体,在2001年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修订了16条,增加22条。

这样就使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更加详细并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

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两个方面有着明显的不同。

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强调输出报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其会计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研究的是过去取得成本。

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强调的是输出报表会计信息的高度相关性或有用性,损益的计量范围扩大了,这样就使上市公司不能自己调节和操纵利润;会计核算基础是公允价值,以历史成本为立足点,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行,这样在则有利于决策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全面的了解。

本文从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特征入手,通过对我国无形资产历史及现状的研究,采用对比的方法,分析了三次无形资产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计量、摊销、披露等方面的不同之处,对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的制定和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二、无形资产概述<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我国1992年颁布,并于1993年7月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和可预期收益的资产,如商标、专利、版权、技术秘密等。

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各国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以下几个国家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包括美国、英国、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

1.美国会计准则(USGAAP):美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处理相对比较详细。

根据美国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购买、自主开发或并购等方式获得。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无形资产,才能被确认为资产并计入财务报表:具有可见的控制权,有发生未来收益的能力,且成本可以可靠地计量。

如商誉、专利、版权等。

在美国会计准则下,商誉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其只能在并购交易中识别和计量。

商誉的价值等于购买者支付的购买价格与已识别可计量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商誉需在每年或在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2.英国会计准则(UKGAAP):英国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处理上与美国会计准则有一些不同之处。

英国会计准则要求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基于实质经济实现可能性和经济利益的标准。

无形资产必须能够被可靠地计量,并且能够预期未来经济收益。

专利权、商标、版权等属于可识别的无形资产,可确认和计量。

商誉的处理方式与美国会计准则类似。

3.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对较简单。

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基于可靠计量依据,并能够预期未来经济利益。

中国会计准则对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具体规定。

其中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应该依照成本法计量,且应进行减值测试。

4.国际会计准则(IFRS):国际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对较为统一、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也基于确定能够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标准。

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了详细规定。

商誉应在并购交易中识别并计量,且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其他无形资产应使用成本法进行计量。

无形资产核算的比较研究【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无形资产核算的比较研究【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当然,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核算并不是固定资产同类业务的简单复 制,也存在着某些差异。1 时间差异,无形资产摊销与固定资产计提折 旧的起止时间不同。当月取得的无形资产,当月应开始进行摊销;当月 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进行摊销。而固定资产则是当月增加的,当 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当月照提折旧。2 空间差异,无形资产摊销与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对象范围不同。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期内几乎全部 要计提折旧。而无形资产则要区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明确规定只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价 值摊销。
相较而言,固定资产核算的优势所在恰恰正是无形资产处置核算的缺 憾之处,一是没有为无形资产处置业务专门设置过渡性账户:二是无形 资产处置的核算试图一步到位,只在全部相关业务完成时进行一次会计 处理,甚至只做一笔会计分录。这样一来,既不能明确反映无形资产净 值,又无法直接表示出处置过程发生的收入与费用,只能从对应的资产 和负债账户中窥端倪。更重要的问题是,由于无形资产处置尤其是出售 业务一般都会发生多个有关事项。其发生的时间有先有后,甚至可能跨 越不同会计期间,如果等到相关业务全部结束再来进行会计处理,则完 全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的要求。
在核算形式上,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比较成熟和严谨。专门设置过渡 性账户,用来核算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处置完毕, 过渡性账户结清为零,完成过渡任务。在核算过程上,固定资产处置的 核算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可操作性。它包括三个步骤:注销相关账户; 记录处置收入或费用;结转处置净损益。每个步骤单独核算,整个过程 有机联系。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自行研发项目的核算,不妨效法固定资产自行建 造工程核算。在账户设置方面,借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户,设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中美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比较研究

中美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比较研究

在会计报告 中 , 会 计 人 员 不 仅 要 对 企 业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彻和运用 都 离 不 开 会 计 行 为 的 主 体— ——会 计 人 员 。 鉴 于 会 计
进行披露, 还要充分揭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对于 准 则 和 会 计 制 度 中“ 可 选 择 性 ”的 范 围 日 益 扩 大 , 尤 其 是 如 何
适用于单独收购的无形资 产 , 或 与 一 组 其 他 资 产( 除 了 在 企 业
地计量; 3.相关性, 即 有 关 信 息 在 用 户 的 决 策 中 有 重 要 作 用 ; 4.
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外) 一 并 收 购 的 无 形 资 产 ; ②适 用 于 自
可靠性, 即信息是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
监督体系, 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谨慎性原则从产生之初即带有明显的两面性, 虽然它能
另外,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
够避免虚计资产和浮夸利润, 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但 结合起来。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
在运用该原则时, 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主观随意的色彩, 甚至为
范的内容一一列举出来, 未 列 举 的 、符 合 无 形 资 产 定 义 和 无 形
包括资产在内的各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其中, 相
资产确定条件的资产都是准则适用的范围。
关的确认原则如下: 1.符合定义, 即要符合财务报表某一要素
SFAS- 142则采用了列举法, 将具体内容一一列举出来: ① 的定义; 2.可计量性, 即具有一个相关的可计量属性, 足以可靠
从形式上看, 在无形资产范围的规定上我国准则与
不确定性, 准则要求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2)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3)开发支出的资本化;(4)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5)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6)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一、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一)研究阶段本准则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研究活动的举例为:意于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有关开发活动的举例为: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经改造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一)本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国内外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研究金水英( 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华321004)【摘要】在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问题上, 国内外的认识不尽相同。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确认计量工作,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 SC) 发布了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几个准则, 各国也都发布了各自的无形资产准则规范。

文章对国际、美国、英国、中国等无形资产准则规范, 从无形资产概念、确认范围、确认标准、账面价值确定、摊销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国内外; 无形资产; 准则; 比较【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 2768( 2007) 18- 0100- 03从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发展历程来看,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 和美国、英国等国家先后发布了一些规范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准则制度。

我国于2001 年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之后, 于2006 年2 月15 日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这些准则都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问题进行了规范, 为了对国内外的无形资产准则有一个深入的认识, 本文将对这些准则规范从无形资产概念、确认范围、确认标准、账面价值确定、摊销方法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无形资产概念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 于1998 年10 月1 日发布的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6]可见, 国内外对无形资产概念的认识基本一致。

我国新准则充分借鉴了IAS38 的思想, 取消了旧准则中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了“可辨认”的条件, 规定无形资产应为“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和“非货币性资产”三大基本特征。

但美国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完全相同, 对无形资产没有可辨认的限制。

二、无形资产确认范围的比较无形资产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 而是随着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发展、经济管理要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

这就使得对无形资产范围的确定较难, 因而大多数国家通过列举的方法来说明其范围。

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与启示-2025年文档

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与启示-2025年文档

国际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与启示1.引言2024年2月,财政部宣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

这一点无疑使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会计准则的趋同被认为是中国会计准则长期发展的目标,但是,由于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结合了中国法律环境、市场经济环境以及会计实务的特点,在一些内容上保留了中国特色,会计准则仍存在肯定差异。

2024年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地位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众多专家均持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将持续趋同的观点。

同时,美国作为全球经济上最为发达的国家,其颁布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反映了西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对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起了很大的影响及作用。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须要,增加我国在国际准则制定中的实力,则须要在此过程中明确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如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等)与我国现阶段制定并实施的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这将是以后制定会计准则时应当考虑的主要问题。

在后危机时代,会计信息作为市场主体完成交易的重要媒介,对“看不见”的资源—无形资产的计量以及报告显得尤为重要。

不仅科研人员对无形资产越来越感爱好,企业管理者以及投资者更是重视无形资产的在企业中的相关处理规定。

在下文中,笔者将从无形资产角度,就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中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找出差异。

2.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的差异在选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首先应当明确该准则的适用范围。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适用于全部企业除以下各项之外的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1)由其它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2)《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定义的金融资产;(3)矿产权,以及矿产、石油、自然气和类似非再生性假如再生性资源的勘探支出或开发和采掘支出;矿产权,以及矿产、石油、自然气和类似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支出或开发和采掘支出;(4)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无形资产。

新日会计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的分析比较

新日会计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的分析比较
一、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 旧准则规定“本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
.誉”A,但ll同时Ri提g及ht不s可辨Re认s无er形v资ed产.是商誉。这样在内容
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到底包不包括商誉就有了疑 问,概念不清晰。新准则第 6 号明确,无形资产的概念是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 资产。按照定义,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用 于出租或增值目的的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进行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因为不具有可辨认 性,不在“无形资产”中核算。
二、无形资产定义不同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 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 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 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不再强调持有目 的,与投资性房地产衔接;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 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并且明确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 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 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 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 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三、无形资产的确认不同 (一)无形资产后续确认不同
. A旧ll准则Ri规g定ht投s资者Re投s入er的v无ed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
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 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 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改变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确 认规定。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 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 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增加“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 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 外”;强调“投资双方确认”的形式是必须有合同价或协 议价,强调合同价或协议价必须公允;即投资者投入的 无形资产主张采用公允价值入账。

无形资产与商誉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与商誉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与商誉会计处理无形资产与商誉是现代企业中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

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实体形态但具有价值的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版权等。

商誉则是指企业因为声誉、客户关系等而在市场上享有的额外价值。

由于这些资产的特殊性质,它们需要特殊的会计处理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无形资产与商誉的会计处理,并分步骤进行讲解。

1. 了解无形资产与商誉的特点无形资产与商誉的特点是其价值不易确定,且在一定时期内能为企业带来未来利益。

这使得它们与有形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

2. 识别和认定无形资产与商誉企业需要对其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识别和认定。

常见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而商誉则是在企业重组、合并或收购等场合产生的。

识别和认定无形资产与商誉需要依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计量无形资产与商誉的价值无形资产和商誉的价值计量是一项关键任务。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成本模式是指按照购置成本减去累计摊销或减值准备计算无形资产与商誉的价值。

而公允价值模式则是指按照市场价格或独立估值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

4. 计提无形资产与商誉的摊销或减值准备无形资产与商誉需要进行摊销或减值准备。

摊销是指将其价值分摊到其所在的会计期间,一般采用直线摊销法或加速折旧法。

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形资产与商誉价值下降时,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保证资产的真实价值反映。

5. 披露无形资产与商誉的情况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与商誉的情况。

这可以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披露无形资产与商誉的情况有助于外部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总结:无形资产与商誉是企业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其会计处理需要特殊的步骤和方式。

识别和认定无形资产与商誉、计量其价值、计提摊销或减值准备以及披露相关情况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无形资产与商誉的会计处理准确可靠,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读性和透明度。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外比较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外比较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外比较作者:王碧寒冀晓伟来源:《经济师》2015年第03期摘要:会计准则国际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种趋势,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要求,文章从定义、确认、计量等方面对比美国、国际会计准则,论证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

关键词: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披露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3-130-02美国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很多西方国家以美国的会计准则作参考,同时国际会计准则是众多国家制定会计准则时参考的依据。

本文通过将美国、国际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其与中国无形资产准则的差异。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38)规定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它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清楚地区分开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CAS6)对无形资产的规定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准则强调可辨认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从而明确指出商誉不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这点与国际无形资产准则定义相同。

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

2001年6月公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2号—商誉与其他无形资产》(SFAS142)对无形资产表述为没有实物形态(不包括财务资产)的资产,同时明确指出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将商誉定义为被取得实体的成本超过分配到索取的各项资产与承担各项债务上的金额净额的差额。

比较中国、美国与国际无形资产准则不难发现,尽管在定义上不尽相同,但在商誉的归属问题上三者一致。

与国际、美国会计准则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内涵更加合理,突出了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特征。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的比较首先,根据CAS6要求,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两个条件,即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成本可以可靠的计量。

会计和资产评估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规定比较_曹欣欣

会计和资产评估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规定比较_曹欣欣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2010.8中旬一、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与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简介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在2001年无形资产准则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制定的。

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包括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无形资产的披露等五个部分,对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与信息披露具有重要作用。

现行会计准则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入贯彻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对原会计准则做出了变革性的修订,这次修订可以说基本涵盖了近几年国内会计理论界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

2008年实施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与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相比有了明显的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概念更准确。

主要表现在对无形资产概念的解释和对无形资产评估概念的解释上。

②要求更具体。

这可从新旧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各自对基本要求、操作要求的明确上来看。

③内容更丰富。

现行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2001年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相比增加了近一半的内容。

二、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规定比较1.关于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尚无统一的无形资产的概念或定义。

人们通常站在不同的角度定义无形资产。

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汝梅先生在1926年完成的《无形资产论》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吾人得一原则,谓无形资产价值乃属一特定企业所具额外收益能力之表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随后又对定义中的可辨认性的判断给出了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资产即符合可辨认性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2)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3)开发支出的资本化;(4)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5)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6)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一、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二、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一)研究阶段本准则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关研究活动的举例为:意于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有关开发活动的举例为: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经改造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一)本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毕业设计论文-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分析

毕业设计论文-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分析

中国某某某某学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分析姓名:00000班级、学号:00000000000系(部) :经济管理系专业:会计电算化指导教师:00000000000开题时间:2009-4-10完成时间:2009-11-12009年11 月1 日目录课题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分析一、课题(论文)提纲二、内容摘要三、参考文献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比较分析00000中文摘要: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提供相关、可靠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究竟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从无形资产的定义、摊销、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无形资产的新旧会计准则进行比较。

关键词:新旧准则;无形资产;比较分析0.引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全球一体化的深入,我国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理念等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企业争相研究新技术并尽力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在IT行业和医药生物行业尤为明显,这使无形资产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都有快速、大量的增长,并使得我国2001年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日益显现出其不适应性。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中央国有企业于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

同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修改与完善。

无形资产的新准则在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新准则对概念重新进行定义旧准则无形资产中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新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在新准则中不再强调持有目的,与投资性房地产衔接;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新准则中无形资产第三条明确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对比研究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对比研究

商誉会计准则的国际对比研究商誉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企业在并购和重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无形资产。

商誉的存在使得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和财务状况变得更加复杂。

各国对商誉的会计准则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就国际上商誉的会计准则进行对比研究,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商誉的会计处理。

一、商誉的定义在对商誉的会计处理进行国际对比研究之前,首先需要对商誉进行准确定义。

国际上对商誉的定义通常是一致的,即在企业的并购和重组过程中,购买方支付的超出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这部分支付的差额被认为是购买方为了获取被收购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而支付的代价,因此计入商誉。

二、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国际上,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商誉的确认、计量和摊销三个方面。

1. 商誉的确认在商誉的确认方面,国际上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分别是全面确认和部分确认。

全面确认是指在企业的并购或重组过程中,所有支付的超出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都计入商誉。

这种方法能够更充分地反映企业在并购或重组过程中为获取未来经济利益所支付的代价,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商誉的计量过高,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真实性。

公允价值法是指商誉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但在国际上,一般并未规定具体的计量方法。

这种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商誉的真实价值,但同时也存在计量难度大、计量结果不确定性高等问题。

按期摊销是指商誉在一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一般是在10-20年内。

这种方法能够较好地平稳地进行商誉的摊销,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商誉在摊销期间的真实价值无法真实反映。

在商誉的确认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美国,一般采用全面确认的方法,即在企业的并购或重组过程中,所有支付的超出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都计入商誉;而在欧盟和日本,一般采用部分确认的方法,即只有支付超出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中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计入商誉,其余部分计入企业的其他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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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及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一、中外相关准则的基本理论对比
笔者以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会计准则(IAS38)、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2号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SFAS No.142)、英国的“商誉与无形资产”准则(FRS10)、澳大利亚无形资产准则(AASB138)和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比较研究。

(一)定义及基本内容
我国新准则借鉴IAS38,对无形资产是这样定义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性资产”;它与2001年准则(下文简称“原准则”)的规定是不同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可见,原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界定包含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即包括商誉;而新准则中无形资产是不含商誉内容的,因为外购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而且新准则中除了第十一条“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涉及到商誉外,没有对商誉的任何规定。

因为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中对商誉做了如下的规定“(一)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

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IAS38中,商誉同样不属于无形资产的定义范围,“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对无形资产、商誉分别通过IAS38《无形资产》和IAS22《企业合并》这两个准则规范;根据澳大利亚AASB138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也不包括不可辨认的商誉,商誉由AAS18《商誉会计》规定。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由AASB3《企业合并》规范。

通过以上三者的比较分析可知,国际会计准则、澳大利亚和我国关于“无形资产和商誉”的相关准则的定义内容大致是相同的。

英国FRS10《商誉与无形资产》与ISA38一样,将商誉与无形资产作为两个并列的概念提出,强调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

但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同商誉与无形资产具有共性之处,因此在同一会计准则中予以规范;同理,美国SFAS No.142《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承认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但本准则中无形资产这一术语指的是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

可见,英国、美国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趋同的。

(二)确认和初始计量
我国新准则(2006年)明确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且列举出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所包括的项目。

在此基础上,如无形资产实质上
以融资租赁获得时,其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贴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相对应的准则来确定,而在这些准则中,实际上都规定了通过以上这些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其成本额。

美国SFAS No.142指出,企业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入账成本。

成本可以是所给付或所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取决于哪个的计量更为可靠;英国FRS10规定,企业从外部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成本入账。

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如果其价值能可靠地计量,则应与商誉分开,并以公允价值入账;如果其市场价值不易确定,则按重置成本入账,所确定的入账金额以不产生或增加合并中的负商誉为限。

这些规定与IAS38类似;澳大利亚AASB138第24段指出,无形资产应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所有可直接归属于,或按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于该资产的支付对价,或创造、生产并使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所有支出。

这些规定与IAS38类似。

可见,这些代表性的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是一致的,都是围绕“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的,鲜明地体现了各国会计准则的逐步趋同性。

对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是否具备确认资格,IAS38指出:“为评价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标准,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同时指出,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当期确认为损失。

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而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英国的FRS13“研究与开发会计”同样禁止将研究支出资本化,但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允许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将开发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澳大利亚AASB138、我国新准则(2006年)对此问题的处理方法也是与英国和国际准则、美国的SFAS2“研究与开发支出会计处理”相同的。

(三)摊销方法和时间
笔者选取的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我国新准则这五种有代表意义的例子,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是一样的,要求摊销方法应当反映出这样一种方式——在该方式下,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被消耗或耗尽,并没有强行规定一定要平均摊销。

但如果该种方式不能可靠地确定,那么应采用直线法。

这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摊销方法的做法更能体现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减少企业的无形资产风险。

在前期获得较多超额收益的同时,承担更多的成本费用,并加速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

后期由于新的替代技术的出现或者竞争对手的模仿,可能使这种超额收益性逐渐消失。

可选用的加速折旧方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IAS38指出:无形资产的应折旧金额应在其有用寿命的最佳估计期限内系统地摊销。

有用寿命自其可利用之日起假定通常不超过二十年,而且对商誉的摊销也跟无形资产一样,采用了同样的要求,即都必须在不超过二十年的期限内予以摊销。

美国FASB No.142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年限确定和不确定两种,要求前者应加以摊销,而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一旦减值损失确认后,就不能被转回;商誉不必进行摊销,但必须每年对商誉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若某些事件或情况出现令呈报单位的公允价值跌至账面价值以下,则应每半年进行减值评估。

FASB将对商誉价值的决定权交给
了市场:若市场环境变化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则商誉价值减少;企业获利能力不变,则商誉价值不变。

如果对商誉进行摊销的话,作为反映获利能力的商誉的价值却随着摊销逐渐减少,而且在摊销时间上,也不同于英国和国际准则那样设定最长摊销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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