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角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角管理细则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则:

借阅者

1、本图书角只限于学生会内部成员借阅,不可代外面的同学借阅,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

书目录》后,向图书角工作人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2、图书角的借书时间:每周一—周五中午11:30—12:00。

3、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如有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两本,结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

亏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4、借阅时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5、读者必须爱护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6、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8天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1天内归还。到期

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果到时间不还,一个月内不准借书。

7、读者借书,由本人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姓名、书名、借书日期、所在部门。还书时,

须由图书角工作人员写上还书日期注销。

图书角工作人员职责

1、本图书角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图书角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并整理为《图书目录》。

2、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及借阅者

姓名并签名。

3、及时索还到期不还的书并对借阅者提出严肃批评,对丢失的书做好登记和注销工作,并

要求丢失原书的同学照价赔偿或重新买一本一样的。

4、对其他无故丢失的书,管理员交代不清丢失原因也要照价赔偿并取消其管理资格。

5、图书管理人员应按时值班,讲究职业道德,热情为人找书,为书找人,欢迎读者监督,

共同搞好图书服务工作。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习部所有

校学生会学习部

2008年10月20日

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章程

总则

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是隶属于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组织,并依靠全校师生开展工作,是校团委、学生会的得力助手。

中州大学学生艺术团的宗旨是: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广大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同学、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积极、活泼、有效地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领导艺术团团员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培养和锻炼艺术团团员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艺术团团员,以学习和锻炼为中心,促进各艺术团团员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宗旨经常组织举办一些有益于团结同学及促进同学健康成长的课余活动。

第四条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艺术团团员表演水平、舞台经验。了解本校文艺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艺术教育等文艺工作。

第五条促进团员之间、团员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培养团员完善的自我个性、积极向上、勇于展示自我艺术才华的能力。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项能从多方面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的文艺活动。

第七条提高全校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促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同学们的艺术文化修养。

第二章团员

第八条凡取得中州大学学籍,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有一定特长,热爱各项课余活动,有严格的纪律性,承认本团章程者均可成为本团团员。

第九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员对艺术团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团员有参加团委、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权利,并可以使用艺术团提供的一

切设施和设备。

三、团员有权利和义务向艺术团团长建议:批评和辞退违反艺术团宗旨、不能完成各项

任务、不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的其他团员。

四、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的义务。

五、团员有对本团发展、提高,提出建设性建议的义务。

六、团员有积极参加校内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义务、

七、团员有维护本团利益和名誉,为本团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中州大学艺术团团长即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是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选出,对艺术团直接负责,任期一至两年。

第十一条中州大学艺术团可选举副团长若干人,各组负责人各一名,经艺术团团长提名、考核。各负责人直接对团长负责,并协助团长工作。

第十二条中州大学艺术团下设舞蹈组、声乐组、曲艺组、创作组及主持人组,各组成员直接对其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各部职责

第十三条舞蹈组:培养舞蹈演员们的表演能力,并着重锻炼其编排能力及接受能力,使其具有良好的舞台表演艺术才能,并经常给予锻炼的机会。

第十四条声乐组:培养演唱者的自我才华展示能力及舞台经验,提高演唱者的演唱水平。第十五条创作组:创作一些能直接反映出当代大学生业余生活的、积极健康的校园小品剧及其他剧本。

第十六条曲艺组:展示创作组的劳动成果,用自己的艺术表演天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第十七条主持人组:着重锻炼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舞台经验,给予展示自我才华的舞台。

第五章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会议

一、校艺术团每两周一次例会,各团员必须按时参加。

二、凡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团。

三、开会迟到、早退、请假三次者,将在内部给予警告。

第十九条训练

一、无故不参加训练者,迟到、早退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分。

二、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各种训练任务及演出者,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分。

三、对违反以上制度,切影响重大者,一律视为自动离团,上报存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州大学学生会所有

中州大学学生会文艺部

文艺部考核制度

校学生会文艺部

2009年4月5日

文艺部考核制度

基本制度:

1.校学生会文艺部须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全面负责全校性的各种文艺活动,例如:迎新晚

会,校园歌手大赛、舞蹈大赛等。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2.部门在活动后所有资料以及所写的报告需交有一份于办公室存档,参与期末考核制度。

3.文艺部所有成员不能单独以校团委、学生会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准利用职务和

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一旦发现予以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校学生会文艺部指导各学院文艺部工作。

5.校学生会文艺部负责校艺术团日常训练、节目编排等,演出时负责演员化妆、人员到位

等。

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文艺部全体成员必须出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缺席需向部长请假说明。

两次无故未到者计入期末学生会考核记录,三次以上(含)无故缺席者予以辞退。由部长主持会议,并对文艺部成员在日常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给予小结,文艺部干事做好会议记录(出勤情况以及会议内容)。

2、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

体成员讨论,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主席团呈报,然后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全体讨论。方案确立后,部长分配部门成员具体工作,并落实工作到每个人身上,即使做到向部长汇报工作进程。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责,分工协调,活动完毕后,需留有活动资料(如活动策划书、节目单,演员联系方式)书面总结。

3、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各干事应在会议上听取意见,

认真总结,阐述观点。

考评细则:

一、考勤(30分)

1、值日(5分)

按照安排表值日,旷到一次扣5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部长请假,迟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2、会议考勤(10分)

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一次扣5分,无故旷到者扣10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部长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3、活动考勤(15分)

(1)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台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