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泄同轴电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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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漏泄同轴电缆技术规范
1.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客运专线GSM-R系统漏泄同轴电缆的购置、安装、调试、开通、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期满后的相关技术服务。
1.2.总体要求
★及安装附件的设计、制造及安装应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
★铁路通信漏泄同轴电缆(TB/T 3201-2008)标准。
铁路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10418-2000)。
国际电联ITU-T及ITU-R的相关建议。
IEC相关标准。
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制造厂生产的Ⅲ型漏缆应具有在客运专线铁路GSM-R系统良好的运行业绩,能提供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电务处的GSM-R漏缆用户报告。
1.3.漏泄同轴电缆主要技术要求
1.3.1.电气性能
采用《铁路通信漏泄同轴电缆》(TB/T 3201-2008)规定的Ⅲ型漏缆。
导体的连续性:电缆的内导体、外导体应分别沿电缆长度连续。
频率范围:900MHz;
★漏泄同轴电缆电气性能指标
(2)机械性能
漏泄同轴电缆机械性能指标
注:表中温湿度范围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
(3)结构要求
满足《通信电缆-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漏泄同轴电缆》(YD/T1120-2001)的要求。
应有隧道内外设置的防火措施。
内导体直径:15-20mm
外导体直径:45-50mm
最小弯曲半径:700mm
重量:≤1200kg/km
电缆护套采用低烟、无卤、阻燃、防日晒、老化材料
电缆的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
发泡绝缘结构
(4)环境要求
温度:-40--+650C
相对湿度:95%(在35o C时)能可靠工作
敷设最低温度:-1O o C
1.3.
2.漏缆配件
投标人应提供与LCX相配套的接头、终端负载、直流隔断器、固定接头以及必要的避雷器、隧道内外安装的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普通卡具和防火卡具)、接地套件、防雷套件、防水套件等配套设备,配套设备均应包含在总价中。所有配件均应能满足列车时速350km/h以上时的运营环境需求,并应有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
1.3.
2.1.漏缆固定系统卡具主要技术要求:
为保证350Km/h高速铁路的行车安全,供应商提供的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必须拥有350km/h高速铁路300公里的使用业绩,并对隧道内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做如下技术要求:
(1)隧道内漏缆固定系统应采用金属锚栓,相关固定配件符合隧道内固定
漏缆要求。
(2)金属锚栓应采用螺杆式自紧锚栓。锚栓表面热浸镀锌,镀锌层厚度应不小于45微米。为保证锚栓受力可靠,应提供锚栓的抗拉抗剪测试报告,锚栓的抗拉与抗剪同时满足隧道内安全使用要求。锚栓系统必须具有耐火承载力,应提供依据DIN4102-2进行的耐火承载力测试报告。
(3)锚栓与卡具之间应采用金属连接件进行连接。
(4)为保证漏缆的紧固安装,尼龙卡座应具有双卡座双盖板结构。尼龙卡座要求提供抗拔出力测试报告,并应满足不小于150N的抗拔出力要求,以保证在振动条件下漏缆不发生轴向滑移。
(5)尼龙卡座的材质应为高强尼龙。尼龙卡座需提供FV0级耐火阻燃报告及无卤环保测试报告。
(6)整套系统应能够抵抗疲劳荷载,需提供铁道部200万次疲劳承载报告,单个卡具外加疲劳荷载不低于70N,以保证系统的长期使用安全性。
(7)整套系统应通过风动测试,保证系统在350km/h隧道线路的使用安全。
(8)尼龙卡具应提供通过不小于240小时的变温湿加载老化试验报告。
隧道外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的漏缆卡座、防火卡具与隧道内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相同,金属锚栓和金属连接件采用钢缆绳卡具。
隧道内外漏泄电缆固定系统卡具设置间隔为1米,每隔10米设置一个防火卡具。
1.4.交货长度
电缆的标准盘长为500m±10m,允许长度不小于200m的短段电缆交货,但总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总长度的5%。特殊需要时,卖方应能提供单盘长度为800m 的电缆。
特殊长度的电缆,经供需双方协商按用户提出的要求供货。
长度计算误差应不大于0.5%。
漏泄同轴电缆及安装件均应满足列车运行速度350km/h以上的运行条件。1.5.包装、包装标志、产品合格证、运输和贮存
(1)包装
成品电缆成盘包装时,电缆盘应符合JB/T8137的规定,电缆盘筒体直径应
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0倍。
每个电缆盘上只允许绕一个交货类型的电缆,电缆两端应封焊。其端头用盖口保护,外端固定在电缆盘侧板内。
出厂的电缆应附有产品性能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书,并将其1份质量合格证书热压密封后放在电缆盘的证书槽内,用盖板固定。
电缆盘上应固定有保护作用的材料。
(2)包装标志
电缆包装标志应符合GB/T6388规定,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称;
产品标记及商标;
生产盘号;
生产日期;
长度,m;
毛重,kg;
表示电缆正确旋转方向的箭头(喷制在电缆盘侧板上)。
对于成盘包装的电缆,包装标志应制成铭牌钉在电缆盘侧板上。
(3)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应按GB/T14436规定编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厂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号码;
产品型号、盘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若有)、产品标准号;
出厂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结论;
产品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检验员代号图章)
产品合格证应防潮包好、放在成盘包装里。
(4)运输和贮存
电缆应妥善存放,防止水分进入;防止高温,避免日晒及接近热源。
电缆在运输中应避免挤压或机械损伤。
2设备调试、开通、试运行及验收
投标人应提供漏泄同轴电缆技术文件、设计联络、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培训、完工试验、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内(两年)的技术服务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