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在抗日战争后放弃日本赔款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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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争论
学号:2012012359 姓名:李春园院系:生命学院班级:生21 摘要:
众所周知,在八年抗日战争中,中国最终以战胜国的身份获得抗日战争胜利,本来中国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大额战争赔款,但是令人吃惊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政府最终放弃了日本赔款的权利。

这一决定,在当时的国内和国际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支持者和反对者纷纷发表自己观点。

现如今,中日之间关系依旧紧张,特别是针对钓鱼岛问题更是一触即发,那么当年中国政府做出放弃日本赔款的要求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呢?
关键词:日本赔款、中日关系、争论
正文:
一、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背景介绍
中国的抗日战争在整个二战中贡献最大,损失也最大。

据统计,中国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计算数额高达1000亿以上。

按照国际惯例,在每一份战后签署的和约中都包括战争赔偿的内容。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

[1]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战争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一放弃日本赔款的决定竟是由中国政府自己做出的!下面我们梳理一下整个过程:
1945年8月15日,中国抗日战争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最后中国取得胜利。

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签署投降书,且日本是最后一个在投降书上签字的。

1945年11月5日,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成立赔偿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剥夺日本进行战争的产业能力,防止军国主义复活,决定加重日本赔偿。

1947年9月9日,国民党政要张群在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所做的外交报告中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

[2]
1947年10月25日,同盟国向日本提出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

但是各国针对赔款分配而争论不休,久而未决。

1951年7月12日,美国公布对日的合约草案,并在7月20日向同盟国发出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但是中国因为美国以无法确认是让国民党政府还是共产党政府参加会议为由而被关在了门外,未参加此会议。

1951年9月4日至8日,美国不顾中国抗议,一意孤行召开了有52个国家出席的旧金山会议并操纵会议通过了对日和约。

旧金山和约把对日作战的起始时间定为1941年12月7日,从而抹杀了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别是1937年7月7日至1941年12月7日这几年对日寇的单独抗击的历史。

同时,和约在赔偿问题上极力宽大日本,只是泛泛地规定:“日本国对战争中造成的损害及痛苦,将向盟国支付赔偿。

”对于具体数额根本没有提
及,同时对战胜国的赔偿要求作了原则上的限制:即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对各盟国的贡献的其他服务上的技能与劳作,作为协定赔偿各国修复其所受损失的费用”,而且必须在“日本可以维持生存的经济范围内进行”。

这种重重限制的赔偿规定实际上是变相减免日本的战争赔偿,与1945年同盟国赔偿委员会做出的加重赔偿的原则是相抵触的,因而遭到了亚洲、欧洲正义国家的反对。

[3]
1952年1月30日,日本委任河田烈为中日和谈首席全权代表赴台,与国民党政府外交长叶公超进行双边谈判。

实际上,这次谈判是由于国民党政府害怕日本承认中国共产党政府而做出的妥协,希望通过这次谈判巩固国民党统治。

1952年2月30日谈判正式开始,至4月28日和约签字。

在台湾当局已经做出重大让步的前提下,日本依旧蛮不讲理的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合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出劳务补偿,甚至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合约草案,气焰嚣张。

最后,蒋介
“日本承认其赔偿之义务,石于3月25日决定放弃全部赔偿。

仅在条约草案中列人下述文字:
我方亦承认日本无力做出全部赔偿,为此⋯⋯我方宣布放弃以劳务进行赔偿之要求。


1952年5月5日,即和约签字一周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正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

并且指责蒋介石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允诺是“慷他人之慨”,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予承认。

[4]
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总理访华,改善了自1949年10月1日起中美间相互敌视的历史,也为中日的正常交往打下基础。

1972年7月25 日,竹入义胜与周恩来总理进行了会晤,并为中日邦交谈判打下了基础。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

声明第七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5]
二、正反观点(认为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是正确的):
1、首先中国获得日本战争赔款的权利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可以看出,从日本签署投降
书到最后中国政府放弃日本赔款的过程是极其曲折的。

不仅日本政府多次狡猾地推
延时间并通过各种手段企图减少自己的赔偿责任,而且以美国为首的很多资本主义
国家都对中国采取敌视态度,与其帮助虽然处于正义地位但与自己阵营不同的中国
不如扶植处于非正义地位但与自己阵营一致的日本,因此获得赔偿的道路注定是艰
辛的,而且很有可能始终是悬而未决的。

因此,针对日本赔偿款这个鸡肋,与其一
直与日本周旋不如果断退出,将精力放在更重要的国家发展大计上。

2、中国政府做出最终放弃的战争赔款的决定是基于国际大背景的,中国正在努力与世
界各国建立良好的国际关系,确立自己的大国形象和国际地位。

放弃赔款无疑在世
界范围内确定了中国的大国风范,无疑会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有益于中国的进一
步邦交。

这一决定对于中国未来在国际上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国内
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3、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
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

第二,日
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

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
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

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
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
过着艰难的生活。

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1]从周恩来的
讲话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台湾问题,日本与
台湾断交,无疑是对国民党政府的一个重大打击,从而孤立国民党政府,有利于我
国对台湾的最终收复。

4、日本赔款的重担最终还要落在日本人民头上,日本人民是无罪的,有罪的是当时的
日本军国主义政府。

让无罪的后辈为有罪的前辈埋单也不符合现在的道德准则,因
此周恩来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
大度和长远眼光。

总之,基于以上几点,中国政府当时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是正确的,也是应当获得人民认可的。

三、反方观点(认为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是错误的):
1、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
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

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
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
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

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
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日本对我们的蛮横无理的态度和我们对日本大度宽容的态度截
然相反,如此对日本的旧账一笔勾销会使其他国家认为中国软弱无能,连别的国家
的赔偿款都要不回来,有害于中国的国际形象。

甚至对于日本来说,他们会认为中
国是好欺负的,是软弱的,这很可能是现在日本对中国消极态度的根源之一。

2、中国放弃如此大额的日本战争赔偿款,对当时经济还不发达的中国而言,无疑丢掉
了一笔发展自己的巨额资金。

可以想象,如果这笔资金可以拿到手,那么我国的经
济建设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一定会有更加迅速的发展。

毫不夸张的说,放弃赔款的错
误决定使中国失去了一次绝好的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机会。

3、让日本支付这笔战争赔偿款也会抑制日本的发展,显然,由于彻底卸下了战争赔款
这一负担,日本政府可以全身心的发展本国经济,使得国内经济大幅度发展,成为
现在亚洲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

如果我们没有放弃赔款,就可以有力限制日本
发展,也就不会出现日本现在如此嚣张的气焰。

4、即便是中国无法成功要回日本战争赔款,只要中国不放弃战争赔款,那么战争赔款
这一悬而未决的事永远是日本政府的软肋之一。

在任何问题上,作为债主的中国政
府手里始终有这一杀手锏,用日本的战争赔款作为谈判的手段和条件也是中国的优
势之一。

但是一旦放弃了战争赔款,我国的这一优势地位就不复存在,在之后也完
全无法利用,就连翻旧账的机会也没有了,缺少了限制日本的有力武器。

总之,基于以上几点,中国政府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决定是错误的,并没有达到我们理想的结果。

四、我的评价:
从个人角度,我认为当时放弃日本赔款的做法在现在看来并非明智。

除了反方的四个理由外,根据现在的中日双方的紧张关系,日本显然完全忘记当年我们的宽容大度,针对日本政府这种完全从国家利益角度考虑,忽视人道主义精神的政府我们是没有必要也决不能手软的。

放弃几百亿的赔款,就是放弃了我国快速发展的绝佳机会,就是放弃了限制日本发展的绝好机会,就是放弃了我们限制日本的有力武器。

现如今,日本甚至连南京大屠杀这种血淋淋的事实都可以厚颜无耻的加以拒绝,可以看出我们当时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做法根本没有获得日本的感恩之情,相反,日本连教科书都可以篡改,像这种我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史实若干年后又会有多少日本人民所相信所知道呢?再看我国国内,中国放弃日本赔款这么重要的事现在也并没有进入中小学历史课本,相关专家学者现在也极少提及。

在我看来,我国对这一事件的淡化一方
面是因为现在再提此事已经毫无意义,对现在解决中日关系没有任何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可能现在更多人认为当时放弃赔款的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现在再次提起此事难道不是揭自己的伤疤,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再看现在已成为世界焦点的钓鱼岛问题,日本政府对待此问题的蛮横无理让我们真是咬牙切齿。

当年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踏上神州大地,无情蹂躏中国人民;现如今,日本政府依旧侵犯我国领土,毫无悔改之意,对我们当年出于人道主义放弃战争赔款的决定毫无感恩之意,反而变本加厉,多次参拜靖国神社,伤害我国乃至整个亚非人民的感情。

试想像,如果我们当年没有放弃日本战争赔款,在针对钓鱼岛问题上,我们翻出旧账,严肃要求日本政府赔付中国政府战争赔款,无疑是对日本政府的有力回击,对方的气焰也不会如此嚣张。

基于此,我认为,当年中国政府做出放弃日本战争赔款是弊大于利的,是缺乏长远考虑的,是没有对日本政府正确评价而做出的错误决定。

也许这一决定在当时的确对中国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不知道如果没有放弃战争赔款现如今的中日关系又会怎样,我们无法对历史的做出假设,历史也不会重来。

因此,与其针对过去已经无法改变的事实争论,不如搁置争议,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中日之后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个人感觉,日本人民绝大多数是善良的,但是日本政府对于中国政府的态度将始终以自己国家利益为本,对中国持有敌视态度。

因此,我国政府对于日本政府应当采取强硬态度,对于原则性问题绝不手软,对于领土问题绝无半点妥协。

对于日本的把柄我们也应该紧紧抓住,绝不允许日本政府有半点喘息机会。

最后,衷心祝愿中日两国可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希望中日两国人民可以互帮互助,友好往来。

参考资料:
1、《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来龙去脉》,梁文,2006年,《资料汇编》,54页-57页;
2、《二战后中国为何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款》,王中天,2011年,57页-58页;
3、《刍议中国政府放弃日本战争赔款问题》,李事明,2007年,《中国校外教育·理论》,
36页-37页;
4、《中国免去日本战争赔款内幕》,林思云,《党员·文摘》,32页-33页;
5、《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内幕》,孟海,《海事大观》,108页-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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