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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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各分校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防止重要信息漏报、迟报甚至隐匿不报的情况,确保信息报送畅通,根据教育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预案。

一、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

1、重大社情民意:重点是教职工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困难职工生活等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集体上访、集会、罢课、群体性械斗和破坏性事件等。

2、重大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冰雹、雷电、地震、严重疫情等。

3、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发生重大入室盗窃以及其它治安刑事案件等。

5、其他突发事件:包括民族、宗教以及隐蔽战线的重要情况等。

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责任。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分校主管安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将初步情况报送中心校紧急信息报送办公室及学校领导。中心校办公室在一小时内,上报县教育局党委办;在上报县教育局党委办时,若对事件一时无法形成书面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先口头报告,然后尽快形成详实的书面报告。口头报告,要讲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采取措施和一线指挥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确因特殊情况,信息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对迟报、漏报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各分校相关领导必须准确报送事件发生的时

间、地点、参与人数、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等有关情况,尤其要突出报送学校领导和办公室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态度和措施。

3、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心校在向教育局党委办报送信息的同时,须按职责分工向主管党委办报送。对重大的突发事件,不仅要分析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事件的最新情况,还要连续跟踪报送事件的发展态势和最终结果。

4、建立突发事件领导签审报送制度,凡重大突发事件须主要领导签送,一般突发事件须分管领导签送。

5、各分校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中心校紧急信息上报办公室电话:0455——5300050),有关信息要通过办公室再报送教育局党委办。

6、各分校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包括节假日),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要进行抽查,对擅离职守、脱岗并造成影响和危害的,要严肃处理,保障值班电话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确保我乡各分校平安稳定。

兰西县红星乡中心校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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