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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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上册语文评价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精神,按照建立符合课改要求的评价方法和期末质量监测的改革要求,本着对学生的测查在内容上力求不但体现学生学科知识、能力的测评,而且能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进行测查的原则,特制定一年级语文学习评价方案:
一、测查内容:
1、音节拼读
2、生字读写
3、朗读课文
4、背诵课文
5、口语交际
二、测查方法及评价方法:
1、通过“音节拼读”和“生字读写”测查,了解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学会拼读多少音节,会读、会写多少汉字,本着倡导家长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原则,同时为了使家长全面地了解学生对这两部分知识的掌握情况,这两部分知识的测查,采用家长测查及评价的方法(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
2、朗读课文、背诵课文、口语交际3项内容由老师对学生逐一进行测查。(1)朗读课文:
测查方法:将本学期所学课文的课题制作成题签,测查时学生从中随意抽出一课进行朗读。
评价方法:
①学生能用普通话正确地朗读,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②能通顺流利地朗读加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③能有感情的朗读再加得一颗“☆”。属学习态度类。
④对朗读有浓厚的兴趣,加得一颗“☆”。属学习兴趣类。
⑤体态优美、表情自然大方,加得一颗“☆”。属学习态度类。
(2)背诵课文:
测查方法:将本学期所学课文中要求背诵的课文的课题制作成题签,测查时学生从中随意抽出一课进行背诵。
评价方法:
①学生能按照原文正确地背诵,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②能通顺流利地背诵加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③能有感情的背诵再加得一颗“☆”。属学习态度类。
④对背诵有浓厚的兴趣,加得一颗“☆”。属学习兴趣类。
⑤背诵过程中体态优美、表情自然大方,加得一颗“☆”。属学习态度类。(3)口语交际:
测查方法:给学生设置交际情境,围绕两个话题进行口语交际:
①说说你的家庭(该题为口语表达程度较低的同学设置)。
②说说这个学期你看了那些书(该题为口语表达程度较好的同学设置)。
评价方法:
①能用普通话叙述,并能围绕话题叙述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②能围绕话题叙述,用词准确,语速适中,加得一颗“☆”。属学习方法类。
③表达积极自信,有感染力,加得“☆”。属学习兴趣类。
④注意听对方询问,并有良好的听对方讲话的习惯,加得一颗“☆”。属学习习惯类。
⑤谈话态度自然大方,注重目光交流,讲话有礼貌,加得一颗“☆”。属学习情感类。
3、以上五项测查满分30分(每项5分)。
4、对学生的测查情况分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情感等5方面以各项的星(☆)级来反馈。成绩由教师用学生所得的“☆”数计算(每得一颗加1分)。分散测查得分不公布给学生,只用星级反馈学生在测查中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情感等情况。
四、测查组织方法:由一年级语文老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逐组进行测查。
五、反馈办法:将学生在各项测查中的表现,分为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情感等5项,并将评价时学生在相应项目方面得到的“☆”标注在各项中。
一年级语文分散测查学生评价反馈表评
家长测查及评价方法
一、看看您的孩子学会了多少?
1、翻开生字表(一),盖住拼音下的生字,看您的孩子能正确拼读多少个音节?要求:测查3次,并将每次测查结果记入测查统计表中。
一次测查情况非常好的可只测查一次。
2、翻开生字表(一),盖住生字上的拼音,看您的孩子能正确认读多少个生字?要求:测查3次,并将每次测查结果记入测查统计表中。
3、听写生字表(二)上的字,看您的孩子能写对多少个生字?
要求:测查3次,并将每次测查结果记入测查统计表中。
4、看看您的孩子除了课本上的生字以外,还认识多少个字,还会写多少个字?
孙敏敏
2010.9
一年级下册语文综合评价方案
孙敏敏
2011.2
一、笔试(40%)
1、评价内容、办法及标准
主要考核音节认读抄写识字写字,词语的积累、运用,句子的掌握以及观察、想象、表达等语文综合实践能力。
2、评价人员
教师
二、面试(50%)
(一)朗读(20分)
1、评价内容及办法
将所的课文题目做成抽签卡,让学生任抽其一,稍作准备后当场朗读。
2、评价标准
朗读正确、流利,有感情,错1—2处,扣0--2分,为“优”;
朗读正确、流利,错3--5处,扣3--5分,为“良”;
朗读正确、比较流利,错6--8处,扣6--8分,为“及格”;
朗读中问题较多的,为“不及格”。
3、评价人员
教师、同学
(二)背诵(20分)
1、评价内容及办法
(1)背诵课文
将本册教材中要求背诵的课文题目分别做成抽签卡,由学生任抽其一,稍作准备后当场背诵。本题10分。
(2)背诵诗文及课外美文片段
不作任何限定,任由学生背诵,本题10分。
2、评价标准
(1)背诵课文
背诵正确、流利、有感情,错1--2处,扣0--1分,为“优”;
背诵正确、流利,错3--4处,扣1--2分,为“良”;
背诵中有遗忘,经提示1--2次后能背完,扣3--4分,为“及格”;
背诵中问题较多的,为“不及格”。
(2)背诵诗文、课外美文片断
背出10首(段),得满分,为“优”;
背出8首(段),扣2分,为“良”;
背出6首(段),扣4分,为“及格”;
背出4首及4首以下,为“不及格”。
鼓励多背,每多背一首(段)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3、成绩评定
背诵课文和背诵诗文相加,得18--20分,为“优”;15--17分为“良”;12--14分为“及格”;12分以下为“不及格”。超出20分的分数并入综合成绩计算。
4、评价人员
教师、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