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等级评分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信息 (不超过 60 分)
不得分,60%~80%的得 1 分,80%以上得 2 企业员工专业
分。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鉴定,初级工以 素质情况
上员工比例按以上标准计分,分别为 0、1、2
分。
按照经营年限计算,以工商注册后签订第一份 物业服务合同开始计算,每两年得 1 分,不足 企业经营情况 两年不得分,最高 3 分。被工商部门评为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的,得 1 分。
企业经营信息
每 30 万平方米得 1 分,不足 30 万不得分,最
物业管理面积
(10 分)
高 4 分。
参与保障性住 每 5 万平方米得 1 分,不足 5 万不得分,最高 房、老旧小区等 2 分。老旧小区应为列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物业服务 的项目。
1
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以正式文件为准,
表彰企业的,按照 5、4、3、2、1 得分,表彰 党委、政府表彰
2
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中承担主 要责任的法院、仲裁的生效判
每一案件扣 2 分,最多扣 6 分。 决裁决,应由物业企业执行 判决裁决的
物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
对物业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应 分国家、省、市、县四级,每一项分别扣 3、3、
行业监管 由物业企业接受处罚,并按 2、1 分,分别最多扣 6、6、4、3 分。
人不满意的
区市级主管部门最多扣 2 分)。
3
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 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 全部责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 故的
因物业服务企业过错引发重 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 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 后果的
优良信息 (不超过 40
分)
服务科技管理创新 物业服务项目创优
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物业主管部门认定 并推广的成果,按照 4、3、2、1 得分,同一成 果以级别最高计分。不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 4 分。企业通过三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国家、省、市、县四级,以正式文件为准,每 个项目 4、3、2、1 得分,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 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企业拓展经营市场
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跨县经营的,得 2 分;跨 市经营的,得 3 分;跨省经营的,得 4 分。
行业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省、市物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主题活 动、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等,在企业得到贯彻 落实。根据市、县主管部门考核计分,最高不 超过 4 分。
其他优良信息
其他方面优良信息,如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作 为正面典型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根据 具体情况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严重负面信息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被媒体 公开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 影响的
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 修资金的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 动中承担主要责任的生效判 决裁决、被各级物业及其他行 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开通 报等拒不执行、整改的,或者 一年内累计有三次以上的行 为的
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列入黑名单,信用等级定为 D。
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
门在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 由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酌
等活动中,对服务合同履行、 情扣分,最多扣 10 分(其中设区市级主管部门
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最多扣 5 分)。
维护、小区秩序等方面指出问
源自文库
题的
日常经营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
负面信息 生违规行为,被物业主管部门 由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酌
4
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
企业人员信息 (10 分)
企业管理 技术人员
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10 人(5 人)以上的,得 2 分; 20 人(10 人)以上的,得 3 分;30 人(15 人) 以上的,得 4 分。
参加物业项目负责人专业培训比例不足 60%的
负面信息 要求整改的
(不超过 20
分)
在政府、协会等组织的活动中,
提供虚假资料等,未及时向主
出现一次扣 1 分,最多扣 3 分。
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报表等
的
物业企业发生较大、一般安全
事故,或经物业主管部门或其 根据违规情况出现一次酌情扣 1~2 分,最多扣
他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其他违 5 分。
规行为的
(不超过 20 或其他行政部门的书面通报、 情扣分,每一件扣 1 分,最多扣 5 分(其中设
分)
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而物业 区市级主管部门最多扣 2 分)。
企业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经查实的投诉举报,属物业企 由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酌
业责任且又不认真整改,投诉 情扣分,每一件扣 1 分,最多扣 5 分(其中设
企业人员的,减半得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 超过 6 分。
国家、省、市、县四级,以物业主管部门正式
企业或员工获 物业行业 文件为准,表彰企业的,按照 4、3、2、1 得分,
得表彰奖励 主管部门表彰 表彰人员的,减半得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
(20 分)
超过 10 分。
物业行业 协会表彰
国家、省、市、县四级,以物业行业协会正式 文件为准,表彰企业的,按照 4、3、2、1 得分, 表彰人员的,减半得分。同一荣誉以级别最高 计分。不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附件: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项目
信用信息
评分标准
企业注册信息(40 分)
按信用系统规定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填报相 关信息,得初始赋分 40 分。每缺少一项信息扣 1 分。
企业固定 低于 100 人得 0.5 分,100~300 人得 1 分,300 员工数 人以上的得 2 分。以缴纳“五险一金”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