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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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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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为实现我校在“十一五”期间健康、持续、稳定、跨越式的发展,打造以专科教育、中职教育为主体的办学模式,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教育教学督导管理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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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一早
第一条
专科教育、中职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面向社会所需人才教育的基本途径。为建立和健全我校专科教育、中职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中的“督学”和“导向”作用,督导组就要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尤其是专科、中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校有关教学政策、规定、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教学督导指导思想
教学督导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发展观,为学校完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为学校制
定教学规划、促进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提供服务,为领导科学
决策提供咨询信息,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逐步形成规范
意识、规则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二章
教学督导组织形式
第三条
学校教学督导组设主任1名,由校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
担任;设副主任1名,由学校教务处主任担任;设组员若干名,由我
校各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担任;教学督导组成员任期1年,可根据
工作需要和本人具体情况延聘或提前解聘。
学校教学督导组分设教学督导管理实施小组,分为文科
(含音体美)组、理科组两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由
学校教科室主任担任,组员为各教研室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担任,教
学督导组成员10-1人。
第四条
教学督导管理实施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参与教学过程
的常规检查,了解学校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校任教师周评表、教师备教案以及学校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文的执行情况等;参加学校堂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评估等各种评估工作。第五条
教学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安排,汇总教学督
导信息,做好协调与服务,协助处理有关事项。
第三章
教学督导工作性质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学督导工作性质:教学督导是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为主动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制度。加强教学督导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之一。教学督导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和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信息,为学校规划、协调、控制教学和教学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提供服务。
第七条
教学督导组具体工作职责是:对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和建议;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等。
1.检查、了解全校各个级部、各专业教学点教学环节中有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生的反映,如备、上、批改作业、考试、习题、实验、计算机操作、程设计、教育实践或毕业班预教、实习等的实施情况,对在各教学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岀建议和改进意见。
2.了解师生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议,及时与各教研室和相关专业教师沟通信息。
3.调查研究专科教育、中职教育重点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的情况与经验。
4.协助审议专科教育、中职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
纲,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参与专科教育、中职教育专业评估和程评估工作。
6.参与专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调研、论证及项
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7.参加堂、考场巡查工作。
8・开展有关专科教育、中职教育教学的专题调查与研究。
9.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递交书面工作
总结及改进专科教育、中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四章
教学督导目的、内容及形式
第八条教学督导的目的:
1・对学校的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根据学校的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开展教学活动。
4.对教师的教学和业务情况进行评定和考核。第九条
教学督导内容:
1・教学常规检查:教师的备、上、教案、听情况、作业
批改、教学日志。
2・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价:教师上情况、学生测评及反馈
意见。
3 .青年教师培养:制定和落实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承担
导师职责,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
4.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和教师业务考核: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工作能力作出评价意见,负责教师每学期的教学评估工作。
.各类教学教研活动的审评工作:公开、说的审查和评选;每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论文的审阅和评比工作。
6.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程建设提出改进意见和措
施;对学校的教学和教研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条
教学督导的形式:
1.听与检查:教学巡查、随堂听、检查教案。
2.测评与考核:参与教学测评和对教师的业务考核。
3.座谈会: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
4.书面意见: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设置教学督导意见箱和网上教学论坛。接受全校师生就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向督导组举报、申诉和投诉。
第五章。教育督导的基本任务和管理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组的基本任务
1、教学督导员按安排每天进行教学巡查。要求教学巡查
上午不得少于二次,下午不得少于一次,巡查人员按时到教务处填写《教学督导巡查表》(不准代签)。
2、每个教学巡查小组每月检查学生作业、教师教案一次,
把检查结果上报教科室。具体分工见附表
3、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期中)、
一次教师座谈会(期中),每次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4、完成教学督导组交给的传、帮、带工作。对于每个新
教师的指导,相关科目的教师每学期听不得少于4节(包含在2节内),听后要与新教师进行交流并给予指导。
、每学期听要在2节以上(不允许重复听,除新教师之外),听后要填写听记录评价表,要与授教师进行交流,并保存相关资料,期末交到教科室以便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