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第3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办研2014第488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我院成立了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分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检查。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度完善领导重视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先后印发了《商丘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商丘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商丘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管理文件,成立了商丘学院学位论文作假检查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王锡仲

副组长:卢亚东单伟龙

成员:王进学石洪礼金素云张玉中杨世松

李留记赵利民潘一展李伟华刘俊杰

魏彬豁泽春王国胜李喜贵刘福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

合实际,不断加强学风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针对学生买卖、代写学术论文等作假行为,从制度上进行遏制,以促进学术建设,保证学院的科学发展。

在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项检查安排的通知后,我院专门召开论文作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传达文件精神,研讨文件内容。各分院先对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资料等自查,学院逐一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并随机抽取了94篇论文,其中商学院30篇,工商管理学院12篇,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0篇,传媒与艺术学院10篇,风景园林学院10篇,文学院11篇,外国语学院6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篇,体育学院2篇。通过中国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均低于30%,符合答辩资格。没有发现指导教师和学生关于学术论文作假的行为。

二、管理到位确保质量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

针对每一届毕业论文工作,教务处均会印发文件统筹安排,如院教字[2013]12号《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院教字[2014]21号《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每届毕业论文工作中的相关事项,研讨更科学的管理思路。重点学习《商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

册》、《商丘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商丘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和《商丘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

⑴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⑵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⑶学术委员会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尤其是重点强调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罚制度: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本次指导薪酬、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

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2.严格过程管理

各分院按照教务处文件的通知,结合《商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制定本分院的工作安排,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层次给出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和学生见面会等。

在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撰写前,要求学生签署《商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由本人承诺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此毕业设计(论文)中均系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没有剽窃、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没有篡改研究数据,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如有违规行为发生,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学校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开题。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初稿撰写,填写中期检查表,多次指导学生直至定稿。学生将定稿后的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及论文检测报告交由评阅教师(非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通过对比检测报告和论文正文内容,复写率低于30%的方可视为论文合格,正常参加答辩,否则延期答辩或者延期授予学位。

教务处在每一次的期初、期中以及期末教学检查中,均

把毕业论文工作作为重点检查项目之一。要求各分院先进行自查,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调查表,再由教务处根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例如:在院教字[2014]61号《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中要求,各分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提出中期检查意见及建议,针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重新学习院文〔2012〕74号《商丘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和院文〔2013〕11号《商丘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形成自查报告。实践教学科根据自查报告进行检查。

3.做好工作总结

每一届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各分院都会写出工作总结,从毕业生人数、设计和论文的比例、格式、难易度、评阅情况、答辩情况、成绩分析、问题与建议共8大模块进行了分析,尤其是针对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和反思。教务处认真研读总结内容,一一探讨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本质,找到解决的切入点,更好地明确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方向。

三、发现问题不断反思

1.论文选题中实践性突出不够。

我院培养目标是培养融知识、能力、素质于一体的应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