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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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7〕615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关于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学校2017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7年10月10日

西南大学

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和《西南大学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改革方案》,适应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精神,做好“面向未来的教育、重拾灵魂的教育和负责任的教育”,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

(二)创新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适应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

在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教学功能上开拓创新,增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力。

(三)层级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以专业为基础,建立系级基层教学组织;以课程(群)为基础,建立公共教学部和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条件

1.系:系的设立原则上以专业类为基准,根据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和各学院(部)实际情况,按照“一个专业一个系”的原则设置。

2.公共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的设立原则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公共通识教育课程群组建。

3.教研室:教研室原则上按相同或相近课程(群)组建。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主任负责制。每个基层教学组织设主任一名,作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各级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任职期限为每届四年,可连任。

(二)设立程序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实行申报备案制或申报审批制。在符合学校学科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各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部)论证

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设立;对需要跨学院(部)设立的基层教学组织,由该门交叉课程的主讲教师牵头,会同相关学科教师向牵头教师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该学院(部)论证通过,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设立。

(三)工作职责

1.系:负责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落实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2.公共教学部:负责承担本科公共通识课程(群)教学任务,确定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负责公共通识课程(群)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开展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教学经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团队教学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完成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3.教研室:负责承担本科课程(群)教学任务,确定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执行教学计划;负责课程资源建设,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遴选或编写教材,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开展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教学经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团队教学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完成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四)负责人职责

1.系主任:组织本系教师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质量标准,实施专业综合改革;组织本系教师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

2.公共教学部主任:组织本部教师执行全校公共通识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本部教师制定公共课教学大纲、课程规范、课程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和评分标准,并组织开展期末统一命题和阅卷;组织教师开展公共课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

3.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的老师执行学院(部)教学计划;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规范、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

此外,各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教师开展制度建设,结合学校和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重点,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系教师开展备课、听课、教学观摩、教研活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用、实验及实践教学等各项活动,并保存活动记录。

(2)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并安排教师培训,安排新进教师的教学指导。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翻转课堂等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案例库和试题库建设。

(五)运行与管理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学校和学院(部)两级管理模式。

1.学校管理。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和考核。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列入牵头教师所在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范围。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支持。

2.学院(部)管理。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部)实际,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每位专任教师编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从日常管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组织及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可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先进个人评选。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学校制定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配套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层教学组织的有效运行。各学院(部)要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制度衔接。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领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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