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几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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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应确认哪些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可根据方法的特点和检验人 员对方法的熟练程度确定。 USP 在<1226>对确认内容给出以下意见:1)通过系统适用性试 验证明实验室的操作能力和证明系统符合方法要求;2)判断方法的复 杂程度;3)确定方法操作的关键步骤和影响检验结果的关键方法学参 数;4)根据方法的复杂程度,选择最为关键的几个参数进行验证。 系统适用性试验是一个重要的确认内容,通过系统适用性试验来 证明实验室的操作能力和证明系统符合方法要求,但是方法确认仅仅 做系统适用性试验还不够, 完整的方法确认是对方法适用性全面考察, 根据实验人员对方法的理解,除了系统适用性试验外,还要选择几个 最为关键的方法学参数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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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方法转移
1 法规对分析方法转移有什么要求? 目前, 很多制药企业都建立了内部的方法学转移指导文件 和/或规程,但尚没有一个官方指导原则来说明接收方法的实 验室如何具体操作。对分析方法转移,中国药典、ICH 均没有 指导原则,仅 USP 在通则<1224>中给出相应的要求。因此, 目前,只能参考 USP<1224>。 2 分析方法转移可以选择的方案有哪些? 参见另一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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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SFDA GMP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三节 第十二条(四) “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和确认” 第七章 确认和验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
“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 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 续的验证状态。” 第十章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对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企业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第一节 第二百二十三条(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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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有些方法不具备足够的专属性,如 滴定法测定含量 非手性方法测定对映体 紫外吸收法用于鉴别 因此, 推荐结合使用两种或更多的方法以达到充 分的专属性。 非专属性的含量测定可采用其他分析方法予 以支持(如滴定法和一种合适的杂质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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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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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验证与确认的区别 Validation: The process necessary to demonstrate that a method is suitable for its intended use. 验证:阐明方法适合于它使用目的的一个必要过程。 Verification: The process whereby it is established that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an article is to be tested by a validated method are indeed suitable for that method. 确认:阐明建立的、已验证的测试产品方法的条件确实适合 于这个方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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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3 验证的参数 按方法的类型 (见中国药典通则9101中的表或USP的分类) 选择。 注意:溶出度测定方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溶出过程,二是检测 方法。 耐用性 不同的方法耐用性不同: 例如,色谱条件:流动相组成和比例、离子强度、pH,流速,固 定相的种类,粒径,表面改性(如多孔,表面多孔),化学改性(包 括封端、碳载量),柱径,柱长,柱温和压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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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目前,WHO 、ISO 17025、美国 FDA 以及 USP 发布 的指导原时 。如果将 WHO 和美国 FDA、USP 的定义结 合起来,就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方法学确认的定义,即:方 法确认的目的是证明药典分析方法或法定分析方法适用于 被测样品,被测样品的质量可控,方法可行,同时还证明 方法使用人员有能力成功地操作药典分析方法或者法定分 析方法。
对于要求具有稳定性指示的方法,专属性尤其 重要。 稳定性指示方法的专属性定义:能检测出药物 的性质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出现变化的经验证的分 析方法,可以精确地检测出有效成分或有关物质, 而不受降解产物、工艺杂质、辅料或其他可能杂质 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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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有两种基本方法来确定杂质检查方法的专属 性 ⑴ 当能获得杂质对照品时 应可获得足够的量; 从历史数据获得降解和合成杂质信息; 建立杂质或降解产物的信息库并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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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又例如,滴定分析:滴定液的保存时间,滴定液的加入量,搅拌 速度等,如电位测定,还有电极更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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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专属性 例如,鉴别试验的专属性 “适当的鉴别试验应该能够区分可能共存的结构相似的化合物。 需 确证被分析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可与已知的对照品比较),而不含 被测成分的样品呈负反应。此外,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 应呈负反应。选择这些潜在的干扰物质应该基于合理的科学判断,考 虑有哪些干扰可能出现。” 注意: 鉴别试验的最终目的是确保鉴别出被测成分。 无论最终采用 了哪些种方法,都必须能够在其它组分可能共存的情况下,鉴别出样 品中的被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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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⑵ 当不能获得杂质对照品时 可通过与另一种具有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证明 (药典方法或其他法定方法) 用强制降解试验来证明。 峰纯度检查 应表明被分析物的色谱峰不是由多个组分构成(不含多个组分) 二极管阵列,质谱和不同色谱系统等 如是杂质检查方法—可将不同的方法检出的结果进行比较 如不够专属,可结合其他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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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方法转移
被测样品的数量与方法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接受实验室此前是否 有操作此类方法的经验有关。很重要的是建立一份详细的转移步骤程 序,确保双方实验室有关人员之间有良好的沟通。转移程序要说明检 测内容和双方实验室的职责,同时要确定各参数的转移可接收范围。 比对性测试中考虑的因素包括:被测样品的数量、批次(如 2-5 批),被测样品的浓度级别(如 1- 3 个浓度),重复测定次数(如 46 次),被分析物个数(如 1- 2 个),分析时间(如 2-5d),使用分 析仪器(2 个实验室都用相同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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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3 方法确认应该怎么做? 在日常检验工作中,经常将方法确认和方法转移和方法验证这 3 个概念相混淆,尤其是方法确认,大家的理解参差不齐,做法各异。 方法确认的核心有三点: 第一:方法确认必须是对药典分析方法或者法定分析方法进行确 认; 第二:证明药典分析方法或法定分析方法适用于被测样品,被测 样品的质量可控,方法可行; 第三:证明方法使用人员有能力成功地操作药典分析方法或者法 定分析方法。
例 2:
“…Inspection revealed that you are not using USPprescribed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impurities. The current method used by you firm to determine release spec for those two impurities has not been validated.…The USP method indicates a LOD of 100ppm. You did not demonstrate that your current, modified method is capable of detecting the 10ppm limit for ethylene oxide.” “…检查发现你们没有使用USP描述的方法检测杂质,目前你 们使用的放行标准中的这两个杂质的检测方法没有经过验 证。USP描述的方法检测限为100ppm,你们没有说明你 们目前的,经修改的检测方法的检测限可以达到10ppm。” 提高标准也要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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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国家标准 GB/T《合格评定化学分析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与中 国药典、USP、EP 等的区别 GB/T 和 9101 的术语或定义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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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2 哪些方法做验证,哪些方法做确认? 建立或修订的方法要验证。 法定方法已经验证,不需进行验证。但使用前,应进行确认。 USP: For compendia methods firms must demonstrate that the method works under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use. 对于法定方法,使用者(公司,厂商)必须说明在实际使用情况下 方法是否适用。 常规检测方法一般不需要做实验确认(水分、重金属、炽灼残渣 等,如果样品制备方法与药典通则方法一致,无增加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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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FDA警告信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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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1:
“…The inspection disclosed: that the only raw data available was chromatograms; there was no raw data for standard weights, samples, volumes, dilutions and calculation. For examples, there was a lack of adequate raw data to support residual solvents test method validation data contained in the DMF.” “…检查发现:能提供的仅仅是色谱的原始数据, 没有如标准物质称量,样品、体积,稀释和计算 过程等原始数据。比如,在DMF(向FDA提交的 药物主文档(Drug Master File))中,残留溶剂 检测方法的验证缺少足够的原始数据。” JS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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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1 相关的法规对方法验证和确认的要求 FDA GMP “21 CFR 211.165 测试与放行Testing and release for distribution” “(e)工厂所用方法的准确性,灵敏性,专属性和重现性需要建立并 文件化。这样的验证活动和文件化过程应符合211.194(a)(2)的要求。” “21CFR 211.194 实验室记录(a)(2)…所有测试方法的适用性都 应在实际使用的情况下确认。” EC GMP 第六章,“6.15 分析方法应验证。所有上市批准产品的测试操作都应 该按照批准的方法执行。”
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 的几点补充和问题解答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王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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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1 在验证开始阶段将待验证方法的目的清晰的表述出来是十分必要 的。 ICH Q2 (R1):分析方法的目的应能很清晰地被理解,因为它将 主导哪些验证参数需要被评估。 2 提供验证实施所要的条件是必要的。 如果发现条件与方法所要求条 件不一致时,应指出。 ICH Q2 (R1):如果测试结果易受分析条件变量的影响,就应 该适当控制或在方法中预先阐明。耐用性评价的结果之一就是确立一 系列的系统适用性参数(如分离度)以确保所用分析方法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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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
目前,WHO 、ISO 17025、美国 FDA 和 USP 的指导原则对于上 述第一点是非常一致的,即法定方法应进行确认。对于第二点和第三 点来说,WHO 和美国 FDA、USP 的定义在侧重点方面各有不同。 WHO 在(GPCL)中明确指出:方法确认是证明一个药典方法或 经过验证的法定分析方法适用于本次检验的过程。WHO 的定义侧重 于强调第二点,即证明药典分析方法对产品的适用性。ISO17025 和 FDA 、 USP 对方法确认的定义基本上可以总结为: 检验实验室和方法 使用者应该证明其对法定方法有充分的了解并且有能力重现方法。即 ISO 17025 和 FDA 、USP 对方法确认的定义侧重于第三点,即Biblioteka Baidu调 检测实验室和检验人员操作药典方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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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法验证的几个重点补充
线性 线性统计评估 接受标准—回归系数≥0.99~0.9999 Y轴截距:无明显统计性差异,在标准溶响应值的10% 之内。 单点标准的准确性在±10%。 范围 分析方法的范围是指该分析方法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 和线性时,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包括上限或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