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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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孩子所构成的家庭“三角关系”中,最理想的关系是“三边正性关系,有人把它描述为“等边三角形”关系。但是,大多数家庭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受系统平衡动力的影响,“一条边”上的关系出问题,势必引起另外“两个边”的关系调整,而调整的结果往往是“两负一正”的关系,而不会是“两正一负”的关系。譬如,妻子与丈夫闹翻了脸,儿子也会与父亲翻脸,这样才能维持母子之间的好的关系,对于或者儿子选择维持和父亲的关系而疏远自己的母亲。二者必居其一。因为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同时失去父母的爱,是难以承受的。
4 为孩子的个性发展奠定基础
心理学的主要理论流派,如精神分析、行为主义、人本主义心理学等也都或多或少强调了家庭对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
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主要从本能、无意识角度探讨和描述人的内心欲望、动机等意识活动,认为个体童年时欲望的挫折导致焦虑,在无意识中受挫的欲望会以症状、情结等神经症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该理论强调在家庭中,儿童早期的生理习惯(如吸吮、排泄等)的养成、对父亲或母亲角色的认同等经验会进入儿童潜意识,影响个体成年期的人格、行为习惯,甚至导致某些神经症。新精神分析理论的代表人物埃里克森则从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讨论了个体人格的形成过程,提出了自我发展理论。这个理论将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划分为八个相互联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包含两个对立的相互斗争的心理社会任务。例如,乳儿期要解决信任感对不信任感的危机,婴儿期要解决自主感对羞耻感和怀疑的危机,幼儿期解决主动感对罪疚感的危机等。如果儿童解决了冲突或危机,完成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就能够形成积极的个性品质,完成不好就形成消极的品质。可见,新精神分析理论强调儿童在与社会环境,尤其家庭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发展出积极的个性品质,完善自我。
(2)家庭关系日趋简单,更有利于加深夫妻感情;从感情陪伴来讲,一方面,人际孤独感增加,对感情陪伴的需要增加了,婚姻的主要功能成了提供最亲密的关系,而且夫妇间共处相对以前大家庭和其他亲戚的相处多了。另一方面,双方的纽带少,共处(较之事业及其相关人)少,对爱和婚姻的期望高,观念开放(社会压力减少),使得联系容易散。
遗憾的是,许多父母都不自觉地违背了这一法则,他们在面临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时,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哭哭啼啼,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参与对丈夫(或妻子)婚外情的跟踪调查,或者让孩子为自己评理、决定“是否离婚”等等。这些做法将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3、系统优先法则——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际的“家庭系统”构成的大的“家族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应该遵循优先法则,否则,家庭系统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家庭系统优先法则为:
3家庭与健康
第一节 家庭的基本含义
在人生的旅途中,家是你永恒的港湾,疲了惫了,想一想家,那是你力量的源泉。
在社会的纷争中,家是你永恒的坚石,惧了怕了,想一想家,那是你自信的来源。 家,一个简单的代名词,却承载了太多的坚强与信仰;
家,也许是简陋的草屋,但却可以风雨不动安如山;
家,一份永恒不变的情感„„
在家庭或家族系统中,存在一些爱的动力法则,这些法则对家庭成员的关系有着极为隐秘的影响。了解这些法则,对于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冲突是非常必要的。
1.系统平衡法则——正常的“父、母、孩子”三口之家,父母之间相亲相爱,孩子依恋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间的“三边”关系都是“正性”的情感,这是最理想的家庭结构。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出问题,是“负性”情感连接,孩子就会处于“分裂”状态。这种情况下,孩子必须放弃对父母中“某一方”的正性情感——譬如放弃对父亲的爱,以便和自己的母亲保持亲密与认同——以此恢复系统的平衡。这就是家庭系统的平衡法则。
(3)子女成为家庭关系中的核心,父母成为孩子的朋友;抚养儿童总体来说,抚育层次提高,依靠学校增多,父母感情和性两者的关系稳定性减弱,一方面离婚率在增加,一方面独生子女容易受到家庭较多的关注,父母抚养儿童的时间和关系是否在变化,会对儿童产生怎样的影响还有待观察。
(4)亲属关系减少,促进家庭之间的交往与互动。赡养老人的要求降低了,更多老人独住或住到养老院或退休社区等去。
4、系统补位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为生病离世、离异、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性格缺陷”不能发挥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时,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会倾向于去“填补”或“替代”这个空缺的位置,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譬如很会照顾妈妈,很会照顾弟弟妹妹,很会体谅孤独无助的人等等;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母亲的位置,孩子的母性特质会加强,甚至变成一个极为母性的“小妈”。这就是系统补位法则。“补位现象”在离异后的单亲家庭中极为常见。 从子女心理发育的角度说,过度发展的补位现象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而是一种心理创伤,“补位”同子女的“性心理的发育”和“人格面具”有较为直接的病理关系。据个例子,如果一个女孩子因为父亲“长年累月”离家在外,而且不关心母亲和自己的情感需要,不关
2 家庭系统的心理动力学法则: 家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关系空间,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人生价值的方方面面。许多婚姻问题与亲子关系问题,归结到一点,是家庭系统出现了紊乱,家庭秩序遭到了破坏。
心理学认为,成人与儿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皆源于家庭系统成员之间关系的混乱与扭曲。决定家庭成员关系的动力是“爱的牵连”与“爱的流动”。因为爱,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可能对另一些成员的疾苦熟视无睹。譬如,在一个“闹离婚”的家庭中,孩子就会“生病”,以此来阻止家庭的分裂。在一个母亲残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孩子从小就会很“懂事”,并像“小大人”那样照顾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分担母亲的责任。这就是爱的动力和爱的救助本能。
5、 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其他家庭结构:
断代/跨代家庭、无父母的未婚子女共同居住、以及由实体婚姻产生的其他多人共居组合形式。
3 现状和趋势:
家庭结构的不同主要是由于社会பைடு நூலகம்济因素 。全世界的家庭结构正在逐渐朝核心家庭的
方向转变。这种趋势与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相关联。
(1)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从家庭规模和权威来讲,一方面.家庭小,核心化,单居制增;一方面在我国,夫妻日益依靠父母带孩子,产生前所未有的421现象。核心家庭从夫居,从妻居,跟着长辈居住的增多。社会流动性增大,使得家庭流动性也增加。平权家庭增多。
在现代社会,对成人和孩子来说,家庭是情感陪伴的主要源泉。对儿童来说,缺少父母的关爱会导致智力、感情、行为等方面的成长都受到伤害。对成人来说,虽不会因缺爱而死,但也需要感情的关怀。
从目前现状来说,家庭规模日趋小,新婚夫妇日趋单独居住,而人们又很少能从家庭以外获得友谊和支持,迫使家庭成员在情感和陪伴上彼此深深依赖,提供情感和陪伴已成为现代家庭的核心功。
这是对传统家庭的理解,现代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非传统家庭结构:
1、 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 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人生活的家庭;
3、 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
4、 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
虽然我们也会沉迷于欢乐与奢靡中,无论家是多么简陋,没有地方比得上它!
一、家庭的内涵
1 概念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社会设置,即组织起来满足一个社会基本需要的社会结构丛)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性满足,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 2 我国当前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的新特点
你需要记住,在一个家庭中,婚姻关系是决定性的关系,因此,改善家庭关系的关键,首先在于改善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而不是单纯就亲子关系进行调整。
2、系统隔离法则——在一个家庭中,不同成员处在不同权利等级上,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其中,父母的权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处在权利的较高位置,并承担更多的责任。父母不仅要履行生儿育女的义务,而且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无条件的积极关爱。但是,父母却没有权利将自己的情感困惑、个人隐私与痛苦展现在孩子面前并要求孩子承担责任,同样的,孩子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解决父母的问题。因此,婚姻隐私在一定程度上应该隔离在亲子关系之外。这就是系统隔离法则。
行为主义认为个体的行为都遵循刺激—反应的模式,个体的学习就是在成长环境中不断习得对特定的刺激作出特定的反应的过程。例如,新生儿与生俱来的只是吃奶等本能反应,后来逐渐对母亲的喂奶姿势、亲热和抚摸产生了微笑、追随等反应,这些反应得到母亲的赞许和更多的亲热或抚摸(称为强化),因而保留下来并更多地出现。母子之间这种互动反应的彼此强化,使婴儿和母亲都得到心理的满足。如果家庭的物质环境、家庭的情感氛围以及父母的教养方式等都能以积极刺激的形式出现,儿童相应也会作出积极的反应,获得良好的行为方式和个性品质。相反,若家庭中的各种刺激对儿童发展而言是消极的,那么,儿童会表现出消极的反应,习得不良行为,形成消极的个性品质。有研究发现,在肯定、鼓励声中长大的孩子特别有自信,有向上的动机;从充满爱的环境中走来的孩子会有爱别人的能力;在否定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学会了自卑和放弃;在惩罚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了压抑、说谎、退缩、
另一种违背优先规则的情况,则更频繁地发生在现代社会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婚后有了孩子,于是夫妻中的一方(大多数情况下是妻子)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无暇顾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直到孩子已经进入了青春期,仍然不能够恢复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关注,孩子成了夫妻关系中的唯一纽带。这样的家庭,一旦孩子因升学或工作离开家庭系统,就会出现婚姻危机与冲突,并可能导致中年后离异。
心家庭,而母亲又是一个“没有长大的、依赖型”的母亲,这个女孩会怎么样呢?她会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发展出某种“男性化的”、“强悍的”、“假小子气”的人格品质(这其实是一个人格面具而并非女孩的真实自我),以保护自己的母亲和承担父亲未能承担的责任。如果情形足够严重,这个女孩完全可能在青春期变成一个同性恋者。
——在一个家族系统中,后出现的家庭系统优先于先出现的家庭系统。一个人先是自己与父母构成的家庭系统中的成员,成人后结婚生子,有了一个新的“三口之家”家庭系统。依据此法则,这个人自己的婚姻家庭关系应该总是优先于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关系。
——在同一个家庭系统中,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因为这个关系,才出现了子女,于是有了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后出现的关系。 依据此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
如果一个男人违背优先法则,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不重要”,由此产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觉,往往难以溶入他的大家庭。难怪对这样的男人,妻子常常抱怨:“我给他说一百句话,还不如他妈一句话顶用呢!”妻子和孩子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
从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在子女面前,父母责无旁贷地承担其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成熟稳定地发挥父母的家庭功能,独立处理承担自身的焦虑与痛苦,勇敢坚强做人,快乐轻松生活,才是解除家庭“补位”倾向的根本途径
二、家庭对子女成长的意义
1 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 2 担负起子女受教育的责任;
3 情感和陪伴功能;
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的整体模式,也叫家庭类型
按照家庭的规模划分的家庭结构有:
核心家庭:由一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
扩展家庭:分为主干家庭和扩大/联合家庭
主干家庭:由一对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亲属)组成的家庭
扩大/联合家庭:由一对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亲属)组成的家庭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有人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大家庭为主其实是一种误解。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
4 为孩子的个性发展奠定基础
心理学的主要理论流派,如精神分析、行为主义、人本主义心理学等也都或多或少强调了家庭对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
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主要从本能、无意识角度探讨和描述人的内心欲望、动机等意识活动,认为个体童年时欲望的挫折导致焦虑,在无意识中受挫的欲望会以症状、情结等神经症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该理论强调在家庭中,儿童早期的生理习惯(如吸吮、排泄等)的养成、对父亲或母亲角色的认同等经验会进入儿童潜意识,影响个体成年期的人格、行为习惯,甚至导致某些神经症。新精神分析理论的代表人物埃里克森则从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讨论了个体人格的形成过程,提出了自我发展理论。这个理论将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划分为八个相互联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包含两个对立的相互斗争的心理社会任务。例如,乳儿期要解决信任感对不信任感的危机,婴儿期要解决自主感对羞耻感和怀疑的危机,幼儿期解决主动感对罪疚感的危机等。如果儿童解决了冲突或危机,完成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就能够形成积极的个性品质,完成不好就形成消极的品质。可见,新精神分析理论强调儿童在与社会环境,尤其家庭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发展出积极的个性品质,完善自我。
(2)家庭关系日趋简单,更有利于加深夫妻感情;从感情陪伴来讲,一方面,人际孤独感增加,对感情陪伴的需要增加了,婚姻的主要功能成了提供最亲密的关系,而且夫妇间共处相对以前大家庭和其他亲戚的相处多了。另一方面,双方的纽带少,共处(较之事业及其相关人)少,对爱和婚姻的期望高,观念开放(社会压力减少),使得联系容易散。
遗憾的是,许多父母都不自觉地违背了这一法则,他们在面临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时,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哭哭啼啼,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参与对丈夫(或妻子)婚外情的跟踪调查,或者让孩子为自己评理、决定“是否离婚”等等。这些做法将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3、系统优先法则——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际的“家庭系统”构成的大的“家族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应该遵循优先法则,否则,家庭系统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家庭系统优先法则为:
3家庭与健康
第一节 家庭的基本含义
在人生的旅途中,家是你永恒的港湾,疲了惫了,想一想家,那是你力量的源泉。
在社会的纷争中,家是你永恒的坚石,惧了怕了,想一想家,那是你自信的来源。 家,一个简单的代名词,却承载了太多的坚强与信仰;
家,也许是简陋的草屋,但却可以风雨不动安如山;
家,一份永恒不变的情感„„
在家庭或家族系统中,存在一些爱的动力法则,这些法则对家庭成员的关系有着极为隐秘的影响。了解这些法则,对于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冲突是非常必要的。
1.系统平衡法则——正常的“父、母、孩子”三口之家,父母之间相亲相爱,孩子依恋父母,敬重父母,三人之间的“三边”关系都是“正性”的情感,这是最理想的家庭结构。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出问题,是“负性”情感连接,孩子就会处于“分裂”状态。这种情况下,孩子必须放弃对父母中“某一方”的正性情感——譬如放弃对父亲的爱,以便和自己的母亲保持亲密与认同——以此恢复系统的平衡。这就是家庭系统的平衡法则。
(3)子女成为家庭关系中的核心,父母成为孩子的朋友;抚养儿童总体来说,抚育层次提高,依靠学校增多,父母感情和性两者的关系稳定性减弱,一方面离婚率在增加,一方面独生子女容易受到家庭较多的关注,父母抚养儿童的时间和关系是否在变化,会对儿童产生怎样的影响还有待观察。
(4)亲属关系减少,促进家庭之间的交往与互动。赡养老人的要求降低了,更多老人独住或住到养老院或退休社区等去。
4、系统补位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为生病离世、离异、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性格缺陷”不能发挥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时,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会倾向于去“填补”或“替代”这个空缺的位置,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譬如很会照顾妈妈,很会照顾弟弟妹妹,很会体谅孤独无助的人等等;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母亲的位置,孩子的母性特质会加强,甚至变成一个极为母性的“小妈”。这就是系统补位法则。“补位现象”在离异后的单亲家庭中极为常见。 从子女心理发育的角度说,过度发展的补位现象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而是一种心理创伤,“补位”同子女的“性心理的发育”和“人格面具”有较为直接的病理关系。据个例子,如果一个女孩子因为父亲“长年累月”离家在外,而且不关心母亲和自己的情感需要,不关
2 家庭系统的心理动力学法则: 家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关系空间,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人生价值的方方面面。许多婚姻问题与亲子关系问题,归结到一点,是家庭系统出现了紊乱,家庭秩序遭到了破坏。
心理学认为,成人与儿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皆源于家庭系统成员之间关系的混乱与扭曲。决定家庭成员关系的动力是“爱的牵连”与“爱的流动”。因为爱,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可能对另一些成员的疾苦熟视无睹。譬如,在一个“闹离婚”的家庭中,孩子就会“生病”,以此来阻止家庭的分裂。在一个母亲残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孩子从小就会很“懂事”,并像“小大人”那样照顾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分担母亲的责任。这就是爱的动力和爱的救助本能。
5、 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其他家庭结构:
断代/跨代家庭、无父母的未婚子女共同居住、以及由实体婚姻产生的其他多人共居组合形式。
3 现状和趋势:
家庭结构的不同主要是由于社会பைடு நூலகம்济因素 。全世界的家庭结构正在逐渐朝核心家庭的
方向转变。这种趋势与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相关联。
(1)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从家庭规模和权威来讲,一方面.家庭小,核心化,单居制增;一方面在我国,夫妻日益依靠父母带孩子,产生前所未有的421现象。核心家庭从夫居,从妻居,跟着长辈居住的增多。社会流动性增大,使得家庭流动性也增加。平权家庭增多。
在现代社会,对成人和孩子来说,家庭是情感陪伴的主要源泉。对儿童来说,缺少父母的关爱会导致智力、感情、行为等方面的成长都受到伤害。对成人来说,虽不会因缺爱而死,但也需要感情的关怀。
从目前现状来说,家庭规模日趋小,新婚夫妇日趋单独居住,而人们又很少能从家庭以外获得友谊和支持,迫使家庭成员在情感和陪伴上彼此深深依赖,提供情感和陪伴已成为现代家庭的核心功。
这是对传统家庭的理解,现代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非传统家庭结构:
1、 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 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人生活的家庭;
3、 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
4、 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
虽然我们也会沉迷于欢乐与奢靡中,无论家是多么简陋,没有地方比得上它!
一、家庭的内涵
1 概念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社会设置,即组织起来满足一个社会基本需要的社会结构丛)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性满足,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 2 我国当前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的新特点
你需要记住,在一个家庭中,婚姻关系是决定性的关系,因此,改善家庭关系的关键,首先在于改善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而不是单纯就亲子关系进行调整。
2、系统隔离法则——在一个家庭中,不同成员处在不同权利等级上,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其中,父母的权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处在权利的较高位置,并承担更多的责任。父母不仅要履行生儿育女的义务,而且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无条件的积极关爱。但是,父母却没有权利将自己的情感困惑、个人隐私与痛苦展现在孩子面前并要求孩子承担责任,同样的,孩子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解决父母的问题。因此,婚姻隐私在一定程度上应该隔离在亲子关系之外。这就是系统隔离法则。
行为主义认为个体的行为都遵循刺激—反应的模式,个体的学习就是在成长环境中不断习得对特定的刺激作出特定的反应的过程。例如,新生儿与生俱来的只是吃奶等本能反应,后来逐渐对母亲的喂奶姿势、亲热和抚摸产生了微笑、追随等反应,这些反应得到母亲的赞许和更多的亲热或抚摸(称为强化),因而保留下来并更多地出现。母子之间这种互动反应的彼此强化,使婴儿和母亲都得到心理的满足。如果家庭的物质环境、家庭的情感氛围以及父母的教养方式等都能以积极刺激的形式出现,儿童相应也会作出积极的反应,获得良好的行为方式和个性品质。相反,若家庭中的各种刺激对儿童发展而言是消极的,那么,儿童会表现出消极的反应,习得不良行为,形成消极的个性品质。有研究发现,在肯定、鼓励声中长大的孩子特别有自信,有向上的动机;从充满爱的环境中走来的孩子会有爱别人的能力;在否定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学会了自卑和放弃;在惩罚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了压抑、说谎、退缩、
另一种违背优先规则的情况,则更频繁地发生在现代社会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婚后有了孩子,于是夫妻中的一方(大多数情况下是妻子)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无暇顾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直到孩子已经进入了青春期,仍然不能够恢复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关注,孩子成了夫妻关系中的唯一纽带。这样的家庭,一旦孩子因升学或工作离开家庭系统,就会出现婚姻危机与冲突,并可能导致中年后离异。
心家庭,而母亲又是一个“没有长大的、依赖型”的母亲,这个女孩会怎么样呢?她会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发展出某种“男性化的”、“强悍的”、“假小子气”的人格品质(这其实是一个人格面具而并非女孩的真实自我),以保护自己的母亲和承担父亲未能承担的责任。如果情形足够严重,这个女孩完全可能在青春期变成一个同性恋者。
——在一个家族系统中,后出现的家庭系统优先于先出现的家庭系统。一个人先是自己与父母构成的家庭系统中的成员,成人后结婚生子,有了一个新的“三口之家”家庭系统。依据此法则,这个人自己的婚姻家庭关系应该总是优先于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关系。
——在同一个家庭系统中,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因为这个关系,才出现了子女,于是有了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后出现的关系。 依据此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
如果一个男人违背优先法则,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不重要”,由此产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觉,往往难以溶入他的大家庭。难怪对这样的男人,妻子常常抱怨:“我给他说一百句话,还不如他妈一句话顶用呢!”妻子和孩子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
从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在子女面前,父母责无旁贷地承担其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成熟稳定地发挥父母的家庭功能,独立处理承担自身的焦虑与痛苦,勇敢坚强做人,快乐轻松生活,才是解除家庭“补位”倾向的根本途径
二、家庭对子女成长的意义
1 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 2 担负起子女受教育的责任;
3 情感和陪伴功能;
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的整体模式,也叫家庭类型
按照家庭的规模划分的家庭结构有:
核心家庭:由一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
扩展家庭:分为主干家庭和扩大/联合家庭
主干家庭:由一对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亲属)组成的家庭
扩大/联合家庭:由一对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亲属)组成的家庭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有人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大家庭为主其实是一种误解。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