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木材贸易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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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边境木材贸易情况简述
木材贸易是中缅贸易的重要部分,云南省腾冲县为中缅边境的重要贸易口岸,在中缅木材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由于缅方对木材的进出口贸易加强了管控,特别是2014年缅甸出台原木出口禁令,导致中缅边境的木材贸易情况发生了改变,对中缅木材贸易产生了一系列深远影响。文中对这一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探讨,认为原木出口价格将提高,木材贸易模式将发生改变,中缅二国木材贸易将趋于规范化,缅甸生态压力将得到缓解。
Key words:timber trade;raw wood trade export;ecological stress;standard trade;development tendency;China-Myanmar border
1研究背景
缅甸大部分地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热带,自然条件优越,有大量天然热带林木。木材贸易在缅甸占有极重要地位,其影响着国家经济的走向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与印度是缅甸木材贸易的主要合作伙伴[1],中国对缅甸的木材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2013年达到历史最高峰,进口了缅甸出口木材总量的37%,仅次于印度的45%。2013年中国进口缅甸木材产品的价值比2012年增加了一倍,达到创纪录的 6.21 亿美元。2009—2013年,缅甸出口到中国的木材总量增加了52%(由110 万m3增加到170万m3),出口总价值增加了234%(1.86亿美元到6.21亿美元)[2]。
云南省腾冲县地处中缅边境,在中缅木材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大量的木材通过腾冲入关,或在当地加工销售,或销往国内其他省市,甚至通过过境贸易运往国外。近年来,由于双方国家的管控与各类法案的出台,对缅甸木材的进出口加强了控制,使边境贸易情况发生了改变,2006年云南省出台了关于边境木材进出口管理政策;2014年缅甸出台原木出口禁令,特别是2015年7月22日缅甸以非法伐木为名判处155名中国公民终身监禁,对中缅木材贸易产生了一系列深远影响。本文通过在腾冲县境内的实地调研,采访相关的中缅木材贸易商、林业管理有关人员,收集相关资料,简要地梳理中缅木材贸易流程和历史发展,并针对当前情况进行分析。
2中缅边境木材贸易的变化
2.1缅北木材采伐及其原因分析
缅甸的木材以阔叶林为主,经济价值高,市场销路好[3],市场的需求驱动了缅甸境内的木材砍伐。其次,与腾冲接壤的是缅北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简称“民地武”)克钦独立营控制的克钦邦,长年的战乱导致了当地的发展水平极为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极低[4];克钦独立营需要与中方进行木材贸易来换取生活必需品和战争所需物资以维持统治,常年战乱使当地人民无法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木材
贸易维持生计,并且当地缺乏伐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相关技术。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促进发展了腾冲边民受缅方雇佣的木材采伐行为和腾冲的中缅木材边境贸易。
缅北木材砍伐集中在与腾冲的国境线向缅甸延伸100 km左右范围内,最远到达过国境线向缅甸延伸300 km,集中于缅甸克钦邦到我国的瑞丽市弄岛。采伐对象十分宽泛,一直以来以阔叶林树种为主要砍伐对象,10余年前有一定的针叶林,包括建筑用材林、家具用材林、薪柴林等各种林木,可以说无所不包,在近年来,随着树根雕刻市场的兴起,甚至树根也被列为采伐对象。不过由于缅北地区缺乏红木类树种,柚木树种的管控又十分严格,腾冲境内几乎没有红木和柚木入境。
腾冲的中缅木材贸易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受两国相继出台的政策影响几经变化,本文研究中缅木材贸易的流程依照几个相继出台且影响力较大的政策分为几个阶段分析。大致分为上世纪80年代至2006年云南省出台《关于云南省对缅木材矿产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原始阶段,2006—2014年缅甸出台原木出口禁令前的过渡阶段,2014年出台原木出口禁令后至今的严苛阶段。2.2缺乏有效管控的原始阶段情况
20世纪80年代开始,腾冲的中缅木材贸易逐渐兴起,以“商行”的形式与缅甸方面进行木材贸易。当时缅甸方面和我国都缺乏有效的管控,采伐和贸易的管理都十分松散和混乱,缅甸独立之后,中央政府与民族联邦签订《彬龙协定》,即让少数民族特区拥有了财政权、税收权、土地权等高度自治权[5],这些都导致了缅北“民地武”大量出售林地资源。主要形式以我国的贸易商与缅甸地方武装达成私下协议,以帮助其修建道路桥梁为利益交换,使道路两旁的林地归我方砍伐或帮助其修建其他基础设施以换取木材为主,地方武装也会以金钱的形式出售整座山的林地砍伐权给我方商行。“民地武”自身也存在偷伐和超指标出售砍伐权的问题。大量的木材通过这些形式砍伐后运输至腾冲入关。
2.3云南省出台《关于云南省对缅木材矿产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过渡阶段情况
2006年5月11日云南省颁布了《关于云南省对缅木材矿产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只允许持有缅甸官方许可文件的木材进入云南,中国边境上少数在商务厅申办备案登记并获得直接从缅甸进口木材和矿产许可证的中国公司获得商务厅核准后才可进行贸易[6]。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腾冲的中缅木材贸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缅北“民地武”首先向中央政府申请许可证,向缅甸木材公司(MTE)申请签章,之后将采伐的实际操作权以金钱或援建基础设施的形式出售给中方砍伐承包商。中方向云南省商务厅、濒危办、缅甸林业部门和大使馆申请进口核准,之后中国承包商雇佣的劳工队向腾冲边防大队申请边境出入证后自带人员及相关设施赴缅进行砍伐、运输。不过在出境过程中办理的边境出入证只允许经商、会亲,这为2015年的劳工被抓扣埋下了伏笔。砍伐的木材运输到边境时,出售给具有商务厅备案资质的腾冲边贸公司,交由专业的报关人员从猴桥、自治、滇滩3个口岸进行报关审批[7]。
在入关过程中,需缴纳海关的关税、增值税,检疫局的消毒费,商务局的管理费,国税的增值税,地税的印花税、所得税,边防大队的出入境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对于入关后运输,在县内运输时需向腾冲县林业局申请县内运输许可证,如需运往外地,还需申请县外运输许可证。整个入关过程时间较短,大约只需要3~5 d。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腾冲的入关较为严格,每一批运输车入境后立即进行报关,而在相邻的德宏州瑞丽口岸入关则是入境后堆积成一定数量后再进行统一报关。
对于木材入关后的销售,国内的木材需求一直居高不下,进关的木材多以原木为主,少部分留在腾冲县当地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加工销售,大部分销往全国各地加工成家具、建筑用材、装饰品等,还有一部分出口国外。
2.4缅甸出台“原木出口禁令”的严苛阶段情况
出于减少砍伐森林、保护环境和促进木材行业经过加工后成为增值产品出口的考虑,2014年4月1日缅甸出台了原木出口禁令,禁止锯材出口,鼓励成品出口[8]。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缩减了腾冲与缅北“民地武”的木材贸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部分原木的贸易仍以边民互市的形式存在。由于两国的法律不同,持有缅甸地方政府许可的木材也可以通过云南的边境海关,腾冲中缅边境的边民利用边民互市的形式与克钦邦进行木材贸易,不过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大幅度缩减,对腾冲的木材边贸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禁令出台后,由于经济价值驱使和国内伐木指标极低的原因,我国的边民仍用持有的仅允许会亲、经商的边境通行证以个人名义赴缅进行贸易,这与2014年缅甸出台的原木出口禁令相违背。于是在2015年初缅甸政府抓扣了在克钦邦龟头山、五台山木料场附近的155名中国伐木工,其中2名未成年,并于7月22日由缅甸密支那县法院根据公共财产保护法和移民局法,判罚153名涉案人员最高刑罚终身监禁(Life in prison),另2名未成年人被判处10年监禁。最后据中国驻缅使馆了解,实际情况为150人被判20年徒刑,1人因藏毒被判35年,2名未成年人被判10年[9]。据林业局最后的统计,总共搜查到了16 121棵原木,其中11 312棵已算出重量,共3 121.985 t。这一事件不仅赴缅伐木劳工被抓扣,被罚没扣留的原木、伐木工具和运输车辆,而且造成了腾冲县边民巨大的经济损失,使腾冲中缅木材贸易几乎完全停止。
3问题分析
3.1对缅甸方面的影响
木材是中缅贸易的重要部分。腾冲中缅木材贸易为缅甸少数民族政治武装特别是克钦独立军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收入。长年的战乱让缅北地区经济水平极为落后,“民地武”没有稳定的可持续的财政收入,只能依赖于出售资源换取维持统治所需的资金和设备。其与腾冲的中缅木材贸易创造了巨大的利润,让缅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特区的经济政治得以维持。缅甸政府要求所有木材产品从仰光港口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