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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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紧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三大国家战略平台作用,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省级战略部署,构建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空间平台。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范围为甘肃省全部行政辖区,国土面积为45.4万平方公里。

三、新型城镇化目标与战略
1、发展总目标
到2030年,将甘肃省建设成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文化高地和开放门户;全国重要的生态和地缘安全屏
障,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西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

建立起以都市圈、都市区等现代城镇簇群为主体形态、“核心突出、特色多元、城乡美丽、功能协调”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

全面建成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优势突出、综合承载力强、宜居水平高、文化高度发达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富强新甘肃。

2、新型城镇化目标
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达到26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2030年常住人口达到28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

3、新型城镇化战略
通道带动,凝聚实力,高效发展;文化引领,增强活力,开放发展;产城互动,融合动力,特色发展;生态提升,挖掘潜力,优质发展;分区推进,强化效力,整体发展。

规划划定兰-白-临-定综合城镇簇群发展区、天-陇历史文化与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区、酒-嘉向西开放门户综合发展区和平-庆现代资源型城镇提升发展区、丝路文明与生态资源特色发展区、金-武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张掖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甘南民族文化与生态经济特色发展区等八个分区。

四、城镇空间布局
1、构建“一廊四轴多中心”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1)“一廊”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城镇综合发展廊道。

依托陇海-兰新战略通道,贯穿天水、定西、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玉门等城市,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城镇和产业支撑走廊,是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的主导空间。

(2)“四轴”为四条特色城镇发展轴。

是联通“一廊”和外围空间、激发中小城镇发展能力的“纽带”,是支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空间。

(3)“多中心”为“省域中心、省域副中心、地区中心、县域中心、重点镇(乡)”五级中心城市。

充分发挥各级中心城市在不同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支撑全省城镇化推进的“主力”和“阵地”。

规划确定兰州作为省域中心城市,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地区,白银、陇南、合作、金昌、武威、张掖、定西、临夏市、敦煌、陇西、岷县、夏河、成县、静宁为地区中心城市,玉门、高台、永昌、古浪、平川区、红古区、永靖、临洮、文县、两当、甘谷、秦安、华亭、泾川、宁县、环县、华池、阿克塞、肃北、瓜州、金塔、临泽、肃南、
山丹、民乐、民勤、景泰、天祝、永登、靖远、榆中、积石山、东乡、和政、康乐、广河、会宁、渭源、漳县、通渭、碌曲、玛曲、临潭、卓尼、迭部、武山、张家川、清水、礼县、西和、徽县、宕昌、舟曲、康县、镇原、庆城、合水、正宁、信县、灵台、庄浪等县(自治县)的县城所在地为县域中心城市,以及多个重点镇(乡),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相对均衡和整体发展。

重点镇(乡)名录见附件一。

2、加快核心地区优先发展
(1)兰州都市圈
兰州都市圈是由1小时交通圈内的城镇构筑的城乡一体化功能空间,包括兰州新区,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的市区(首府)和永登、红古、永靖、东乡、临夏县、临洮、榆中等城区。

发挥兰州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我国西北内陆开发开放的战略支撑区、西部传统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我国扩大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西北地区重要的科技研发和创新基地、引领全省跨越发展的核心区。

(2)天水都市区
天水都市区是以天水市中心城区、三阳川地区、甘谷城区、
秦安城区为核心,构建的城乡高度融合的一体化功能空间。

加强都市区内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功能共建共享,建设甘肃省东部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甘陕合作的核心门户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物流贸易枢纽和文化节点城市。

(3)酒嘉都市区
酒嘉都市区包括肃州区、嘉峪关市区和金塔县。

推动酒泉、嘉峪关同城化发展,提升国际化和区域服务功能,发展壮大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高载能、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国际文化交往门户,国家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全国区域性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4)平庆联合都市区
平庆联合都市区是以崆峒区、西峰区为核心,以华亭、崇信、泾川、宁县、庆城、镇原、四十里铺、安口、长庆桥、和盛、驿马等城镇为支撑的协同发展区域。

是带动甘肃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承载陇东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空间,推进甘陕区域合作的重要门户,支撑省域副中心功能的城乡一体化地域。

加快构建由崆峒区、华亭、崇信组成的平凉都市区,和由庆城、西峰区、宁县、长庆桥组成的庆-长产业城镇密集带。

五、城乡居民点体系
1、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期末,全省300-500万人的大城市1个,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4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13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21个,5-10万人的小城市25个,5万人以下的小城市18个。

1、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规划形成地区级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
心、镇乡级服务中心、村级服务中心四级,作为各级政府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的依据。

(1)地区级服务中心。

在省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统筹设置。

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并满足市州管辖范围内各区县城乡居民对高等级服务的需求。

(2)县级服务中心。

在县城及临近人口密集地区、城镇基础和通达性好的建制镇设置,以满足0.5-1小时通勤圈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3)镇乡级服务中心。

在人口大于1万的镇(含乡集镇),及人口规模不足但城镇基础和通达性好的镇(含乡集镇)设置,以满足10-30分钟通勤圈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4)村级服务中心。

包含中心村和行政村两级。

其中人口大于1000人(1000-3000人为宜,偏远地区可降至300-500人)的设为中心村,其余为行政村。

以满足5-10分钟步行距离的覆盖范围为标准。

2、乡村居民点布局
在台地和山地河谷地区,鼓励农村居民点向乡集镇、大型新型农村社区集中。

以交通便利、区位较好的农村居民点为依托,加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投放力度。

在沙漠绿洲地区,引导农民向集中居住点适度聚集,在交
通便利、区位及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建设大型新型农村社区,推动多村共建中心村级服务设施。

在中低山等高度破碎地区,引导生态条件恶劣、空间过于分散的农村居民下山居住,选择交通便利、区位较好的居民点建成大型新型农村社区,提供中心村级服务设施。

六、城镇化支撑体系
1、产城融合发展
老工业基地城市要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宜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同步发展。

新产业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平台对人口城镇化过程的集聚带动作用,建设职住相对平衡、功能较为完善的生活区,其中人口集聚规模较大且有条件的应以建设宜业宜居的中小城镇为目标。

独立工矿区在发展产业的同时,注重提升生活区宜居环境品质,完善生活服务功能,增强人口吸纳能力,从传统生产主导的矿区转变提升为功能综合的产城融合新区。

中小城市要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特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实现人口转移、城镇建设与产业联动发展。

2、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1)建设“一二五”综合运输通道
“一走廊”为陇海-兰新陆桥复合运输走廊;“二通道”为包兰青综合运输通道、西南综合运输通道(兰渝、兰成);“五联络线”为庆阳-平凉-天水-陇南、银川-平凉/庆阳-西安、武威-中卫、定西-平凉-西安、嘉峪关-敦煌-格尔木运输通道。

(2)完善铁路线网
规划形成“六射三联”快速铁路网。

“六射”为兰新二线、兰州-张掖城际、宝兰客专、兰州-临洮-张掖城际、兰渝铁路、包兰二线;“三联”为庆阳-平凉-天水-陇南铁路、武威-中卫铁路、银川-庆阳-西安铁路。

规划形成“五射三联”普通铁路网。

“五射”为陇海线/平定-西平铁路、包兰线、兰新线、兰青-青藏线、兰合铁路;“三联”为干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建二线、宝鸡-中卫、西宁-合作-成都铁路。

建设白银-兰州新区联络线;建设庆阳至黄陵铁路,开展阳平关-陇南-九寨铁路的前期工作;新建华亭(安口)-崇信(铜城)-泾川运煤专线、灵(台)-长(庆桥)运煤专线等铁路。

新增敦煌-格尔木、鄯善—敦煌、哈密-额济纳、酒泉-航天城、天峻-嘉峪关、金昌-阿拉善右旗、龙岗-马鬃山等铁路,改造提升嘉峪关-策克铁路、瓜州-敦煌铁路。

(3)省域公路网络系统
完善“一环八射多联”高速公路网。

“一环”为兰州高速公
路环;“八射”为京藏高速东段、青兰高速、连霍高速东段、兰海高速、乌玛高速南段、京藏高速西段、连霍高速西段、乌玛高速北段;“多联”为西宁-大通-武威-银川、景泰-靖远-会宁-甘谷、合作-岷县-成县、平凉-天水-成县-陇南、张掖-西宁-合作、临夏-循化-平安-西宁等高速公路联络线。

建设“八纵十一横”普通国道网。

“八纵”为G211、G212、G213、G215、G227、G247、G248;“十一横”为G109、G307、G309、G310、G312、G316、G327、G338、G341、G344、G345。

(4)完善“一干十二支多通用”民用机场布局
“1干线”为兰州中川机场。

“12支线”指敦煌、嘉峪关、天水、张掖、金昌、庆阳、平凉、陇南、夏河、定西、武威、航天城等支线机场。

适时启动通用航空机场或直升机起降场(点)规划建设。

(5)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兰州-白银共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建成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张掖、金昌-武威、临夏、合作、定西、陇南、敦煌、陇西、岷县、成县建成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

3、区域市政设施
实施差异化的水源建设策略。

依靠骨干供水工程解决大中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式水源或分散式水源建
设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引哈济党”“引大济黑”“引大济西”、“引洮”二期、曲溪供水、白龙江引水等调水工程。

加强能源工程建设,推进电网750千伏主网架建设,优化330千伏配网,完成主网架从330/110千伏向750/330千伏的转型升级。

七、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1、水资源节约利用
规划期末,全省用水量控制在125.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8立方米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0,水功能区达标率95%。

统筹城乡发展与水利建设,开发建设应“量水而行”,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大力推进农业节水、优化工业用水、弥补生态用水。

2、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合理安排全省各项城乡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引导城镇集约发展,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减少城镇发展对优质耕地、重要生态保护地区的影响。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用地标准。

3、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强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建立“五区一带”(祁连山生态功能区、甘南-秦巴生态功能区、陇东生态功能区、内陆河流
域生态功能区、河西山前缓冲带)省域生态安全格局。

建立城镇化发展的环境保护红线,预防和解决突出的民生型环境问题。

4、历史与自然文化遗产保护
落实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要求,建立地域文化传承与交流的重要平台,为省域范围内地域文化特色的延续和传承提供保障。

形成以世界文化遗产地为品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镇或村寨为核心,历史性景点、古代遗迹和近现代遗产为节点的泛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八、省域空间管制
1、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
为范围依法确定、区内严格禁止城镇建设及与管制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的地区。

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区域地表水系水体及重要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区域重要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区、重大区域安全防治区、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区和基本农田。

(附件二)(2)限制建设区
为依法或由城乡规划确定、区内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及与管制要素无关的建设行为的地区。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

包括包括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风景名
胜区的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森林公园(附件七)、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系的滨水保护地带(滨河带、滨库带)、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般农田、沙漠化荒漠化地区、城镇绿化隔离地区、区域绿地等(附件二),还包括区域安全防治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外围防护区。

(3)适宜建设区
为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空间增长边界或规划建设用地内可开展城乡建设的地区。

区内建设行为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

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适宜建设区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设立一定程序调整具体的用地边界,或者采用空间增长边界与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增加规划的发展弹性。

(4)已有建设区
为规划基期确定的已有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区。

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城镇用地结构,优化城镇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完善设施配套,推动城市旧城区的功能提升。

2、空间管制实施措施
(1)实现省域空间综合协调管理。

整合相关规划,在省政府层面统一整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镇体系、交通发展等规划,设立部门统一协调标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2)完善空间管制实施机制。

完善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人口与用地规模的省级联席审查制度,实施规划纲要审查空间管制一票否决制。

将省域空间管制明确的强制内容作为法定规划的重要技术依据,相关行业规划落实和衔接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3)明确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各市、州、县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下层次空间管制平台,依据本规划,确立辖区内空间管制要求。

落实“四线”管理要求:“蓝线”管理水域用地,“绿线”管理林地和生态保护用地,“黄线”管理市政设施用地,“紫线”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区。

(4)实行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制度。

按照不同分区目标,实行差别化评价考核。

在适宜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强化经济结构、质量效益、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吸纳人口等评价。

在禁止建设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工业发展等指标。

九、分区实施指引
1、兰-白-临-定综合城镇簇群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1156.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9.8%,城镇人口为807万人。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综合城镇簇群,支撑兰州都市圈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北内陆地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产品服务市场中心,带动
甘肃省整体发展水平提高。

强化“一核两圈多极”中心-外围式城乡空间布局。

2、天-陇历史文化与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618.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9.6%,城镇人口为307万人。

通过都市区功能和空间整合,建设区域城镇化核心地区。

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推进以农业现代化、旅游业等为支撑的本地城镇化。

强化“一核两心多点”点轴式城乡空间布局。

3、酒-嘉向西开放门户综合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150.7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1%,城镇人口为122.1万人。

加快酒嘉一体化发展,构建高层及综合功能体系,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中心城市、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

以“一核一片”引领特色绿洲城镇组群发展。

4、平-庆现代资源型城镇提升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402.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6.5%,城镇人口为227.6万人。

以发展和消贫为导向,着重提高平凉都市区和庆长城镇密集带的承载和辐射能力,提升中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扶持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化,带动本区城镇化快速发展。

推进“一带两极多节点”城镇空间布局。

5、丝路文明与生态资源特色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56.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6.3%,城镇人口为37.2万人。

对历史文化与生态资源实施重点保护和有效利用。

强化敦煌作为地区中心城市地位,支持敦煌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绿洲田园城市。

强化“一核四片”的绿洲型城乡空间布局。

6、金-武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249.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7.3%,城镇人口为142.7万人。

加快金昌-武威一体化建设,提升产业分工协作水平。

加强流域协同治理和绿洲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强化“两心一带多点”点状集聚式城镇空间布局。

7、张掖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13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1.8%,城镇人口为80.4万人。

加强流域协同和绿洲生态建设,促进祁连山区、绿洲湿地以及下游地区的生态功能协调发展,将张掖建设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和生态产业基地。

构建“一心一带一片”绿洲生态型城镇空间结构。

8、甘南民族文化与生态经济特色发展区
规划期末,常住人口增长到61.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1.7%,城镇人口为32万人。

提升合作市综合中心服务功能,培育夏河
成为国际化旅游城市。

加强同青海、四川等周边同类型资源地区的合作开发,积极融入九寨沟、青海湖等西部精品旅游线路。

强化“双心双轴”城乡空间布局结构。

十、规划实施保障
1、省际合作协调
与新疆加强通道建设与优势资源开发合作,与陕西加强能源、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与四川加强国家通道建设与特色产业合作,与青海加强流域治理、水资源协调和特色产业深度合作,与宁夏共筑“向西开放”产业基地,加强能源开发合作,与内蒙古加强国际通道建设、能源与特色产业合作。

2、2020年行动计划
推进核心地区快速发展,2020年前,编制完成“一圈三区”空间协调发展规划,并由省政府指导实施,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领域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实施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重点实施好白银等8个地级市、玉门等4个县市区资源型城市21.05万户棚户区改造工程。

到2017年完成棚户区改造38.88万户约130万人,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到2020年建成1000个以上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庄,60%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基本实现安全饮水、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的全覆盖。

3、政策措施保障
(1)完善以城乡规划体系为核心的空间管理平台
由省政府主导,开展全省八个城镇化分区的次区域规划,指导各分区城镇空间拓展、重大设施建设以及关键资源保护利用等,衔接市、县、乡镇法定规划编制。

以本规划为依据,以2030年为规划期、2020年为近期,完善“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规划体系,并以法定规划为核心,建立可操作、可考核的“多规合一”工作平台。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2)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
敦煌升格为地级市。

合并酒泉、嘉峪关两市。

甘谷、秦安撤县设区。

陇西、成县、华亭改市。

临夏市和临夏县合并。

加强整合兰州市中心城区与榆中县、皋兰县发展,增设两个市辖区。

推动有条件的单市区省辖市向多区市转变。

对具备条件的乡“撤乡改镇”,对现状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镇探索设县。

(3)加强对重点发展地区的水资源保障支撑
建立水资源动态评估制度。

全面跟踪监控重点流域、重点
地区水资源量和质在时空分布和开发利用方面的情况,定期评估水资源保障水平、利用效率,统筹上下游水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建立水资源调配体制动态评估与修正机制,确保流域、区域水资源调度管理与地方发展态势相互匹配。

(4)创新规划实施与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制定空间管制的实施细则,作为审查地方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基本依据,并作为考核各地区城镇化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完善规划实施督察制度,对本规划、各分区规划、“一圈三区”全省核心地区空间协调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的实施加强监督、查处,及时纠正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

(5)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与政策
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应制定《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并出台城镇化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权益。

建立跨部门的空间管理信息平台,为省人民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提供高效、安全的空间信息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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