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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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星天洗涤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7)星天破管字第9号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星天洗涤公司各债权人、出资人:2017年11月8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青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西宁华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对西宁星天洗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星天洗涤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指定青海盛通律师事务所作为星天洗涤公司破产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现将有关执行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星天洗涤公司系由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宏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星天洗涤公司经营范围:服装、纺织品干洗、水洗、消毒;汽车清洗、美容;洗涤用品、劳保用品、保洁用品销售;会议会展服务;家政服务。营业期限自2013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
3、2017年4月星天洗涤公司停止营业。截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星天洗涤公司破产清算时,公司共有6名留守职工,除拖欠31425.14元工资以外,无其他欠付工资、缴欠社会保险金情形。
4、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西宁华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星天洗涤公司破产清算。
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职务准备工作
1、2017年11月17日青海盛通律师所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所担任星天洗涤公司破产管理人的指定决定书。为有效履行职务和职责,管理人立即组织本所具有破产清算业务经验的律师、行政及财务6名人员组成专业团队,并由本所首席合伙人黄大泽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收到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当日,管理人立即与星天洗涤公司人员联系,取得星天洗涤公司资产负责表、债权债务清单等资料,首先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账面核查。
3、2017年11月20日管理人召集星天洗涤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宏伟及该公司经理刘晓青、会计康小江就星天洗涤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召开工作会议,对本次破产清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人员分工。
4、2017年11月22日经向西宁市中院请示后管理人刻制了管理人印章并开立管理人账户。
(二)接管债务人财产基本情况
1、2017年11月20日管理人向星天洗涤公司发出移交财产财务、档案资料、经营手续的书面通知。11月22日管理人接管了星天洗涤公司公司经营证照、公司印章、财务档案、财务印章、银行存款(15660.03元)。
2、2017年12月18日管理人在星天洗涤公司留守人员配合下对公司资产进行实物清查与核实。同时管理人本着确保财产安
全,便于财产保管原则,在双方核查完毕资产后,决定在资产全部拍卖或变卖以前由星天洗涤公司保管人员继续管理债务人实物资产。
3、2017年12月11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解除星天洗涤公司与出租人房凤琴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并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中告知房凤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登记工作情况
1、为配合协助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本次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0日与青海法制报社联系,定于在2017年11月22日发行的青海法制报刊登关于星天洗涤公司破产清算、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的公告。
2、破产清算公告刊登后,管理人以特快专递、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星天洗涤公司已知债权人发出星天洗涤公司破产清算、指定管理人、限期申报债权的通知。
3、截止2017年12月26日管理人共接收7笔债权申报,申报债权总额8,607,764.97元。管理人对已申报债权进行逐笔审核、甄别、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并对每笔债权出具书面债权审查报告。(关于星天洗涤公司债权审查的具体状况稍后由管理人另行专门报告)。
4、经管理人调查后确认,星天洗涤公司欠付职工债权金额共计31425.14元。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
(四)债务人对外债权、投资的清收情况
1、根据星天洗涤公司提供的债权清册,截止西宁市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时,星天洗涤公司共有对外债权18笔,涉及债务人15家,账面对外债权总额800263.18元。
2、2017年12月1日管理人向前述15家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该15家债权人向星天洗涤公司清偿债务,并将清偿款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号。
3、截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共收到1笔清偿款项,清偿金额8445.16元。另有4家债务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目前提出的异议理由分为两类:一是认为其与星天洗涤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需要星天洗涤公司提供对方欠款的证据;二是星天洗涤公司在提供清洗服务时给对方物品造成丢失或损坏,应当由星天洗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已对该3笔债权异议进行审查,将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完成债权清收工作。
(五)债务人资产及评估情况
1、根据星天洗涤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截止2017年11月21日星天洗涤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合计1406669.52元。其中生产设备净值1394623.47元,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99%,运输设备净值12046.05元,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
2、为客观核查星天洗涤公司资产情况,管理人经请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委托青海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星天洗涤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星天洗涤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58600元。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依法对星天洗涤公司评估资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六)职工安置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星天洗涤公司6名留守人员均是与星天洗涤公司母公司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