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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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些思考
【摘要】现代管理学的发展在经过科学管理、行为科学管理、系统科学管理的阶段后,逐步的走向对人关注的道路上,因此国内各行企业对企业文化管理、企业的知识与创新管理的提法越来越普遍。所谓的企业文化绝不可能脱离社会文化而存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要求吧诚信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对于市场经济而言诚信尤其显得重要。企业间经济活动的诚信要求,社会关注较多,而对于企业内诚信体现的建设亦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探讨。
【关键词】诚信;企业;人格化信任;制度化信任;内部民主;诚信体系建设
0 引言
诚信是人与人、企业与企业间合作的基础。诚信之于一个企业,对内表现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外展现出企业文化上的“软实力”。因此,对于一个追求科学发展、成熟成长的企业来说,加强内部的诚信体系建设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1 企业内部的诚信方式
小到一个团体,大到整个社会,其成员之间的信任是不可或缺的,从工作层面来讲,并非所有的流程都有制度,并非所有的业务都是常态的、例行的,大量的作业需要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在诚信基础上的理解、在理解基础上的协作,而且成员间的信任与否也会大大影响作业的流畅和效率。从集体的凝聚力上看,成员间的相互诚信是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的基础,基于共同价值观认同条件下的诚信,有利于培植廉洁从业、爱岗敬业的工作风气,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构建相互监督促进的协调机制。
诚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西方诚信传统,所谓“制度化的信任”;一种,是中国传统,被称为“熟人社会”的“人格化信任”。
在制度化信任或者间接信任的情况下,信任需要媒介例如法律、制度、契约、专家或社会组织等,而在企业内部这一媒介的形式往往是制度或者是掌握内部权力的组织和领导层,因此与其说是企业成员间的诚信倒不如直接说是个体对制度以及权力公正性的信任。
这一方式在“陌生人”之间以主要形式来运作比较合理,但是作为中国社会、国内企业尤其是历来有“以企为家”传统的国营企业来说,是不能以之为诚信体系的核心或者主体来看待的。
其次是中国传统的“人格化信任”或者“直接信任”。对于我们的传统社会,人们感情的亲疏是认识事物重要影响因素,在小农社会的条件下,人们由于长期在本乡本土的世代生活,逐渐形成了牢固的宗派亲族意识,而人格化的诚信即由此而生,因此学者费孝通指出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的信任是因为熟悉而生成的。这种信任有个特点,就是与感情的亲疏成正相关的联系,正如《人民日报》相关文章中的一个比喻:“……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其中,血缘、地缘关系都会决定着他人是处于自己的哪一圈“波纹”上。由此,以“己”为中心,自己和他人的信任关系也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纵观当今的国内企业,在保障其企业员工之间诚信上的方式上,对应于制度化的信任一般反映在工作制度和相关纪检文件上,工作制度约定了各自职责,同
时对于不协作不讲信誉的行为会有约束和处罚;而传统的人格化信任是无处不在的,这也是主要的方式。
2 企业内诚信体系的构成方式
制度约束和传统诚信二元构成的企业内诚信体系是一般方式。如果制度体系较为合理,企业内诚信文化氛围较为良好,两者能够相互补充、促进,也是比较理想的结果。但以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这种二元结构的体系存在较大进一步发展的难度和不协调风险,值得我们关注。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制度化诚信有明确的形式和定位,例如合同甲乙方,其诚信的间的媒介就是契约合同。这种制度化的诚信能够保证对方的行为是可以预期的,能够保证如果一方违约就能对其实行有效的惩罚,合同相关方之间的诚信以基于合同本身来构建也最为合理;但是在企业内部制度化的诚信定位尴尬,介入深度难以把控,实施方案不易具体化。因此,在这一点上多数企业采取的是作业流程制度化,在其中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违反制度的惩罚约束方式,甚至是以专门的纪律文件加以具体强化,这样直接将员工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而不专门制定关于诚信的相关制度。例如甲与乙对某项工作各负担一部分内容,则明确甲乙各自任务和业务上的衔接流程即可。这样的问题是,诚信体系在企业内部的巨大作用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出来,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润滑剂,实践告诉我们企业内部良好的诚信氛围对保持工作各环节的高效衔接、优化工作流程、节约工作成本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一定程度上不可替代也不可直接文书约定的作用。因此,这种制度化的信任由于定位尴尬、难以定位,如上述的不明文约定制度或者拟定专门诚信管理制度均不甚合适,这条路子的发展方式势必要改变。
至于传统的人格化信任,最为突出的问题则是这种“熟人社会”的信任方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协调。人格化的诚信完全取决于双方的主观认识,精诚团结固然再好不过,一同下水的违纪违法案例也是屡见不鲜: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与平日结交的“小兄弟”越走越深,结果不知不觉地滑入了“小圈子”、一起玩点儿“小爱好”、共同做点儿“小生意”,结果败坏了廉洁作风,成为了滋长了腐败的因素。“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设整体讲诚信、倡廉洁的企业文化,让权力在诚信的阳光下运作,正是构建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所在。
3 企业内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建议
3.1 弥补制度上的缺失。
制度在传统意义上囊括的是作业流程、操作标准、规章、行为守则等,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制度其实是要划分职责权力,建立起一个权力分配的体系,因此“制度最核心最具实质的是权力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制度化信任完全可以从更深意义的权力结构的体制下实现,或者根据学者对制度化信任需要中间媒介的说法,制度化信任前进的方向是以科学、民主的权力机构为中间的媒介。
首先,要提倡发展企业内民主。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一个企业单位保证廉洁守纪的根本,诚信的问题通过民主最容易暴露也最容易解决。不妨在企业内某个项目某个相对独立的二级机构试验改革职代会任期制,建立职代会常任制,由决策层、工会、一般职工以“三三制”的原则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集体讨论决策的方式反映相关问题、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形成对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虑在基层试行岗位普选制,或者结合现行的等级授权制度,由职委会或者工会民主讨论并以差额选举的方式形成推荐人员名单,上报企业。推荐人选举中着重考核候选人的诚信品质,可设立评分选举制度,加大诚信考核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