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转让与转移PPT(2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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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合同法第84条规定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 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债权、债务 转让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的规定, 主要意在规定债务转移应当取得 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 而无需同意是新法规定,更具科 学性。
案例 3
99年8月2日,刘某向王某借钱2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 月息2.1%,借款半年。2000年2月1日,王某准备到澳 大利亚定居,遂将2万元债权转给其父亲并通知刘某。 2000年2月2日,借款合同到期,王父向刘某催债。刘 某只支付2万元本金,称王某只通知将2万元借款还给 王父,并未要求偿还利息,因王某不通知转让利息债 权又不自己主张利息债权,应视为放弃利息债权。无 奈,王父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支付2520元利息。
按民事权利之间相互依赖关系划分, 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权 利中,凡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为 主权利;
凡必须以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为存在 前提的民事权利为从权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合同法 第 81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 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 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权利的转让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案例 1
96年8月2日金某向某财务公司借款买渔船一条,后还款。 97年10月10日金某以渔船为抵押向某财务公司贷款30万元, 约定2年还清。99年10月10日,金某未归还贷款本息。99 年10月20日,某财务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转让该债权及抵 押权的合同,A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30.5万元。转让后, 因金某在外作业,财务公司将转让通知送到金某住所,请 金某家人转告债权转让一事。金某得知后,以自己未欠A 公司债务,依据《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财务公司未经 自己同意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为理由,拒绝向A公司履行 债务。无奈,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偿还债务。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新华信广州分公司
商帐运作部 陈海涛 2001/10/11
债权债务的转让 和转移
债权转让的定义
债权转让,即债权人通过协议 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特点
转让合同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因合 法转让,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转让合同的对象是债权,该债权的内容 并不因为权利人的变更而变化;
合同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 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 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185条规定
公司的分立应当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案例 4
96年1月至97年6月,A银行与B公司先后签订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24份,A银行贷款给B公司1400万元,B公司以房 产为抵押,贷款期限2年,到期本金和利息一次性付清。 借款期限届满,B公司只归还了本金100万元,A银行多次 催款,均无结果。自97年1月至99年3月B公司为盘活企业 资产,经市委同意,实行了“剥离分立”的改制,先后开 办了三家公司。99年8月,A银行向法院起诉,以B公司欠 贷不还,又将企业部分资产分出成立法人企业,新的法人 企业拒不承担原先的债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请B 公司及其开办的三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B公司答辩称, 其开办的三家公司是按照市委的决定,剥离分立,盘活资 产,并未损害银行利益。
和尊重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交易。
合同法规定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是“通知”债务人而不是必须经 债务人同意。
案例 2
93年5月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协议。双方约定, A公司委托B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贷款项目为C公司的 技改项目,贷款期限1年。6月16日B银行与C公司签订一份 借款协议,约定贷给C公司500万元,期限一年。C公司借 款后,未能按约定期限计付本息。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要求B银行赔偿其委托贷款本息,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 此期间C公司与原承包人张某所在D公司达成协议,约定 张某投资经营所获利润及新置固定资产归D公司所有,C 公司签订的一切合同由D公司执行,一切债权债务由D公 司承担。法院认为,本案中B银行并未违约,D公司作为C 公司的债权债务接收人,对C公司所欠债务应作为主债务 人承担责任,遂判决,D公司直接偿付A公司500万元人民 币及利息。
什么是分立?
分立又称为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 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分立分为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随新法人的成立,原法 人资格消灭。
派生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出一个或几 个法人后,原法人资格继续存在。
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 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 担。
防止“金蝉脱壳”,非法改制
剥离分立,又称金蝉脱壳,指从原企业就其一 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出去,成为一个新的企业, 新企业不再负担原企业的债务。
谢谢大家!
•
1、有时候,我们活得累,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绪所左右。
•
2、身材不好就去锻炼,没钱就努力去赚。别把窘境迁怒于别人,唯一可以抱怨的,只是不够努力的自己。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的,应当取得合同另 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合同法第80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债权人
自由处分其债权的行为,允许其 在遵守法律和尊重社会公益前 提下自由转让债权,有利于保护
债务转移的定义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 由债务人转移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 取代债务人地位而成为新债务人的现象。
有效的债务转移必须符合的条件
该合同债务在转移时必须是有效成立的; 该合同债务必须是可以转移的,必须由债
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则不能转移; 约定的债务转移,以取得债权人同意为条
合同法第84条规定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 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债权、债务 转让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的规定, 主要意在规定债务转移应当取得 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 而无需同意是新法规定,更具科 学性。
案例 3
99年8月2日,刘某向王某借钱2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 月息2.1%,借款半年。2000年2月1日,王某准备到澳 大利亚定居,遂将2万元债权转给其父亲并通知刘某。 2000年2月2日,借款合同到期,王父向刘某催债。刘 某只支付2万元本金,称王某只通知将2万元借款还给 王父,并未要求偿还利息,因王某不通知转让利息债 权又不自己主张利息债权,应视为放弃利息债权。无 奈,王父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支付2520元利息。
按民事权利之间相互依赖关系划分, 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权 利中,凡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为 主权利;
凡必须以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为存在 前提的民事权利为从权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合同法 第 81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 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 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权利的转让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案例 1
96年8月2日金某向某财务公司借款买渔船一条,后还款。 97年10月10日金某以渔船为抵押向某财务公司贷款30万元, 约定2年还清。99年10月10日,金某未归还贷款本息。99 年10月20日,某财务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转让该债权及抵 押权的合同,A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30.5万元。转让后, 因金某在外作业,财务公司将转让通知送到金某住所,请 金某家人转告债权转让一事。金某得知后,以自己未欠A 公司债务,依据《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财务公司未经 自己同意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为理由,拒绝向A公司履行 债务。无奈,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偿还债务。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新华信广州分公司
商帐运作部 陈海涛 2001/10/11
债权债务的转让 和转移
债权转让的定义
债权转让,即债权人通过协议 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特点
转让合同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因合 法转让,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转让合同的对象是债权,该债权的内容 并不因为权利人的变更而变化;
合同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 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 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185条规定
公司的分立应当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案例 4
96年1月至97年6月,A银行与B公司先后签订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24份,A银行贷款给B公司1400万元,B公司以房 产为抵押,贷款期限2年,到期本金和利息一次性付清。 借款期限届满,B公司只归还了本金100万元,A银行多次 催款,均无结果。自97年1月至99年3月B公司为盘活企业 资产,经市委同意,实行了“剥离分立”的改制,先后开 办了三家公司。99年8月,A银行向法院起诉,以B公司欠 贷不还,又将企业部分资产分出成立法人企业,新的法人 企业拒不承担原先的债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请B 公司及其开办的三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B公司答辩称, 其开办的三家公司是按照市委的决定,剥离分立,盘活资 产,并未损害银行利益。
和尊重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交易。
合同法规定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是“通知”债务人而不是必须经 债务人同意。
案例 2
93年5月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协议。双方约定, A公司委托B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贷款项目为C公司的 技改项目,贷款期限1年。6月16日B银行与C公司签订一份 借款协议,约定贷给C公司500万元,期限一年。C公司借 款后,未能按约定期限计付本息。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要求B银行赔偿其委托贷款本息,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 此期间C公司与原承包人张某所在D公司达成协议,约定 张某投资经营所获利润及新置固定资产归D公司所有,C 公司签订的一切合同由D公司执行,一切债权债务由D公 司承担。法院认为,本案中B银行并未违约,D公司作为C 公司的债权债务接收人,对C公司所欠债务应作为主债务 人承担责任,遂判决,D公司直接偿付A公司500万元人民 币及利息。
什么是分立?
分立又称为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 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分立分为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随新法人的成立,原法 人资格消灭。
派生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出一个或几 个法人后,原法人资格继续存在。
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 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 担。
防止“金蝉脱壳”,非法改制
剥离分立,又称金蝉脱壳,指从原企业就其一 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出去,成为一个新的企业, 新企业不再负担原企业的债务。
谢谢大家!
•
1、有时候,我们活得累,并非生活过于刻薄,而是我们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围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绪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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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材不好就去锻炼,没钱就努力去赚。别把窘境迁怒于别人,唯一可以抱怨的,只是不够努力的自己。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的,应当取得合同另 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合同法第80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债权人
自由处分其债权的行为,允许其 在遵守法律和尊重社会公益前 提下自由转让债权,有利于保护
债务转移的定义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 由债务人转移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 取代债务人地位而成为新债务人的现象。
有效的债务转移必须符合的条件
该合同债务在转移时必须是有效成立的; 该合同债务必须是可以转移的,必须由债
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则不能转移; 约定的债务转移,以取得债权人同意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