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水价调整听证(政府经济第三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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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水价调整听证——水价上涨与用水量存在关联2004年6月3日,北京市水价调整听证会召开。听证的内容是北京市发改委提交的《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初步方案》,听证会基本同意这一方案中关于居民用水每立方米上调0.8元的建议,并称从7月1日起实施。为什么又要涨价?听证会的一致意见是: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
出发点固然不错,但是这种涨价的方式不一定能够达到涨价的目的。理由有三个:其一,由经济学予以论证过的一个观点,水价提高的方式与用水量存在关联关系。美国学者里恩、威彻恩和科恩在1992年的一项研究证明:一次翻番的水价能够减少当地家庭生活用水量的30%-50%。而水价翻一番若分三次进行,即每次提价30%,这种小步舞曲的提价节水量不会超过10%。若想节水,“休克疗法”强于渐进方式。当然,选择翻倍式的涨价方式必须选择好适当的时机;其二,无论是旁听听证会的市民,还是记者采访的其他市民,大家的反应是:水价上涨0.8元,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承受。承受意味着大家对于水价上涨都可以平静地接受。既然平静地接受,他对于节水的敏感度就会大大下降,节约用水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其三,实践证明,每一次水费上涨对于居民节水的作用非常有限。我们现在的节水意识的提高、节水效果的产生并不是由于水价提高的结果,主要是由于政府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和其他的工作。应该意识到,水费上涨与用水量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着负相关关系,并不是此消彼涨的关系。
如何通过涨价来真正促进节水目标的实现?我认为,最关键的是水价上涨应该形成一个价格受益者机制,通过这个机制使众多的企业
享受到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从而不断催生节水产业市场的扩大与发展,实现市场化、产业化的节水。如何实现这种市场化、产业化节水?
第一,将涨价后所获得的新增水费中的大部分主要用于节水产品的政府采购和政府公共政策实施的基础费用。例如:水资源费调价后,每年可以增收4.55亿元。这其中应该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节水产业市场的培育。比如,培养雨水利用产业及其市场。北京市城区每年可利用的雨水为2亿立方米,如果有一定的公共政策加以引导,可以形成一个雨水利用的产业。比如规定,凡是按照标准建设雨水利用工程并保证正常运行的新建小区,将雨水留在地面,回补地下或者利用,因不增加排洪量,应免收其防洪费,所免费用用于设备维护。因免收而减少的防洪费应该由增收的水费加以调剂。
第二,节水市场的形成有赖于政府采购。这次提价后,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推广节水器具,特别是通过采购,鼓励一批生产节水器具的企业进入节水产品的市场,使这些企业能够获得让人羡慕的利润率,在它们的带动下,形成一个节水产业群。
第三,应当建立一种机制,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每一次上涨的水费都会以一个比较固定的比例分配到各个相关的产业链条中,也就是说,大家都能感受到水价上涨带来的利益。于是节水产业就会蓬勃发展。举一个例子。一件衣服在中国企业的出厂价是10美元,而到美国的消费者手中就是30美元,这其中的20美元差价由谁享受了呢?由3-4个主体享受。第一个主体就是采购商,他们占有差价的20%;第二个主体是运输商,他们占差价的30%左右;第三个主体是批发商,他们占差价的20%左右;第四个主体是零售商,他们占
差价的30%左右。每一次衣服的涨价,大家都按相同的比例进行分享。这种机制有效地促进了中美贸易中纺织品的进出口,因为大家都在这个交易中获得了自己的利益。这样一个事例说明,在每一次提高水价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涨价后谁能获利,分享者所占的比例,以及这一比例对于分享者节水积极性提高的作用程度。例如1立方米水上涨1元,就应该将其中的20%-30%,即0.2—0.3元专门用于推广节水器具。仅此一项,一年就可以投入4000万-5000万元,再加上其他公共政策的配合,用5年的时间就可以培育出一个非常有规模的节水产业市场。这个市场的交易额将达到几十亿元的规模,这个市场将是节约用水的强大动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