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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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专项管理办法

云南石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1年0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2)

第二章标准化工地建设 (02)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06)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07)

第五章工地试验室及试验检测 (10)

第六章施工准备阶段 (12)

第七章施工阶段 (14)

第八章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要点 (18)

第九章施工进度控制与文明施工 (27)

第十章路面工程典型样板工程 (28)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责任 (29)

第十二章路面质量考核 (30)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31)

第十四章路面管理违约处罚细则 (33)

第十五章附则 (36)

石锁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石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石锁高速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各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路面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路面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分项工程合格100%,优良率100%,路面工程交工验收评分93分以上,竣工验收评分90分以上: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消除路面质量通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石锁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质量、进度管理工作主要由指挥部工程处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完成。

第二章标准化工地建设

第五条路面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应遵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应合理布局,规范管理。

第六条路面施工单位应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项目经理部

占地面积一般3000—6000平方米左右,并应有围墙和大门,在门墩悬挂项目经理部铭牌。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合理布局、管理有序,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并适当绿化。

第七条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计财部、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安全保卫部、档案室、工地实验室、会议室等。各办公室门口应设置铭牌和工作去向插牌;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

第八条办公、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合同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生活用房提倡采用装配式标准化结构。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平方米。

第九条施工机具应及时保养、清洁.并整齐停放在清洁的场地内。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均应设立于项目经理部及其他醒目位置,每标段至少各设2块。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管理图表应齐全,管理图表包括工程平面图、工程总体目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或横道图、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

高职工的工作热情。项目经理部、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设立如质量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标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生活、生产污水应妥善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出。生活、生产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第十五条拌和场地总体布置合理,拌和场要选在空旷、干燥、交通便利,并远离工厂、居民区、经济农作物及畜牧业集中的区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第十六条拌和场地的面积要根据项目工程量、拌和设备的型号、施工工期、材料供应速度经过计算确定,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一般不小于12000平方米(特殊路段地理条件受限时可分成几个拌和场),并将生活区与工作区分开。

第十七条拌和场地要有良好排水、防水措施。料场分隔仓内应纵向每隔5~10m,横向每隔15~20m设盲沟,坡度不小于0.5%,盲沟应与场地排水明沟相连,在堆料仓前后应设置排水明沟,保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允许积水。

第十八条要求对基层堆料场地用水稳结合料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面层堆料场地和场区道路采用水稳结舍料加水泥砼(厚度不小于8cm)进行硬化。杜绝产生弹簧、翻浆现象。要求设专人每天

对拌和场、场区道路等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减少灰尘对集料的二次污染。

第十九条拌和场地内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消防设备。

第二十条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各档材料间应设置高于2m的硬分隔墙,2m以上部分可采用软隔离;分隔墙顶面高度应高于料堆上坡脚至少50cm以上,料堆形状为梯形。砂石材料堆放时应防止离析。

第二十一条基层4.75㎜及以下集料须设雨棚或覆盖防雨油布。面层4.75㎜及以下集料必须设防雨棚,防雨棚仓储面积应满足实际施工需要;面层4.75mm以上集料宜覆盖防雨油布:袋装水泥应在室内架空堆放。

第二十二条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

第二十三条不同规格的材料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原材料报验牌上应注明材料品名、用途、规格、产地、检验时间、检验结果、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十四条建立指挥部控制指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自检和社会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总监理工程师对辖区内工程质量负总责。指挥部合同处对监理工作进行抽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自检体系严把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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