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有年份,出版修改)1
1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工程验收、运行、维护消缺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水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工程优化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水库合理运用、大坝安全监测、水工建筑物和水工设备(泄洪启闭机、闸门)(火电灰坝、引(排)水设施)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水库、大坝及水工建筑物(火电灰坝、引(排)水设施)、泄洪设备设施完好、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水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水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组织协调计划、生技、水文气象、水库管理、水工观测、检修、运行、环保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的大中型水电及火电企业,小型水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水工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水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水工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水工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水工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
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五)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量值传递系统及各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XXXXXXXXXX发电企业标准技术监督管理办法Q/ XXXXXX --20151总贝U1.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按照《中国XX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XX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1.3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1.5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公司。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国XX水电制【2013】301号《中国XX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国XX水电制【2014】211号《中国XX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XX生[2006]513号《XXXX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XX生[2007]375 号《XXXX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评比办法》(试行)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3 技术监督围、容3.1 技术监督围XX公司按要求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励磁、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3.2 技术监督的主要容(一)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设备通流能力。
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节能监督评价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40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1.7 技术资料管理 对照细则中的相关条款, 资料不齐全扣5分/项,资料不规范扣3 查看技术资料 分/项 每年要进行监督工作的自查,未进行扣 查看检查报告及整改措 20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 施,检查完成情况 划和措施,无整改计划和措施扣10分
技术资料收集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资料、运行和检修技
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达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平。
节能监督技术资料:水轮机、发电机及主变压器的设计规范和特性
曲线;重要辅助设备的设计规范和特性曲线;节能改造的技术资料; 安装、监理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报告和资料;指标分析统计资料和
率。对影响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率以及设备经济性能的
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进行处理,积极采用先进的调频、 LED等技术,进行必要的检修和技术改造,降低设备能耗。
节能监督内容(3)
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设备设施管理 应做好水工建筑物及泄洪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影响 水库蓄水和防洪调度。应做好尾水河道的综合治理,防止 尾水位抬高。对进出水口、拦污栅等外部过流流道进行定 期检查、处理,减少水头损失。 应对闸门漏水量、导叶漏水量进行测量与分析处理,保证 水能的有效利用。闸门和导叶漏水量应满足规程要求(闸
查看维护记录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未开展不得分 未开展不得分 未进行试验扣10分/项 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统计资料不 全扣5-15分
节能监督评价标准
序号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检查项目
技术指标
综合厂用电率 厂用电率 发电耗水率 水能利用提高率:多年调节 水库≥2%,其他调节性能 水库≥5% 年设备渗漏率<0.02% 年绝缘油油耗<1.0% 年水轮机油耗<1.0% 导叶漏水率满足设计要求 闸门漏水量 弃水期机组负荷应达到当前 水头下最大出力
电测技术监督细则
附件4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16年8月发布 2016年8月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目次0 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总则 (3)4 监督对象 (3)5 监督内容 (4)6 监督管理 (10)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季度报表 (12)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统计指标 (14)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提出。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编制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本细则审核人:吴立增王兴合韩国强卜繁薇王诗中田春乐本细则编写人:邢瑞江孙鑫贺军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规定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的对象、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火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细则的应用引用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GB/T 1207 电压互感器GB/T 1208 电流互感器GB/T 2900 电工术语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第2部分:电测量的通用术语GB/T 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GB/T 17215.701 标准电能表GB/T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60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68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DL/T 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DL/T 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973 数字高压表检定规程DL/T 980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DL/T 1112 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范DL/T 5202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JJG 124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307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6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7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 982 直流电阻箱检定规程JJG 1005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1021 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总则3.1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火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量值传递体系的完整准确、依照法律、标准和规程开展电测技术监督,特制定本细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
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中国华电水电制[2012]799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材料费、检修费核定及限额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材料费、检修费核定及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材料费第一节范围材料费是指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维护用备件等费用支出。
水电与新能源发电单位材料费分为生产材料费和生产管理材料费。
一、生产材料范围1. 油脂类;2.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用料;3. 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日常用料;4. 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仪表等;5. 试验检测、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活动耗用的材料;6. 其它低值易耗品、生产维护性用料。
二、生产管理材料范围1. 生产管理场所用通风、水暖、照明等材料;2. 生产起重运输机械用燃料和保养材料等。
三、不包括以下范围1. 基建、技改等专项工程以及生产电能以外其它产品领用的材料、专用工具等(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造价);2. 生产计划检修(计入“检修费”)、事故抢修(冲抵保险费)等耗用的材料;3. 固定资产拆除清理的材料(计入“固定资产清理”);4. 其它不属于生产耗用的材料。
第二节核定依据与方法一、核定依据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材料费、检修费限额标准(2007版)》;2. 参考集团公司2008—2011年实际发生值;3.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
二、核定方法1. 材料费主要与单机容量有关,根据机组投产年限、机组型式、厂房类型、引水系统类型、大坝类型等进行相应调整;2. 特殊边远地区的发电单位材料费由集团公司专项调整;3. 光伏发电单位材料费参照近年实际发生费用核定,分布式能源单位材料费参照火电有关标准核定。
第三节水电材料费限额标准一、基础限额标准二、调整系数第四节风电材料费限额标准根据近年实际发生情况,按以下限额标准核定:风电单位材料费=风电场总容量/50MW×k1×k2×50(万元)k1:低温风沙系数,三北地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k2:盐雾系数,海上、海边风电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特殊边远地区风电单位材料费可视具体情况专项调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电监安全[2011]2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要求4.1 原则4.2 建立与保持4.3 评定与监督5 核心要求5.1 目标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5 教育培训5.6 生产设备设施5.6.1 设备设施管理5.6.2 设备设施保护5.6.3 设备设施安全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5.7 作业安全5.7.1 生产现场管理5.7.2 作业行为管理5.7.3 标志标识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5.7.5 变更管理5.8 隐患排查和治理5.9 重大危险源监控5.10 职业健康5.10.1 职业健康管理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10.3 职业健康防护5.10.4 职业危害申报5.11 应急救援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目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2)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3)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1总则 (8)2监督管理 (8)2.1管理要求 (8)2.2定期工作 (9)2.3监督档案 (9)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9)3监督网络和职责 (9)3.1监督网络 (9)3.2监督职责 (10)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2)1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监督范围 (13)3监督内容 (13)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13)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14)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14)3.4标准实验室 (16)3.5量值传递 (17)4技术资料管理 (18)附录A (19)附录B (22)附录C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水电与新能源企业。
电流互感器给定暂态系数定期校核的探讨与分析
电流互感器给定暂态系数定期校核的探讨与分析发表时间:2018-06-05T16:33:46.98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期作者:肖九辉王素亭[导读] 摘要:范厝电站发生一起雷击110kV输电线路引起2号主变差动保护跳闸事件,经过现场技术人员分析跳闸原因主要有:一个是2号主变高侧电流互感器参数选择不合理,给定暂态系数不满足《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866-2015)要求,电流互感器容易达到暂态饱和;另一个是感应雷电流非周期分量及剩磁叠加的影响,造成电流互感器严重暂态饱和,其二次基波电流下降至接近零值;基于以上两个原因,2号(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 353300)摘要:范厝电站发生一起雷击110kV输电线路引起2号主变差动保护跳闸事件,经过现场技术人员分析跳闸原因主要有:一个是2号主变高侧电流互感器参数选择不合理,给定暂态系数不满足《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DL/T866-2015)要求,电流互感器容易达到暂态饱和;另一个是感应雷电流非周期分量及剩磁叠加的影响,造成电流互感器严重暂态饱和,其二次基波电流下降至接近零值;基于以上两个原因,2号主变比率差动保护动作,2号主变跳闸。
本文主要针对电流互感器给定暂态系数开展定期校核的必要性进行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雷击;给定暂态系数;剩磁;暂态饱和;比率差动;校核一、电站基本情况范厝电站位于福建省金溪流域第六级电站,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综合功能。
范厝电站于2015年实施机组增效扩容改造,1号机组于2015年7月投运,2号机组于2015年12月投运,3号机组于2016年3月投运,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13.2MW,多年平均发电量1.603亿kW•h。
范厝电站110kV升压站于2005年实施改造,新增2号主变单元,原2、3号机由1号主变送出变更为经2号主变送出。
电站采用发电机-变压器单元接线,1号机组与1号主变组成单元接线方式,2号、3号机组与2号主变组成扩大单元接线方式,110KV侧为单母线的主接线,两回110kV线路出线,在电力系统中担任调频、调峰任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生[2004]294号关于印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该办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印发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知抄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年月日印发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参照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按照依法监督、行业归口、发电企业自主监督为主、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技术监督范围在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对变压器类、汽轮机、开关、过电压、防污闪、发电机、谐波、水工专业实施专业管理。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1、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条管理组织形式(一)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制,即厂部、部门、工区三级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二)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
(三)安全生产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条有关规定(一)每季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专题会,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状态及规程、条例,反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技术监督工作考核,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二)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整及时上报五凌公司及省中试,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三)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专责人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须及时汇报。
当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危及安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时,专责人有权越级报告。
(四)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凡因监督过失造成事故,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五)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须按省电网技术监督工作条例及时向上级部门填报各类报表,编写年度专业技术总结。
(六)技术监督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对数据有怀疑时应及时组织核对复测,做到技术监督数据准确无误。
(七)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的合同中应包含有技术监督管理措施。
(八)对物资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监督要参与验收并签字。
(九)技术监督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消缺管理标准”执行。
第三条基础管理(一)计算机管理利用电厂MIS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技术监督所有的报表、台帐登录到MIS系统中,并做好系统的维护。
(二)规程、制度、条列的管理1、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各种要求,补充、完善电厂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方案
加强集团公司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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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建设情况
另外,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标指标体系(2016版 )》中,已将“技术标准立项数”作为对标指标纳入
各二级单位的对标考核,技术标准的研发投入与科技
项目的研发投入也已合并计入各二级单位的“研发投 入率”指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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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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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源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化工作概况
(一)能源行业
国家能源局早在2009年颁布了《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 办法》,明确了中电联、电力规划总院、水利水电规划总 院等14个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
2010年4月,批复筹建了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委会、电力 节能标委会、煤层气标委会等18个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0年3月,集团公司启动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
2010年8月,制定了集团公司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方 案。经多次审查修改,形成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并于2015年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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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目标明确:符合集团公司发展目标,促进生产、经营和管理 的提升。 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编审、统一发布。 系统完整:涵盖集团公司各技术领域,包括规划、设计、制 造、建设、运行、检修等类别。 层次恰当: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将标准恰当地安排在不同 的层次上,基础标准安排在较高层次上。标准明细表内的每 一项标准应与体系结构的层次相对应。 划分清楚:标标准体系内的子体系或类别的划分,按专业或 门类等标准化活动性质的同一性、不按管理职能划分。
集团公司技术标准管理
有关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 严新荣
2016年9月28日
目 录
一、能源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化工作概况
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职责,电能质量指标的检测,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条引用标准1.GB/T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2.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3.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4.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5.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第三章监督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即建立由公司、科室、班组组成的三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由公司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及运行班组组成。
公司在生产技术科设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各班组设立以班长为兼职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员。
第五条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条例、标准和导则,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检查考核公司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2.统筹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划和目标。
3.负责审查、批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措施计划等。
4.检查考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职责1.负责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年度计划。
3.检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措施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完成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计划。
4.对公司的电能质量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
5.编写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月度工作报表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年度工作总结。
6.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有关电能质量和设计审查及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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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2014-06发布 2014-06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V I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 总则 (1)2 监督管理 (1)3 监督网络和职责 (2)第一章金属监督实施细则 (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5)2 监督范围 (6)3 监督内容 (7)4 技术资料管理 (21)附录A (22)附录B (24)附录C (26)第二章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3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2 监督范围 (33)3 监督内容 (34)4 技术资料管理 (52)附录A (53)附录B (66)附录C (68)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实施细则 (7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72)2 监督范围 (73)3 监督内容 (74)4 技术资料管理 (85)附录A (87)附录B (88)附录C (88)附录D (91)附录E (92)第四章热工监督实施细则 (9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95)2 监督范围 (96)3 监督内容 (97)4 技术资料管理 (101)附录A (102)附录B (105)附录C (106)第五章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0)2 监督范围 (111)3 监督内容 (111)4 技术资料管理 (116)附录A (117)附录B (120)附录C (121)第六章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124)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4)2 监督范围 (124)3 监督内容 (125)4 技术资料管理 (134)附录A (135)附录B (139)附录C (141)第七章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4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5)2 监督范围 (145)3 监督内容 (145)4 技术资料管理 (149)附录A (150)附录B (151)附录C (152)第八章水工监督实施细则 (15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55)2 监督范围 (156)3 监督内容 (156)4 技术资料管理 (160)附录A (161)附录B (169)附录C (175)附录D (179)第九章水轮机监督实施细则 (18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85)2 监督范围 (186)3 监督内容 (186)4 技术资料管理 (191)附录A (192)附录B (193)第十章励磁监督实施细则 (197)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97)2 监督范围 (197)3 监督内容 (198)4 技术资料管理 (204)附录A (205)附录B (207)第十一章水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0)2 监督范围 (210)3 监督内容 (211)4 技术资料管理 (213)附录A (214)附录B (215)第十二章风电企业节能监督实施细则 (218)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8)2 监督范围 (218)3 监督内容 (218)4 技术资料管理 (220)附录A (221)附录B (222)第十三章风电机监督实施细则 (225)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25)2 监督范围 (226)3 监督内容 (226)4 技术资料管理 (232)附录A (233)附录B (243)附录C (245)附录D (247)前言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3-2007《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4-2007《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5-2007《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中国华电水电制〔2013〕301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提出。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批准人:程念高本细则审定人:黄宪培、杨家朋、金泽华、柴方福本细则起草人:李朝新、范炜、张文忠、钟天宇、蹇超、王照福、陈晶华、王磊、李林伟、陈云高、张凯莉、陈启萍、刘晓光、李开祥、夏曙光、任仲熙、罗勇、刘庆宁、朱斌、梁振飞、卢斌、董继斌、濮久武、魏锡鹏、李林、方威、曹星辉、董衍良、田维青、卢国林、申明光、李惠明、张恒、司书辉、叶建建、柴海棣、孙文鹏、张得科、严圣标、苏燕民、黄贵生、周艳、何筱萍、柳启富、朱正茂、张彬、张天吾、伏志强、狄海龙、郭彦、周欣宇、杨文忠、朱家好、王黎明、郑淼、林成法、蒲国庆、汤启建、冯钢、张锦文、王静、孙兵、潘利坦、孙业明、施国庆、王海龙、朱罗平、乔莎、常焰锋、邓伟、徐蜀湘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监督”)工作,保证监督范围内各设备设施(部件)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发电企业设备设施(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的所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1.3本细则规定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金属、绝缘、化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热工、电测、水工、水轮机、风电机、节能、励磁、电能质量等专业的监督网络、职责、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
1.4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监督工作。
2监督管理2.1管理要求2.1.1 监督专责工程师和监督员应取得监督上岗资格证书。
2.1.2 发电企业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会,交流本企业各专业监督的情况、总结经验,宣贯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和规程等。
2.1.3 发电企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应立即向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华电电科院及受委托监督管理服务单位报告。
发电企业应要求各监督管理服务单位及时分析,提出建议,并上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必要时发“监督预警通知单”。
2.1.4 发电企业建立和健全设备设施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2.1.5 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凡由于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追究企业及监督人员的责任。
2.1.6 结合设备设施检修技改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和设备运行情况、性能状况制定监督项目计划。
检修技改项目完成后,规程、图纸、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同步更新;主管部门对检修技改项目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监督总结报告。
2.1.7 发电企业应对外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1.8 发电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各专业监督实施细则。
2.2定期工作2.2.1 发电企业应按期制定各专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并将本企业当年监督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
2.2.2 集团公司监督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季度各专业监督总结(包括机组A修报告)和报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监督工作总结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
内容包括:各专业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设备设施(部件)损坏情况及处理情况、设备健康状况分析、监督管理分析。
2.2.3 发电企业每季度末月下旬组织开展监督网活动,宣贯新的规程、规范及上级有关要求,检查分析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做出下季度工作安排。
2.3监督档案监督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a)国家、行业标准、规程;b)反事故措施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c)各专业监督有关文件;d)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监督会议纪要、培训资料等。
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2.4.1 发电企业每年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依据集团公司监督实施细则组织进行自检,于1月31日前完成自评价,并将自检报告和得分表报送华电电科院。
2.4.2 华电电科院根据各发电企业的自检情况,结合监督年度巡查,按照集团公司监督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进行监督工作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2.4.3 集团公司根据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对发电企业进行考核。
3监督网络和职责3.1监督网络发电企业监督实施三级网络管理,如图1所示:一级: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图1 监督网络图3.2监督职责3.2.1 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职责3.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
3.2.1.2全面负责本企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网络,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制。
3.2.1.3审定本企业监督计划、措施、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工作会议,监督检查本企业监督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
3.2.1.4组织本企业设备设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
研究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2.1.5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3.2.2 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3.2.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
3.2.2.2负责本专业监督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周期组织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设施健康状况,参加本专业事故调查分析。
3.2.2.3组织编制本专业监督工作计划、措施、实施细则、报表和总结等。
3.2.2.4负责本专业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技改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3.2.2.5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监督网活动,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本专业监督知识培训。
3.2.2.6建立健全本专业监督档案、台帐。
3.2.2.7掌握本专业监督工作最新科技动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3.2.3 监督员职责3.2.3.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关于本专业监督的各项标准、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
3.2.3.2负责实施本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监督完成定期检测、试验和分析工作,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发现数据异常,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专责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