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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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生态保护,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保障生态安全、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坚持综合协调,协同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措施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不重叠,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为加快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制定《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完成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12个区(市)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020年建立以区(市)县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纳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勘界定标。

1.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指导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成都市域内的勘界定标和保护标识标牌设定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完成时限:2019年)

2.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要求,12个区(市)县政府要将本辖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保护标识标牌设定工作,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金堂县要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都江堰市、邛崃市、大邑县要于2019年内完成,温江区、彭州市、崇州市、蒲江县要按照生态环境厅确定的先行试点时间要求完成。[责任单位:12个区(市)县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完成时限:按照相应时间要求]

(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

3.12个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及基础设施等各类规划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多规合一”机制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管制,将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纳入“多规合一”数据平台融合共享。[责任单位:12个区(市)县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4.12个区(市)县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人为活动情况,分析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与风险,确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2个区(市)县政

府;完成时限:2020年]

(三)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5.按照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控网络和监管平台要求,将市域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链接相关区(市)县和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国土局,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6.建立以生态保护红线图斑为基础,以区(市)县行政区和跨区域生态功能区为基本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并纳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2个区(市)县政府,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

7.按照国家、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执法监管,及时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四)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调查。

8.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在摸清家底基础上,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重点,提升生态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农委,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

(五)加强保护修复与生态补偿。

9.12个区(市)县要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整合统筹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国土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等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渠道,切实落实保护与修复资金。[责任单位:12个区(市)县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10.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探索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

11.市环保局要加快制定《成都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相关区(市)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持力度,在认真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鼓励相关区(市)县依法依规出台有利于生态保护红线的财政、信贷、金融、税收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12个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环保局牵头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作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各类规划、政策制度的衔接,研究部署、通报、协调解决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12个区(市)县政府,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区(市)县政府作为严守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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