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融资方式有哪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融资方式有哪些
银行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中介的融通资金活动。银行融资是间接融资,它是我国目前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那么银行融资方式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银行融资方式分类,希望你喜欢。
银行融资方式: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主要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
(一)信用等级划分
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A级、AA-级、A+级、A级、A-级、bbb+级、bbb级、bbb-级、bb级、b级。
(二)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主要因素
A.定量方面:
1、销售收入
2、ebITDA/总债务(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折旧+摊
销)/(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票据)
3、全部资本化比率=总债务/(总债务+净资产)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7、其他指标
b.定性方面:
1、管理水平:着重分析客户公司治理情况、应收账款管理、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
2、竞争能力:着重分析客户的市场地位、技术优势、产品竞争力等方面;
3、经营状况:着重分析客户的成本控制、盈利前景、经营发展战略等方面;
4、信誉状况:着重分析客户的存贷比、还款意愿、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情况等方面。
(三)授信
统一授信是指通过核定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集中控制我行融资或交易的加权风险值的管理制度。
保证担保贷款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
务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情形,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银行融资方式:抵押担保贷款
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抵押人)不转移
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
权的情形,贷款行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物范围: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
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抵押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8、海域使用权;
9、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银行融资方式:质押担保贷款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出质人)将可以接受质押
的动产或者权利移交贷款行占有或者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行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物折价或者以贴现、拍卖、变卖质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商品融资
1、是指基于贷款行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借款人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监管,以商品价值作为首要还款保障而进行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不包括期交所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根据商品质押方式的不同,商品融资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操作模式。
(1)静态质押是指在质押期间质物处于封存状态(不改
变质物形态、数量和占有人),直至质物所担保的融资完全清偿后方可解除质押。
(2)动态质押是指贷款行确定质物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的最低要求,在质押期间借款人可自由存储或提取超出贷款行规定的最低要求的部分质物。
2、质押商品为大宗原材料、产成品和存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通用性,用途广泛;
(2)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且不属于国家环保政策限制的商品;
(3)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期保管;
(4)具有可分割性,规格标准化,便于计量;
(5)有公开、透明、相对稳定的市场价格,可以及时、准确地进行价值评估;
(6)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和便利的销售渠道,流动性强,易于变现;
(7)权属清晰,借款人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能够提供相对应的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足以证明权属的单据,进口货物已付清有关税费;未将商品转让给
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商品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为规避融资期内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须根据质物的价格波动特征合理设定警戒线和处置线,质押商品市值与融资本息余额之比的警戒线原则上不低于125%,处置线原则上不低于120%。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应适当提高警戒线和处置线。对已在期交所进行套期保值的质押商品,可由一级(直属)贷款行适当降低警戒线和处置线,但不得低于100%。质押商品市值与融资本息余额之比达到警戒线时,借款人应按贷款行要求追加质物或交存保证金以补足因质物价格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否则贷款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处置质物优先偿还我行债务。
(二)权利质押
贷款行可以接受下列权利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