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清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
的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0]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8
【实施日期】2010.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省的水平,省人民政府对1982年12月至1988年6月期间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26件规章(这些规章在当时未以“令”的形式发布,历次规章清理时均未涉及)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法规、规章所代替的20件规章,予以废止。
(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6件规章,宣布失效。
(目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