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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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

的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0]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08

【实施日期】2010.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省的水平,省人民政府对1982年12月至1988年6月期间以“鄂政发”文件形式制发的26件规章(这些规章在当时未以“令”的形式发布,历次规章清理时均未涉及)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法规、规章所代替的20件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6件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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