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范文—公告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范文—公告通知
中、省直各部门和单位,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扶贫重要精神指示,经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和动员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并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下去。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省“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期间,全省141个中、省直部门和单位为被帮扶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9亿多元,为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近4年来,我省连续遭受特大洪水、严重早霜和特大旱灾等自然灾害,使灾区一大批农民返贫致贫。
到2008年末,全省还有3052个贫困村和373万贫困人口,急需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扶持,以尽快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二、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领导
参与定点帮扶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定点帮扶工作,明确目标和责任,每年都要帮助被帮扶贫困地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参与帮扶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扶贫
开发政策;搞好贫区经济与社会状况的调查研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反映帮扶县(市)的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情况,帮助研究发展经济的新思路、新途径;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监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为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办实事、办好事。
被帮扶的县(市)要主动及时地向帮扶单位沟通情况,争取支持;要立足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带领群众艰苦奋斗,尽快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帮扶成果
(一)帮扶时间。
这次确定的定点帮扶时间一定5年,帮扶部门和单位每年要确定一名领导和几名专职帮扶干部到帮扶县(市)工作,一般每年轮换一批。
帮扶干部每年为帮扶县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总结帮扶成果和经验。
每个帮扶部门和单位年初在深入帮扶县(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当年扶持的项目、资金和技术等帮扶计划。
每年年底要写出帮扶总结,说明帮扶计划实施情况和效果,总结帮扶的经验和提出建议。
上年总结和当年帮扶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扶贫办。
(三)表彰与奖励。
对定点帮扶成绩显著的中、省直部门、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今年的备春耕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帮助这些地区贫困群众筹划好春耕生产和生活,度过难关。
各帮扶部门和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由主要领导同志带队,近期到所帮扶的县(市)现场办公,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备春耕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帮助研究和确定增收项目,确保每个贫困户都能种上地、种好地,尽快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