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探望、慰问费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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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探望、慰问费用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会探望、慰问费用制度
为合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达到关心会员生活,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妇女生产、疾病、丧事慰问
**公司全体工会会员为慰问对象。妇女顺产、难产(夫妻双方在**公司工作)慰问费用标准为200元。疾病指会员本人住院一星期以上,慰问费用标准为200元。丧事限于工会会员本人及其父母、子女,慰问费用标准为300元(含花圈、鞭炮等物品)。特困会员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如有其他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工会可以酌情考虑给予补贴并组织会员募捐。
二、具体操作
1、**公司机关工会会员由机关工会负责慰问,各收费站分工会会员由分工会负责慰问。
2、机关分工会、收费站分工会发生慰问之前应电话及时上报公司工会。
3、机关分工会及各收费站分工会所发生慰问费用统一交公司工会报销,时间为每月25号之后。
4、机关分工会、收费站分工会照以上办法实行。
5、只有参加了**公司工会的会员,并且按时交纳了工会会费的工会会员才能享受以上待遇,其他人员不得享受。
6、为了增加透明度,建立工会专户,财物必须公布,每年在职工大会上公布或经经审组审查会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