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外志愿服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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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志愿服务状况
志愿服务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现代志愿服务发端于西方,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的志愿服务事业遍及世界各地。
一、源于宗教的慈善——国外志愿服务起源与发展
志愿服务的精神源于古老的宗教慈善观念,但这不等于有人认为的志愿服务起源于宗教慈善活动。因为,慈善是人类共同的语言,慈善行为是人类共有的行为。英文“慈善”一词来源于拉丁语“caritas”,意思是“对他人的爱”或是“对有需求的人或贫困的人行善和慷慨施舍”;另一来源于拉丁语的词“philallthropy”也蕴涵着“对人的爱”。当慈善针对的是不确定的人群时,就演变成为公益。而公益和志愿是志愿服务的共生体,是志愿服务的内在特征。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有一句名言:“公益优于私益。”这种公益思想与现代的志愿精神是相吻合的。当然,宗教团体的慈善活动对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促成现代志愿服务的形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代西方志愿服务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
现代志愿服务兴起于19世纪初。在工业革命初期,大批英国农民因“圈地运动”失去土地,不得不受资本家的剥削。工人们的命运极为悲惨,这时,以宗教慈善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济贫组织纷纷建立起来。1869年,英国牧师亨利·索里召集独立分散的慈善组织在伦敦成立了“组织慈善救济及抑制行乞协会”,后很快改名为“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简称COS)。1877年,一位曾到英国考察慈善组织协会的美国牧师韩福瑞·哥尔亭,在布法罗(buffalo)组织成立了美国的第一个慈善组织。
(二)发展壮大阶段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50年代,欧洲在慈善组织的基础上诞生了第一批志愿者组织。当时,由于战争造成的重大破坏和交战国人民之间的敌视,志愿者组织主要是参与国家重建和加强各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在这期间,欧美等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志愿服务也逐渐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
(三)规范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冷战”结束,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不仅进一步规范化,而且扩大成为一种由政府和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心不仅在于协调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志愿服务工作逐渐制度化、专业化。
(四)海外服务阶段
从“冷战”结束至今,由于欧洲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及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这些福利国家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基本上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慈善组织所承担,欧洲志愿者组织的国内服务职能逐渐萎缩,而此后出现的能源危机、环境污染、人道主义灾难等国际性问题逐渐成为欧洲志愿者组织的服务主题,体力劳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降至次要地位。
二、志愿行为生活化——国外志愿服务现状
当前,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国家政府的重视。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社会效益好,它们在国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
三、志愿服务全民化——国外志愿服务特点
(一)志愿者占国家总人口的比重大
在一些发达国家,志愿者占国家总人口的比重很大,大多能占总人口的20%~30%,有的高达近60%,如美国达56%,北欧平均达35%。
(二)教会慈善事业是志愿服务的主导
教会组织的慈善事业是西方发达国家志愿服务的主要力量,教会关于“爱人如己”的信念和社会责任感一直是国外志愿服务的精神支柱。教会慈善事业活动范围广泛,以美国为例,教会及其支持的慈善团体的志愿活动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活动,如学龄前儿童的日托及课余活动、老人日托、保护妇女、移民难民安置等;社会义举,如民权、社会正义、文化和艺术、社区开发等;卫生和医院,如有计划地支持残疾人、艾滋病患者等。此外,教会还从事国际慈善事业,诸如卫生、和平、安全、人权、社会正义、农业开发、国际救济、国际难民救援、改善地球生态环境等。
(三)志愿服务具有很强的民间性质
在西方发达国家,志愿服务体现着鲜明的“民间”属性,尤其是由宗教团体主办的社会慈善事业。民间和民间活动在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努力,可以弥补社会政治的不足,对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民间活动范围广,涉及人群多,活动方式多样,可以填补政府的空白。发达国家一些民间团体、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贫困群体与富裕群体之间,贫困社区与发达社区之间的沟通,促进并强化了私人部门对于社会问题的责任心,也强化了公众对于环境、犯罪、老年人、家庭、文化等社会问题的认识和责任心。(四)企业普遍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企业支持志愿服务事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一般来说,有社会影响的大企业,都按传统的办法创办基金会来支持志愿服务事业。中小企业也量力而行,都会对于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一定资金与物资上的支持。
(五)政府对志愿服务实行宏观调控
国外志愿者组织往往和政府一起工作,形成伙伴关系,通过“民办、官协、商协”的合作形式,共同来解决面对的社会问题。但这种伙伴关系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志愿者组织的放任自流,其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等经济手段来调节志愿者组织的发展及其方向。同时,英美等发达国家对于志愿者组织的活动、社会地位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在筹集资金方面,国外对于志愿者组织的规定都非常明确,这些组织可以依法进行资金筹措、参与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等。
(六)社区是志愿活动的重要载体
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已成为国外志愿活动的重要载体,社区发展和社区组织作为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已得到发达国家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尤其在解决贫困、失业、环境保护等问题上显示了特有的价值。发达国家社区发展是一个提高公民意识的过程,通过居民的广泛参与,了解自身的需求,并采取积极的改进行动。在公民参与和公私机构的协助下,动员社区内的一切资源,解决社区内的各种问题,如福利、就业、环境污染等,提高全社区居民的福利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