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抽放打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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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镇煤矿二井+206东二采区3211面钻场高位瓦斯抽放钻孔、

预抽钻孔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井长:通风井长:

安全井长:瓦斯管理科:

安监站长:通风队长:

机电队长:抽采队长:

编制:隽柏军

2007年10月19日

松树镇煤矿二井+206东二采区3211面钻

场高位瓦斯抽放钻孔、斜交预抽钻孔

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说明:为了解决+206东二采区3211工作面回采时瓦斯超现制约生产和降低煤层瓦斯含量,经矿井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在+ 206东二采区3211面布置5个钻场28个高位瓦斯抽放钻孔,抽取空区内的高浓瓦斯,以解决回采时瓦斯超限制约生产问题。同时在3211面回风巷布置本煤层预抽钻孔40个进行预抽煤层瓦斯降低煤层瓦斯含量,确保安全回采。打钻使用的钻机为ZDY1200/30型、MYB-150型钻机,施工队组为瓦斯管理科抽采队,具体措施如下:

1、打钻之前,由综采队负责支护钻场,打钻人员在支架的掩护下操作,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2、必须按测量人员给定的方位、仰角施工。本煤层预抽钻孔在回风巷布置斜交抽放钻孔每隔10米1个孔,2个孔为一组其中第一个与煤层夹角为65°第二个为75°形成交叉抽放,控制到煤层深度70米范围内。(钻孔布置详见后钻孔布置平面图)

1号钻场高位钻孔参数

2号钻场高位钻孔参数

3号钻场高位钻孔参数

4号钻场高位钻孔参数

5号钻场高位钻孔参数

本煤层斜交钻孔技术参数表

3、打钻人员必须熟悉突出预兆,如发现顶钻、卡钻、瓦斯浓度突然增大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调度,待稳定后,方可正常作业。

4、打钻前必须把钻场附近及后方巷道的杂物进行处理,确保退路畅通无阻。

5、打钻的钻机必须执行瓦斯电闭锁,打钻时必须先检查打钻地点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顶板支护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和顶板支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打钻工作。

6、打钻过程中,如发现顶钻、卡钻等突出预兆时,不能强行拔出钻杆,应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矿、井调度。

7、延接钻杆或撤钻杆时,打钻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杆侧面,以防钻杆被喷出或滑出伤人。

8、打钻工作完毕后,钻机必须停电,移出打钻工作面,

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运钻机。

9、打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本措施的要求进行打钻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写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10、钻场施工钻孔时,通风队、安监站负责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和安监员现场进行监护,以便随时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

11、打钻人员必须携带瓦斯监测便携仪,并挂到打钻工作面。

12、钻场必须设置直通井调度电话一部,以便随时与调度取得联系。

13、钻场设瓦斯监测探头一个,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切断钻机电源。

14、其余未尽事宜按《防突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松树镇煤矿二井+206东一下部采区

+221标高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井长:通风井长:

安全井长:瓦斯管理科:

安监站长:通风队长:

机电队长:抽采队长:

编制:隽柏军

2007年10月5日

松树镇煤矿二井+206东一下部区

+221标高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说明:为了解决+206东二采区一面回采时瓦斯制约生产问题,经矿井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在+206东一下部采区+221标高布置钻场向+206东二采区综采一面回风巷上部打11个高位瓦斯抽放钻孔,抽取回采时空区内聚集的高浓瓦斯,以解决瓦斯制约生产问题。打钻使用的钻机为ZDY1200/30型钻机,施工队组为瓦斯抽采队,具体措施如下:

1、打钻之前,由二井负责开掘钻场,钻场深3米、宽5米、高3米,打钻人员在支架的掩护下操作,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2、必须按测量人员给定的方位、仰角施工,1号孔方位18°仰角 3°孔深50.1米, 2号孔方位34°仰角4°30′孔深40米, 3号孔方位44°仰角4°孔深44米,4号孔方位48°仰角 13°30′孔深39米,5号孔方位52°仰角17°孔深44米,6号孔方位60°仰角5°孔深35米,7号孔方位63°仰角13°孔深36米,8号孔方位66°仰角20°孔深37米,9号孔方位79°仰角5°孔深35米,10号孔方位83°仰角 13°孔深36米,11号孔方位89°仰角21°孔深37.5米。

3、打钻人员必须熟悉突出预兆,如发现顶钻、卡钻、瓦斯浓度突然增大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调度,待稳定正常后,方可作业。

4、打钻前必须把钻场附近及后方巷道的杂物进行处理,确保退路畅通无阻。

5、打钻的钻机必须执行瓦斯电闭锁,打钻时必须先检查打钻地点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顶板支护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和顶板支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打钻工作。

6、打钻过程中,如发现顶钻、卡钻等突出预兆时,不能强行拔出钻杆,应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矿、井调度。

7、延接钻杆或撤钻杆时,打钻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杆侧面,以防钻杆被喷出或滑出伤人。

8、打钻工作完毕后,钻机必须停电,移出打钻工作面,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运钻机。

9、打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本措施的要求进行打钻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写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10、钻场施工钻孔时,通风队、安监站负责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和安监员现场进行监护,以便随时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

11、打钻人员必须携带瓦斯监测便携仪,并挂到打钻工作面。

12、钻场必须设置直通井调度电话一部,以便随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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