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1.0 (2)
行业政务数据共享方案范本2
行业政务数据共享方案第1章总论 (3)1.1 政务数据共享背景与意义 (4)1.1.1 背景介绍 (4)1.1.2 意义分析 (4)1.2 政务数据共享现状分析 (4)第2章政务数据共享原则与目标 (5)2.1 共享原则 (5)2.2 共享目标 (5)2.3 共享范围与分类 (6)第3章政务数据共享机制 (6)3.1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构 (6)3.1.1 机构设置 (6)3.1.2 机构职责 (6)3.2 政务数据共享流程 (7)3.2.1 数据采集与整合 (7)3.2.2 数据共享申请 (7)3.2.3 数据共享审核 (7)3.2.4 数据共享实施 (7)3.2.5 数据共享监管 (7)3.3 政务数据共享政策法规 (7)3.3.1 政策法规体系 (7)3.3.2 政策法规内容 (7)3.3.3 政策法规实施 (8)第4章政务数据资源梳理与整合 (8)4.1 政务数据资源调查与梳理 (8)4.1.1 调查范围与对象 (8)4.1.2 调查方法与步骤 (8)4.1.3 梳理结果与分析 (8)4.2 政务数据资源整合策略 (8)4.2.1 整合目标与原则 (8)4.2.2 整合方法与步骤 (9)4.2.3 整合保障措施 (9)4.3 数据质量控制与更新 (9)4.3.1 数据质量控制 (9)4.3.2 数据更新机制 (9)第5章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架构 (10)5.1 总体架构设计 (10)5.1.1 数据源层:包括各级部门的信息系统、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
(10)5.1.2 数据采集与交换层:负责对各类数据源进行统一的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和交换,保证数据质量和一致性。
(10)5.1.3 数据存储与管理层:采用分布式存储技术,构建大数据存储平台,实现对政务数据的高效存储和管理。
(10)5.1.4 数据共享与开放层:通过数据共享接口,为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查询、接口调用等服务。
智慧城市规划操作手册
智慧城市规划操作手册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 (4)1.1 智慧城市的发展背景 (4)1.2 智慧城市的基本概念 (4)1.3 智慧城市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4)第2章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 (5)2.1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5)2.1.1 光纤网络 (5)2.1.2 移动通信网络 (5)2.1.3 物联网技术 (5)2.1.4 数据中心 (5)2.2 交通基础设施 (6)2.2.1 公共交通系统 (6)2.2.2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6)2.2.3 停车设施 (6)2.2.4 新能源车辆推广 (6)2.3 能源基础设施 (6)2.3.1 智能电网 (6)2.3.2 分布式能源 (6)2.3.3 能源管理系统 (6)2.3.4 能源存储与转换技术 (6)2.4 水资源基础设施 (6)2.4.1 智能供水系统 (7)2.4.2 雨污分流制度 (7)2.4.3 污水处理设施 (7)2.4.4 水资源监测与管理 (7)第3章智慧政务 (7)3.1 电子政务发展策略 (7)3.1.1 发展背景 (7)3.1.2 发展目标 (7)3.1.3 发展路径 (7)3.2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 (7)3.2.1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8)3.2.2 政务数据开放 (8)3.3 政务服务一体化 (8)3.3.1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8)3.3.2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8)3.3.3 政务服务创新 (8)第4章智慧经济 (8)4.1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8)4.1.1 产业现状分析 (9)4.1.2 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9)4.1.4 产业技术创新 (9)4.2 创新创业体系建设 (9)4.2.1 创新创业环境优化 (9)4.2.2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9)4.2.3 创业投资引导 (9)4.2.4 创新创业人才培育 (9)4.3 产业协同发展 (9)4.3.1 产业链整合 (9)4.3.2 产业联盟建设 (9)4.3.3 跨界融合创新 (10)4.3.4 区域协同发展 (10)第5章智慧社会管理 (10)5.1 公共安全与应急指挥 (10)5.1.1 概述 (10)5.1.2 建立全方位监控系统 (10)5.1.3 构建智能预警体系 (10)5.1.4 应急指挥与调度 (10)5.2 城市环境管理 (10)5.2.1 概述 (10)5.2.2 建立智能监测体系 (10)5.2.3 环境污染治理 (11)5.2.4 城市生态保护 (11)5.3 社会保障体系 (11)5.3.1 概述 (11)5.3.2 建立全民参保体系 (11)5.3.3 社会保险服务 (11)5.3.4 社会救助与福利 (11)第6章智慧公共服务 (11)6.1 智慧教育 (11)6.1.1 教育资源共享 (12)6.1.2 个性化教育 (12)6.1.3 智慧校园建设 (12)6.2 智慧医疗 (12)6.2.1 电子健康档案 (12)6.2.2 远程医疗服务 (12)6.2.3 智能诊断与治疗 (12)6.3 智慧文旅 (12)6.3.1 智慧旅游服务平台 (12)6.3.2 智慧景区管理 (12)6.3.3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12)6.4 智慧社区 (13)6.4.1 社区信息服务平台 (13)6.4.2 智能家居与物联网 (13)第7章智慧交通 (13)7.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13)7.1.1 系统概述 (13)7.1.2 关键技术 (13)7.1.3 应用场景 (13)7.2 公共交通优化 (14)7.2.1 概述 (14)7.2.2 关键技术 (14)7.2.3 应用场景 (14)7.3 无人驾驶与车联网 (14)7.3.1 概述 (14)7.3.2 关键技术 (14)7.3.3 应用场景 (15)第8章智慧能源 (15)8.1 分布式能源系统 (15)8.1.1 概述 (15)8.1.2 系统架构 (15)8.1.3 关键技术 (15)8.2 能源互联网 (15)8.2.1 概述 (16)8.2.2 架构与功能 (16)8.2.3 关键技术 (16)8.3 智能电网 (16)8.3.1 概述 (16)8.3.2 架构与功能 (16)8.3.3 关键技术 (16)第9章智慧环保 (17)9.1 环境监测与预警 (17)9.1.1 监测网络构建 (17)9.1.2 预警系统建设 (17)9.1.3 监测数据管理与应用 (17)9.2 污染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 (17)9.2.1 污染源治理 (17)9.2.2 污染防治技术 (17)9.2.3 资源循环利用 (17)9.3 生态保护与修复 (17)9.3.1 生态保护 (17)9.3.2 生态修复 (18)9.3.3 生态监测与评估 (18)第10章智慧城市保障体系 (18)10.1 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 (18)10.1.1 政策法规制定 (18)10.1.2 标准规范制定 (18)10.2.1 信息安全策略 (18)10.2.2 隐私保护措施 (18)10.3 人才培养与引进 (18)10.3.1 人才培养 (19)10.3.2 人才引进 (19)10.4 智慧城市规划与实施评估体系 (19)10.4.1 智慧城市规划 (19)10.4.2 实施评估体系 (19)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1.1 智慧城市的发展背景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和服务面临诸多挑战,如人口增长、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
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例子
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典范在当今数字化发展的时代,各地政府纷纷加大了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力度,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而武汉作为我国中部的重要城市,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做法颇具代表性,为其他城市树立了榜样。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进行评估,并探讨其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意义和影响。
1.数据开放与共享的背景和意义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政务服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是推动城市管理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面临着经济发展、城市治理、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挑战。
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对于武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和效能,还能够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2.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现状和做法在实际操作中,武汉政府通过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评台,实现了不同政府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和交互。
无论是教育、医疗、交通还是环保等领域,政府部门都可以通过该评台获取和利用其他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武汉还通过开放数据接口的方式,使得企业和社会公众也可以获取部分政府数据,从而促进社会创新和公共服务优化。
3.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成效和影响可以明显看到,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在城市管理方面,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效率和精准度明显提高,有利于形成协同治理和智能决策。
在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方面,政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使得社会公众可以更便捷地获取相关政策和服务,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
政务数据的共享还促进了城市产业的融合和创新,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4.思考与展望对于武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的案例,我们不仅要看到其取得的成就,更要从中总结出可供其他城市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政府对于数据资源的重视和管理决策的支持是推动数据共享的关键,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通用方案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通用方案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一)创新数据管理机制。
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
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
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深化数据高效共享。
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
建立全国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
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
有序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
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效性。
(三)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
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
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
附、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平台,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0•【字号】武政办〔2015〕146号•【施行日期】2015.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0日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采集和归集第三章数据共享应用第四章数据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武汉市政务云平台数据中心的作用,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和共享应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采集的非涉密数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武汉市政务云平台数据中心(以下称云端武汉),是指在该服务平台上,为行政机关之间数据资源共享提供支撑的信息技术平台。
该平台具备政务数据资源梳理服务、信息资产登记服务、数据目录服务、共享交换服务、数据资源监管服务等功能。
第五条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采集。
行政机关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和统一的标准规范采集数据。
(二)无偿提供。
行政机关负责无偿为云端武汉服务平台及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务数据共享,及时响应其他单位提出的共享需求。
(三)平台归集。
需共享的数据应当通过全市统一的云端武汉服务平台进行交换归集。
(四)按需共享。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
其他政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数据的采集、更新、共享和目录编制等工作,指导本行业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数据资源共享工作。
第二章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资源目录第五条自治区和设区的市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建设管理。
共享平台是管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支撑政务部门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的关键数据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部分。
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应当按照信息系统保护和网络安全要求,分别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建设管理。
第六条政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内网或者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并接入本级共享平台。
需要跨部门共享数据的业务信息系统,应当通过各级共享平台实施数据共享,原有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应当逐步整合到共享平台。
第七条政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与共享平台的联通,并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以下简称共享数据),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数据。
第八条政务部门应当通过共享平台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在法律法规修订、行政管理职能变化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政企行业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政企行业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3)1.1 政企行业发展现状 (3)1.2 电子政务服务的重要性 (4)1.3 需求分析与目标定位 (4)第2章政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总体设计 (5)2.1 设计原则与理念 (5)2.2 总体架构设计 (5)2.3 技术选型与标准规范 (5)第3章政务服务资源整合 (6)3.1 资源整合策略 (6)3.1.1 梳理政务信息资源 (6)3.1.2 统一标准规范 (6)3.1.3 分类整合政务信息资源 (6)3.1.4 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6)3.2 数据资源共享与交换 (7)3.2.1 建立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7)3.2.2 制定数据资源共享目录 (7)3.2.3 采用先进的数据交换技术 (7)3.2.4 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7)3.3 业务系统对接与整合 (7)3.3.1 统一业务接口规范 (7)3.3.2 搭建业务协同平台 (7)3.3.3 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 (7)3.3.4 强化业务系统安全保障 (7)3.3.5 建立长效运维机制 (7)第4章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8)4.1 用户管理模块 (8)4.1.1 用户注册与登录 (8)4.1.2 权限管理 (8)4.1.3 个人信息管理 (8)4.2 业务办理模块 (8)4.2.1 业务申请 (8)4.2.2 业务审批 (8)4.2.3 办理进度查询 (8)4.2.4 办理结果通知 (8)4.3 信息发布与互动模块 (9)4.3.1 政策法规发布 (9)4.3.2 公告通知发布 (9)4.3.3 互动交流 (9)4.4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模块 (9)4.4.1 数据统计 (9)4.4.3 决策支持 (9)第5章系统安全与可靠性设计 (9)5.1 网络安全策略 (9)5.1.1 安全架构设计 (9)5.1.2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 (9)5.1.3 虚拟专用网络(VPN) (10)5.1.4 安全审计与日志分析 (10)5.2 数据安全保护 (10)5.2.1 数据加密 (10)5.2.2 权限管理 (10)5.2.3 数据备份与恢复 (10)5.3 系统备份与恢复 (10)5.3.1 备份策略 (10)5.3.2 备份介质管理 (10)5.3.3 恢复演练 (10)5.4 系统监控与运维 (10)5.4.1 系统监控 (10)5.4.2 运维管理 (10)5.4.3 应急响应 (11)5.4.4 定期检查与维护 (11)第6章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11)6.1 业务流程分析与设计 (11)6.1.1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11)6.1.2 业务流程现状分析 (11)6.1.3 业务流程优化目标 (11)6.1.4 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11)6.2 电子审批流程优化 (11)6.2.1 审批流程标准化 (11)6.2.2 审批流程自动化 (11)6.2.3 审批数据共享 (12)6.2.4 审批环节协同 (12)6.3 个性化服务流程定制 (12)6.3.1 个性化需求分析 (12)6.3.2 个性化服务流程设计 (12)6.3.3 个性化服务流程实施 (12)6.3.4 个性化服务流程评估与调整 (12)第7章平台应用推广与运营 (12)7.1 应用推广策略 (12)7.1.1 政策引导与支持 (12)7.1.2 市场营销推广 (12)7.1.3 合作与联盟 (12)7.2 运营模式与盈利分析 (13)7.2.1 运营模式 (13)7.3 用户培训与支持 (13)7.3.1 培训体系 (13)7.3.2 技术支持与服务 (13)第8章用户体验与满意度提升 (13)8.1 用户界面设计 (13)8.1.1 设计原则 (13)8.1.2 界面布局 (14)8.1.3 视觉设计 (14)8.1.4 适应性与兼容性 (14)8.2 交互设计优化 (14)8.2.1 任务流程优化 (14)8.2.2 反馈机制 (14)8.2.3 动画与过渡效果 (14)8.2.4 交互组件规范 (14)8.3 用户满意度调查与改进 (14)8.3.1 调查方式 (14)8.3.2 调查内容 (14)8.3.3 数据分析 (15)8.3.4 改进措施 (15)第9章项目实施与进度管理 (15)9.1 项目组织与管理 (15)9.1.1 项目组织结构 (15)9.1.2 项目管理团队职责 (15)9.1.3 项目管理流程与方法 (15)9.2 项目进度计划与控制 (15)9.2.1 项目进度计划 (15)9.2.2 项目进度控制 (16)9.3 风险识别与应对 (16)9.3.1 风险识别 (16)9.3.2 风险应对 (16)第10章项目评估与持续改进 (16)10.1 项目效果评估 (16)10.2 政策与法规支持 (17)10.3 持续改进策略与措施 (17)第1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1.1 政企行业发展现状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政企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提高治理能力、优化企业运营效率的重要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08•【字号】市政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属与权益第三章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第四章共享平台第五章采集与登记第六章共享与使用第七章开放与开发第八章安全管理第九章监督和保障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构建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关联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陕政发〔2017〕34号)等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从事政务数据资源采集登记、共享交换、开放开发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管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数据,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四条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有关重大事项。
政府行业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与运营方案
行业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与运营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目标 (4)1.1 政务服务现状分析 (4)1.2 项目建设目标与意义 (4)1.3 项目预期成果 (4)第2章政务服务平台需求分析 (5)2.1 功能需求 (5)2.2 用户需求 (5)2.3 系统功能需求 (5)2.4 法规政策依据 (6)第3章政务服务平台总体设计 (6)3.1 设计原则与理念 (6)3.2 系统架构设计 (6)3.3 技术选型与标准 (7)第4章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7)4.1 用户注册与认证 (7)4.1.1 用户注册 (8)4.1.2 用户认证 (8)4.2 政务信息公开 (8)4.2.1 政策法规 (8)4.2.2 政务动态 (8)4.2.3 公示公告 (8)4.3 在线办事服务 (8)4.3.1 办事指南 (8)4.3.2 在线申报 (9)4.3.3 办事咨询 (9)4.4 互动交流与评价 (9)4.4.1 在线咨询 (9)4.4.2 用户评价 (9)4.4.3 投诉举报 (9)第5章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规划 (9)5.1 数据资源梳理 (9)5.1.1 政务服务数据分类 (9)5.1.2 数据来源与采集 (10)5.1.3 数据治理 (10)5.2 数据库设计 (10)5.2.1 数据库架构 (10)5.2.2 数据表设计 (10)5.2.3 数据库功能优化 (10)5.3 数据交换与共享 (10)5.3.1 数据交换机制 (10)5.3.2 数据共享策略 (10)5.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0)5.4.1 数据安全策略 (10)5.4.2 用户隐私保护 (11)5.4.3 数据合规性检查 (11)5.4.4 数据安全审计 (11)第6章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与实施 (11)6.1 系统开发流程 (11)6.1.1 需求分析 (11)6.1.2 系统设计 (11)6.1.3 系统开发 (11)6.1.4 系统集成 (11)6.2 关键技术与实现 (11)6.2.1 大数据技术 (11)6.2.2 云计算技术 (12)6.2.3 人工智能技术 (12)6.2.4 安全技术 (12)6.3 系统测试与优化 (12)6.3.1 功能测试 (12)6.3.2 功能测试 (12)6.3.3 用户体验测试 (12)6.3.4 安全测试 (12)6.4 系统部署与推广 (12)6.4.1 系统部署 (12)6.4.2 培训与支持 (12)6.4.3 推广与宣传 (13)6.4.4 持续优化与升级 (13)第7章政务服务平台运营与管理 (13)7.1 运营策略与目标 (13)7.1.1 运营策略 (13)7.1.2 运营目标 (13)7.2 运营团队建设与管理 (13)7.2.1 团队建设 (13)7.2.2 团队管理 (13)7.3 服务质量管理与改进 (14)7.3.1 服务质量管理 (14)7.3.2 服务改进 (14)7.4 政策法规与合规性检查 (14)7.4.1 政策法规 (14)7.4.2 合规性检查 (14)第8章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体系 (14)8.1 安全策略与标准 (14)8.1.1 安全政策制定 (14)8.1.2 安全标准制定 (14)8.2 网络安全防护 (15)8.2.1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 (15)8.2.2 虚拟专用网络(VPN) (15)8.2.3 网络隔离与分区 (15)8.3 数据安全保护 (15)8.3.1 数据加密存储 (15)8.3.2 数据备份与恢复 (15)8.3.3 数据访问控制 (15)8.4 系统安全运维 (15)8.4.1 系统安全监控 (15)8.4.2 安全漏洞管理 (15)8.4.3 系统升级与维护 (16)8.4.4 应急响应与处置 (16)第9章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与宣传 (16)9.1 推广策略与计划 (16)9.1.1 制定总体推广目标 (16)9.1.2 确定推广渠道 (16)9.1.3 制定分阶段推广计划 (16)9.2 媒体宣传与合作 (16)9.2.1 媒体宣传 (16)9.2.2 合作推广 (17)9.3 用户培训与支持 (17)9.3.1 用户培训 (17)9.3.2 用户支持 (17)9.4 成功案例分析 (17)第10章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与发展 (17)10.1 用户反馈与需求分析 (17)10.1.1 用户反馈收集 (18)10.1.2 需求分析 (18)10.1.3 需求处理与反馈 (18)10.2 技术升级与功能拓展 (18)10.2.1 技术升级 (18)10.2.2 功能拓展 (18)10.3 业务流程优化与调整 (18)10.3.1 业务流程梳理 (18)10.3.2 优化措施 (18)10.3.3 流程调整与实施 (18)10.4 政务服务生态圈构建与发展展望 (19)10.4.1 政务服务生态圈构建 (19)10.4.2 发展展望 (19)第1章项目背景与目标1.1 政务服务现状分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行业政务服务平台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便利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浅析内蒙古政务数据资源创新存在问题
浅析内蒙古政务数据资源创新存在问题(一)体制机制与协同运行管控能力需提升1.统筹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自治区还未建立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运维机制,缺乏从需求报送、立项审批、成果验收、运维管控、成效评估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项目、系统、数据,系统、子系统上下层级关系有待理顺。
同时,缺乏对信息系统从规范化建设、集约化管理、数据共享支撑等方面的评估与约束机制。
自治区缺乏政务数据采集汇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机制,导致政务数据供给不充分,供需不匹配,缺少政务数据治理规则等问题。
2.共享协调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目前,自治区成立了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但政务服务局与大数据中心还存在部分地方管理边界不清,部分职能重合与协调难等现象,如政务服务数据目录与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两张皮。
自2020年机构改革以来,大数据中心逐步理顺与各厅局逐步建立协调运行机制,但各厅局和大数据中心各信息技术服务部之间缺少有效协同工作机制,部分政务信息系统管理运行边界还未理清,还未能发挥出大数据中心集中优势技术力量的引领与创新作用,尤其是大数据中心对厅局二级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了解还处于空白阶段。
3.政务数据制度标准尚不健全自治区基于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制定一系列法规制度标准,但在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等方面,部分制度标准尚不健全,存在政务数据标准不一致、非标准格式比例较高等,出现数据冲突、数据壁垒、数据烟囱、数据碎片等问题。
尤其是涉及到政务数据采集、归集、治理、开发、利用的相关制度规范。
同时,部分标准规范实施推广和应用绩效评估重视不足,一些标准化规范形同虚设。
(二)政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能力需提升1.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发展不均衡目前,自治区各厅局政务信息化建设不均衡,通过普查,如商务厅、广电总局无本部门自建信息系统、无本地化政务数据。
同时,部分厅局整体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部分职能未数字化的情况,有些职能自治区无系统信息系统由盟市建设,出现部分目录无数据无法挂接资源情况。
政府行业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方案
行业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方案第一章:引言 (3)1.1 编写目的 (3)1.2 背景与意义 (3)1.3 编写依据 (3)第二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现状分析 (3)2.1 政务数据资源概述 (4)2.2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现状 (4)2.2.1 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4)2.2.2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初具规模 (4)2.2.3 政务数据开放取得阶段性成果 (4)2.2.4 政务数据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4)2.3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4)2.3.1 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 (4)2.3.2 数据开放程度不高 (5)2.3.3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 (5)2.3.4 数据质量与标准化问题 (5)2.3.5 数据应用能力不足 (5)第三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总体目标 (5)3.1 总体目标设定 (5)3.2 阶段性目标分解 (5)3.3 目标实施策略 (6)第四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体系架构 (7)4.1 数据资源共享框架 (7)4.2 技术支持体系 (7)4.3 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7)第五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关键技术 (8)5.1 数据抽取与清洗技术 (8)5.2 数据存储与管理技术 (8)5.3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 (9)第六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平台建设 (9)6.1 平台架构设计 (9)6.1.1 设计原则 (9)6.1.2 架构层次 (9)6.2 平台功能模块 (9)6.2.1 数据采集模块 (9)6.2.2 数据处理模块 (10)6.2.3 数据存储模块 (10)6.2.4 数据查询模块 (10)6.2.5 数据分析模块 (10)6.2.6 数据开放模块 (10)6.2.7 用户管理模块 (10)6.2.8 安全保障模块 (10)6.3 平台运营与管理 (10)6.3.1 运营管理 (10)6.3.2 维护管理 (10)6.3.3 合作与拓展 (11)第七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政策法规体系 (11)7.1 法律法规体系 (11)7.1.1 法律层面 (11)7.1.2 行政法规层面 (11)7.1.3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1)7.2 政策措施体系 (11)7.2.1 国家层面政策措施 (11)7.2.2 部门层面政策措施 (12)7.2.3 地方层面政策措施 (12)7.3 监督管理机制 (12)7.3.1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的监督机制 (12)7.3.2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的考核评价机制 (12)第八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安全保障 (13)8.1 数据安全防护措施 (13)8.1.1 物理安全防护 (13)8.1.2 网络安全防护 (13)8.1.3 数据安全防护 (13)8.2 数据隐私保护策略 (13)8.2.1 数据脱敏 (13)8.2.2 数据加密 (13)8.2.3 访问控制 (14)8.2.4 数据脱敏与加密技术的融合应用 (14)8.3 应急预案与风险防范 (14)8.3.1 应急预案 (14)8.3.2 风险防范 (14)第九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实施策略 (14)9.1 组织管理与协调 (14)9.1.1 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领导小组 (14)9.1.2 设立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办公室 (14)9.1.3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14)9.2 人才培养与引进 (15)9.2.1 加强内部人才培养 (15)9.2.2 引进外部专业人才 (15)9.3 宣传推广与培训 (15)9.3.1 宣传推广 (15)9.3.2 培训工作 (15)第十章: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 (15)10.1 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16)10.2 效果评估方法与流程 (16)10.3 持续改进措施与策略 (16)第一章:引言1.1 编写目的本方案旨在明确行业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创新发展。
行业政务数据开放与应用推动方案
行业政务数据开放与应用推动方案第1章政务数据开放与应用概述 (4)1.1 政务数据开放背景与意义 (4)1.2 政务数据应用领域与价值 (4)1.3 国内外政务数据开放现状分析 (5)第2章政务数据开放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5)2.1 政务数据开放政策法规建设 (5)2.1.1 政策法规制定原则 (5)2.1.2 政策法规体系框架 (5)2.1.3 政策法规主要内容 (5)2.1.4 政策法规实施与评估 (5)2.2 政务数据开放标准体系构建 (6)2.2.1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6)2.2.2 标准体系框架 (6)2.2.3 标准制定与实施 (6)2.2.4 标准动态更新与维护 (6)2.3 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机制 (6)2.3.1 政务数据开放机制 (6)2.3.2 政务数据共享机制 (6)2.3.3 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协调机制 (6)2.3.4 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激励机制 (7)第3章政务数据资源梳理与开放策略 (7)3.1 政务数据资源普查与分类 (7)3.1.1 政务数据资源普查 (7)3.1.2 政务数据资源分类 (7)3.2 政务数据开放范围与原则 (7)3.2.1 政务数据开放范围 (7)3.2.2 政务数据开放原则 (8)3.3 政务数据开放策略制定 (8)3.3.1 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制度 (8)3.3.2 构建政务数据开放平台 (8)3.3.3 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8)3.3.4 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 (8)3.3.5 开展政务数据应用示范 (8)3.3.6 提高政务数据质量 (8)第4章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设 (8)4.1 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架构设计 (9)4.1.1 整体架构 (9)4.1.2 数据架构 (9)4.1.3 服务架构 (9)4.1.4 应用架构 (10)4.2 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功能模块 (10)4.2.2 数据采集与处理模块 (10)4.2.3 数据存储与管理模块 (10)4.2.4 数据服务模块 (10)4.2.5 应用开发支持模块 (10)4.2.6 安全与隐私保护模块 (10)4.2.7 运维管理模块 (10)4.3 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技术选型 (11)4.3.1 开放性 (11)4.3.2 可扩展性 (11)4.3.3 高功能 (11)4.3.4 安全性 (11)第5章政务数据开放与信息安全 (11)5.1 政务数据开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1)5.1.1 信息安全政策与法规 (11)5.1.2 信息安全技术与措施 (12)5.1.3 信息安全监测与预警 (12)5.1.4 信息安全应急处置 (12)5.2 政务数据开放隐私保护与合规性 (12)5.2.1 隐私保护策略与措施 (12)5.2.2 合规性审查与监管 (12)5.2.3 数据主体权利保障 (12)5.3 政务数据开放风险评估与应对 (12)5.3.1 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12)5.3.2 风险应对策略与措施 (13)5.3.3 风险监测与持续改进 (13)第6章政务数据开放促进与社会参与 (13)6.1 政务数据开放的宣传推广 (13)6.1.1 建立政务数据开放宣传体系 (13)6.1.2 提高政务数据开放宣传效果 (13)6.2 社会参与政务数据开放的激励机制 (13)6.2.1 政策支持与优惠措施 (13)6.2.2 建立健全评价与激励机制 (14)6.3 政务数据开放合作与交流 (14)6.3.1 间合作与交流 (14)6.3.2 政产学研用合作与交流 (14)第7章政务数据应用场景与创新发展 (14)7.1 政务数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14)7.1.1 概述 (14)7.1.2 教育领域 (14)7.1.3 医疗领域 (15)7.1.4 交通领域 (15)7.1.5 环保领域 (15)7.2 政务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15)7.2.2 公共安全 (15)7.2.3 城市管理 (15)7.3 政务数据在宏观经济决策中的应用 (15)7.3.1 概述 (15)7.3.2 产业结构调整 (16)7.3.3 区域经济发展 (16)7.3.4 产业链优化升级 (16)第8章政务数据开放成效评估与优化 (16)8.1 政务数据开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16)8.1.1 数据覆盖度:评估开放政务数据的种类、范围和时效性,包括数据主题覆盖、数据层级覆盖、数据时效性等。
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计划
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利用,是当前数字化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科研机构等都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这些数据资源对于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数据资源的利用率相对较低,存在着数据孤岛现象,无法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价值。
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实现政务数据的全面共享。
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整合政府各部门、企业机构、科研机构等的数据资源,形成全面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交换与应用。
2.搭建开放共享的政务数据平台。
建设“一门式”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数据获取途径,加强公众对政府数据的监督和利用。
3.推动政务数据利用的创新和发展。
激励社会各界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利用创新,促进数据资源的多元化应用和开发,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政务数据分类标准。
建立政务数据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类型数据的特征与用途,为开放共享奠定基础。
2. 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
利用先进技术,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3. 完善数据开放政策。
加强对政务数据开放的监管和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健全政务数据开放的法律框架。
4.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
鼓励各部门积极参与政务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建立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机制和标准。
5. 开展政务数据利用培训。
开展政务数据利用的技术培训及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政务数据利用和共享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保障1. 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加大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强化技术保障。
引进先进的数据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可靠和完整。
3. 健全组织机制。
建立健全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的组织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株政办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机关工作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4日株洲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要目的为全面归集政务数据资源、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完善数据共享服务、保证数据体系安全,促进大数据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数据共享单位,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履行政务服务职能的各级党委工作机构、各级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数据共享单位在依法依规履行公共管理服务职责过程中产生和归集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包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市行政区域内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的目录编制、采集、登记、归集、共享、应用、开放、开发等行为及其安全与管理活动;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
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8.14•【字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由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14日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2020年6月28日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8月5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第三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第四章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第五章政务数据资源安全监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开放及其安全管理,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本市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音视频等各类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本条例所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依法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或者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的行为。
秦皇岛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开放体系的建设问题研究
秦皇岛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开放体系的建设问题研究发布时间:2023-02-23T07:28:22.522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3年1期作者:于晓川[导读]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4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数据共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数字化发展,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秦皇岛市委党校河北秦皇岛 066000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和信息系统整合,取得了积极成效。
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从问题入手,分析秦皇岛当前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有效策略。
本文系秦皇岛市委党校2022年度校级课题结项成果关键词: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现状问题有效策略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4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数据共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数字化发展,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政务数据的共享管理,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活动,并对全街道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与利用提出规范及要求。
第三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可靠与便捷获取,并尽量避免信息各类重复收集。
第四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把握均衡开放共享和有序利用两者间的平衡关系,确保数据共享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注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数据利用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更方便的数据资源。
第六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注重数据资源的价值评估,制定合理的共享标准和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拓展。
第七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与方法创新,扩大技术共享和协同创新。
第八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重视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严格保密与隐私保护。
第九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加强政务数据的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资源的互通共享、开放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应当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的数据资源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能力。
第二章政务数据共享的原则第十一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数据资源的合法、安全、稳定和便捷获取;(二)推动政务数据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公开共享;(三)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和利用的公开透明;(四)尊重个人隐私及相关权益的保护;(五)数据共享的收益与利益公平分配。
第十二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应当遵循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利用效率最高化的原则。
第三章数据资源共享的范围和条件第十三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的范围: 征求政务数据资源内各部门的意见,确定公开共享的数据清单、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开发使用的数据资源范围。
第十四条街道政务数据共享条件: 数据资源共享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明确共享数据资源内容、格式、范围和依托的相关系统平台;(二)明确数据资源共享的有效期限以及有效期限内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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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向信息共享 平台管理机 构提出复核 申请
四
政务数据资源“活化”
谢谢
2015.4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 和协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最大 程度利企便民
2016.7
国家发改委:2018年以前推进政府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
1 为什么我们要谈政务数据资源
——“一号”申请。充分发挥公民身份号码作 为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 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 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 明和证件等。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
2016.8
目录
1 为什么我们要谈政务数据资源 2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现状 3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试行方式 4 政务数据资源“活化”
一
为什么我们要谈政务数据资源 Nhomakorabea1 为什么我们要谈政务数据资源
1 上有政策
2015.9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 界和使用方式,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大力推进国家人口、法人、自然资源 和空间地理库等国家基础数 据资源,以及金12工程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2 政务数据开放现状
英国数据开放门 户网共开放了 13670个公开数 据集以及4170个 非公开数据集
上海市政府数据 服务网已累计开 放数据集逾500
项
北京市政务数据 资源网已经发布 了36个政府部门 提供的300多个
数据集
武汉市政府公开 数据服务网收录 了48个政府部门 共计700余项公 开数据或服务
——“一窗”受理。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 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 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 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一网”通办。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 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 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 务的便捷性。
《泰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 《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
数据显示,北京已有71个政府部门接入 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了 500余项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交 换工作;为各部门80多项业务工作提供 支撑,并支持了领导决策、应急指挥、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共享等重大应用。
1 为什么我们要谈政务数据资源
2 下有市场
目前中国80%的信息资源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大家都知道 政府数据资源有价值,但是价值在哪、如何释放、会产生什么 样的效益,没有人知道。”
2 政务数据资源与我们的关系
部门关系
政府项目 介入较多
业务关系
智慧城市 顶层规划
政务数据 资源体系
应用关系 政务大数据 旅游大数据 交通大数据
2013.3.1
2013.6.1
2012年8月
2010年1月
三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试行方式
1 政务数据共享方式
实施细则
1.总则 2.信息采集 3.信息资源目录 4.信息共享平台 5.信息共享方式 6.信息安全 7.信息监管 8.共享考核 9.附则
2 两大核心要件
1
共享目录
2
共享平台
3 广州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基本流程
组织准备
信息化主管部 门负责本市政 府信息共享的 日常管理工作
目录准备
《政府信 息共享目 录》的编 制和修订
基础设施
共享程序
建立市、区
两级政府信 息共享平台
首次接入信息共 享平台,办理接 入手续;初次申 请共享,需向平 台提交申请
安全监管
在采集、存储、 传输、查询和使用 信息的过程中应当 采用加密、数字证 书、电子签名等技 术手段
二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现状
1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现状
各地数据共享的重视程 雷声
度看起来高
大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数据共享后的应用作 用并不凸显
通过市区两级人口相关信息共享, 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及时、准确 地查到了几百名被执行人及其财 产信息,如期执结,保护了当事 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