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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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全程监管,注重统筹协调;强化风险防控,突出示范引领。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监管机制,推动全市食品安全质量可控、稳中向好、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制发《X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X市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二)筑牢食品安全产业基础

1.促进产业做大。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持续发展,培育柠檬、红薯、柑橘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狠抓主粮生产,推广科学种植和优良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市农业局负责)。鼓励引导食品加工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和跨所有制开展强强联合,通过产业延

伸、资本运作、招商引资、品牌联盟等方式组建一批知名度大和影响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及企业集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配合)。科学规划产业园区布局,为食品加工企业进园区扩展空间,实现集聚发展(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帮扶企业做强。鼓励食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创新和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改进生产加工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支持食品加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

3.助推产业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以主粮加工、肉食品加工、调味品为主要领域,着力发展米、面、小杂粮等方便速食产品和肉、菜深加工佐餐配套食品,促进我市主食工业化产业发展;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率先建立haccp体系,落实好良好操作规范,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升级,进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三)严防食品安全源头

1.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广泛开展农业投入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可追溯管理。开展以规范饲料、兽药、农药、化肥、生长助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大力气净化产业环境,开展治地、治水专项行动,防控耕地重金属的污染,从源头上保证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

3.强化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去向可查证、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产品追溯体系(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管食品生产经营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企业履职报告和行政警示约谈制度,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食品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推行使用“双随机”的方式开展突击交叉检查;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综治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3.狠抓重点对向监管。突出抓好大米、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品、调味料、白酒等重点品种,学校食堂、大型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春节、端午、中秋、中高考等重要

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并抓好宗教场所、小作坊小摊贩等监管难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局、市民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统一”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全面完成国、省、市、县食品和农产品抽检任务,重点检测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一非两超”等危害性项目;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深化检测结果运用,依法做好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后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风险研判交流。坚持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交流机制,广泛收集分析媒体信息、群众举报、抽检结果、科研信息,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重点品种、重点产业、重点行业专题分析系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监管提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市、县、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必须配齐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救治队伍和物资保障,各县(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规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继续强力抓好食用农产品“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净流”行动、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等四个专项行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不断压缩违法生产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市公安局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抓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全力推动“双安双创”。全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负责)。巩固第一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对第三方评估扣分项目进行整改(雁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完善示范创建机制,全面启动第二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安岳县人民政府负责)。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验收合格(雁江区、乐至县人民政府负责)。继续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街、标准化幼儿园食堂、中小学示范食堂、放心菜放心肉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市食品安全办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强化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饮食用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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