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计生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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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在校学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手册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学校以引导学生以学业为重,提倡学生晚婚、晚育,在校学生要依法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树立正确的婚姻恋爱观,接受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鼓励晚婚晚育,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周年以上的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申请,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机构批准后方可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非婚怀孕及政策外生育。
二、新生入校应如何办理计生关系移交手续?
(一)、报到前。研究生(已婚的本科生)在入校报到前,准备以下材料之一:
1、必须如实填写《大学新生(研究生、已婚本科生)婚育状况证明》(在学校计生办、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的容;并交有原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地(街、镇)计划生育部门在《证明》上加具新生现计划生育状况的意见。
2、原单位计生档案移交函。
(二)报到。凭上述其中之一的材料,到所在单位(学院)计生负责人处报到并如实填写《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交所在单位(学院)备案,接受学校计划生育管理。
三、学生在读期间婚育发生变更应如何办理?
学生在读期间本人婚育状况如发生变更(如结婚、离婚、再婚、生育)时,须在一个月,持相关证件(结婚证、离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单位(学院)计生负责人处登记变更及备案。以便学校及时通知有关计生政策、办事程序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如隐瞒不报者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已婚在校女生如何办理生育手续?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条件,要求生育的在读女生,必须在怀孕3个月,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第一胎申报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一)、填写《大学在读学生婚育证明申请表》(在计生办网页下载)后交给所在单位审核加具意见及盖学院公章,再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对外婚育证明;
(二)、《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夫妻双方单位及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四)、医院妊娠医学证明;
(五)、女方近期小一寸照片。
户籍在大学城校区的办证地址:大学城小谷围中心大街南28号,番禺区小谷围街计生办,联系39339052。
户籍不在学校管理的同学,请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机构办理,并到单位(学院)计生负责人处登记备案。
子女出生后当月须报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和所在单位计生负责人处登记及备案。
五、已婚在校男生如何办理生育手续?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男生,必须在配偶怀孕3个月,填写《大学在读学生婚育证明申请表》(计生办网页下载,单位审核盖章),携带《结婚证》原件,配偶《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妊娠医学证明;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对外婚育证明。持学校证明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第一胎申报手续的证明。办好后到单位(学院)计生负责人处登记备案。
子女出生后当月须报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和所在单位计生负责人处登记及备案。
六、在校女学生已婚怀孕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在校已婚女学生怀孕四个月携带《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含一胎生育的批复意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手续办妥后两周必须离开学校,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
七、已婚学生生育子女户口如何办理入户?
根据国人口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
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八、在校女学生出现怀孕如何办?
在校非婚女生万一出现政策外怀孕的情况,应尽快与老师和计生办联系,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已婚女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妊娠的,请尽快告知计生办,并在计生办的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大月份引产和非法
引产的情况发生。
九、在校学生违反计生政策如何处理?
在校学习期间,禁止非婚怀孕、未婚生育、无证生育等政策外生育的事情出现,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生,按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大学普通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
暂行办法》和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十、在校毕业学生如何办理婚育证明?
(一)、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结业学生)就业、迁移户口、
求职等需要提供在校期间的计生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1、时间要求:在每年五月份第一周前学院集中统一办理,学院提交给学校计生办后在十五个工作日返回学院,发给毕业生报到(就业、迁移户口、求职、办理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使用。
2、申办程序:由毕业生本人在学校计生办网页下载《大学201X年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详见附件一;有
四种模式,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挑定一种模式)并按规定填写后提交所在学院计生工作人员汇总。
学院计生工作人员根据《证明卡》的说明要求,认真审查学生情况是否属实。再按毕业生“学号”顺序汇总、做名册《大学应届毕业生计生证明统计表》(电子名册);并由计生分管领导在《证明卡》上加具意见、签名及盖章。电子名册、《证明卡》集中呈报学校计生办。
(二)、购房、贷款和办理各种未婚证明等,由学生个人持户口
簿(集体户“主页卡”和“个人页”)、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大学
城户籍属在番禺区市桥镇海傍路36号“市番禺区民政局”)办理。
十一、暂缓就业毕业生计生证明如何办理?
根据签订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乙方:毕业生本人。丙方:大学。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第四条“暂缓就业期限,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需开此类证明时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职称认定及审核等)及申请出国留学,应终止本协议,将档案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丙方:大学计生办在学生毕业时已统一颁发《大学201X年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卡》已证明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并要求其婚育管理与服务已转交就业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镇(居委会、村)。学校不再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