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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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征缴科主要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的职工新增、续保、停保、市内转移、基本信息修改勘误、计划编制等业务。
业务经办期:每月5-20号
一、新增业务办理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和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成立30日内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并为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流程:用人单位填写新增业务表格一式两份,并由职工签字按手印确认加盖公章到大厅征缴业务窗口办理。(表格统一格式、发布网上),征缴窗口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私章(或签字),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日期章。
需提供材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用工合同以及新增业务批量报盘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应与合同签订用工时间一致;2.参保人员补缴两个月之内(含两个月)不收取滞纳金,补缴超过两个月收取滞纳金,并应经科室负责人复核及局领导签字方可办理;3.批量报盘资料中几个险种的参保时间填写:养老、失业保险参保时间以新增表的参保时间为准;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办手续当月的时间为准;基本医疗、商业补充医疗、生育保险以办手续的次月
时间为准。
二、续保业务办理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和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成立30日内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并为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流程:用人单位填写续保业务表格一式两份,并由职工签字按手印确认加盖公章到大厅征缴业务窗口办理。(表格统一格式、发布网上),征缴窗口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私章(或签字),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日期章。
需提供材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用工合同以及续保业务批量报盘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续保时间应与合同签订用工时间一致;如中间有间断,须由职工在间断说明里注明放弃,或由所在单位办理补缴手续;2.参保人员补缴两个月之内(含两个月)不收取滞纳金,补缴超过两个月收取滞纳金,并应经科室负责人复核及局领导签字方可办理;3.批量报盘资料中几个险种的参保时间填写:养老、失业保险参保时间以新增表的参保时间为准;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办手续当月的时间为准;基本医疗、商业补充医疗、生育保险以办手续的次月时间为准。4.由于五险合一数据整理工作还在进行,一部分职工的参保信息中可能会有多条信息,例如:某一职工养工伤失业险种一个编号,医疗保险一个编号,单位在填写此人续保业务表格时,应该填写两条
编号信息、以免漏续保某一险种;
三、停保业务办理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和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提出辞职申请后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流程:用人单位填写停保业务表格一式三份,并由职工签字按手印确认加盖公章到大厅征缴业务窗口办理。(表格统一格式、发布网上),征缴窗口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私章(或签字),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日期章。
需提供材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解除或终止合同协议书或辞职书以及停保业务批量报盘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1.由于五险合一数据整理工作还在进行,一部分职工的参保信息中可能会有多条信息,例如:某一职工养工伤失业险种一个编号,医疗保险一个编号,单位在填写此人停保业务表格时,应该填写两条编号信息、以免漏停保某一险种;2.填写停保原因时停保业务表格停保原因应与批量报盘中一致;3.如职工领取失业金,停保原因不能时辞职。
四、市内转移办理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和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职工用人单位变更的可以双方单位认可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业务
流程:用人单位填写市内转移业务表格一式三份,并由职工签字按手印确认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到大厅征缴业务窗口办理。(表格统一格式、发布网上),征缴窗口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私章(或签字),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日期章。
需提供材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职工和新用工单位合同以及市内转移批量报盘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由于五险合一数据整理工作还在进行,一部分职工的参保信息中可能会有多条信息,例如:某一职工养工伤失业险种一个编号,医疗保险一个编号,单位在填写此人市内转移业务表格时,应该填写两条编号信息、以免漏转保某一险种。
五、市外转入新增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和郑州市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职工有外地市或外省市到我市就业的,我是用人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为职工办理外地市转入接续手续。
流程:用人单位填写新增业务表格一式两份,并由职工签字按手印确认加盖公章到大厅征缴业务窗口办理。(表格统一格式、发布网上),征缴窗口受理审核无误后,加盖个人私章(或签字),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日期章。
需提供材料: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外地市参保凭证以及新增业务批量报盘电子资料。
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应为外地市最早参加工作时
间、参保时间应与合同签订用工时间一致;2.参保人员补缴两个月之内(含两个月)不收取滞纳金,补缴超过两个月收取滞纳金,并应经科室负责人复核及局领导签字方可办理;3.批量报盘资料中几个险种的参保时间填写:养老、失业保险参保时间以新增表的参保时间为准;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办手续当月的时间为准;基本医疗、商业补充医疗、生育保险以办手续的次月时间为准;4.批量报盘资料中备注栏注明原缴费地行政区域名称及缴费时间段,如有放弃间断也应以并注明放弃。
六、单位欠费补缴业务办理
流程:单位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征缴窗口受理,查询欠费金额,并开具补征单,单位缴费后到基金财务处窗口(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市局)换取发票。补征单需填写日期,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征缴业务专用章。两个月之内补缴不收滞纳金,超过二个月(当月-2)通过系统核定滞纳金、打印欠费补缴通知单,并加盖征缴业务专用章,单位缴费后到基金财务处窗口换取发票。
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不需开具补征单[有滞纳金的例外];
●单位的欠费开具前,请各个公司先在公司财务部门核实扣费情
况(近2个月的各个险种扣费,征缴窗口显示的欠费情况不
准确),确实没有扣费的可以开具补征单;
●欠费超过二个月(当月-2)的,开具欠费补缴通知单,并加盖
征缴业务专用章,该单据开具后必须及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