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与依存逻辑_张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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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信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在传统农村社区中,民间信仰是普通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它带有一定的原始性和随意性,在古代社会,其信仰场所和各种仪式活动经常受到一些地方官员的查禁。近代以来,它又受到来自所谓的“文明社会”人士的攻击,并与来自西方的基督教产生激烈磨擦。现代社会中的民间信仰一直被视为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而遭到批判。新中国成立后,在历次破除封建迷信及各种政治运动中,民间信仰不仅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而且也失去了生存空间。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伴随着改革的巨大成功和社会的转型,民间信仰出现了复苏,集中表现为乡村庙宇得到复兴,信仰人数有增加的趋势,显示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社会适应性。
一、当代中国民间信仰演变历程回溯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泛化性宗教”①,
其演变轨迹被深深地打上了国家政策的烙印。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政策的波动使民间信仰也经历了一个波动过程,其演变历程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一)民间信仰的初步断裂与艰难延续时期(1949-1966)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法理层面上一直倡导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的合法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公民宗教权利的基本规定。然而,事实表明,这一时期国家的具体政策对于民间信仰的冲击也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受冲击最直接、最严重。1950年开始开展的土地改革以及社会生活方面的移风易俗运动,使祠堂与村庙公田不复存在,寺院的田产锐减。民间信仰组织也同样受到冲击,如村庙管理委员会、香会等都在被取缔之列。在合作化及人民公社运动中,祠堂与
村庙大多被改作他用,有的成为生产队和大队的仓
收稿日期:2009-07-06
基金项目: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民间信仰与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公共生活”(项目编号:09CGSH009YBM)作者简介:张祝平(1975—),男,浙江龙泉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兼职研究员,从事宗教和农村社会问题研究。
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历史演变与依存逻辑
张祝平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0)
摘要:当代中国的民间信仰经受了被阻挠、查禁,甚至被取缔的命运,伴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社会的转型,民间信仰又有了很大的复苏,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大的社会适应性。然而,民间信仰并非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其生存状态仍然时常受到挤压,地方政府对其管理也具有较强的随意性,有时还将其视为封建迷信活动予以打击和取缔。在这种社会政策环境下,民间信仰继续获得较快的发展与较大的生存空间,这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农村民众的精神需求以及民间精英分子积极寻求民间信仰发展的合法性有关。
关键词:民间信仰;当代演变;生存逻辑;合法性中图分类号:C 912;B 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 (2009)06-0024-06
第26卷第6期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Vol.26No.62009年11月Journal of Shenzhen University (Humanities &Social Sciences)
Nov .2009
库,有的成为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因为土地改革极大地振奋了民心,老百姓有了奔头、生活有了盼头,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不再需要祖宗、神明的护佑,生活照样可以过得很好,信徒大大减少。尤其是1957年以后,国家宗教政策呈现出“左”倾化倾向;1962年12月至1963年1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宗教会议认为,自1962年以来,宗教方面的阶级斗争是很激烈的,并确定在宗教界人士中开展“三个主义”教育②,大抓阶级斗争,典型、成规模的民间信仰活动被取缔。这时,民间信仰已经出现了断裂。
然而,民间信仰毕竟已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数千年,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没有让农民完全放弃民间信仰。一些信徒偷偷地搭建简易神龛,求神拜佛。那时候,虽然无钱也无处买到纸钱与香烛,但信仰活动仍在农村滋长,农民从默默求神念佛到偷偷摸摸地举行简单的仪式:白纸代替纸钱,油灯代替蜡烛,三根筷子成了供香。就这样,民间信仰断断续续地延续着。
(二)民间信仰的全面断裂时期(1966-1979)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国家开始了对宗教采取破“四旧”政策,提出“彻底消灭一切宗教”、“解散一切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取缔宗教职业者”、“彻底捣毁一切教堂寺庙”等,这期间对于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物质层面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从这一时期开始,延续了数千年的民间信仰在强大的国家力量干预下出现了全面的断裂。
当然,对民间信仰的摧毁,只是触及其物质层面,没有触及其精神层面,砸毁庙宇、神像,并没有将人们的神明观念从头脑中清除。当宗教与民间信仰的神明从人们心灵世界退出时,另一种神明崇拜却悄然兴起,对革命领袖的崇拜成为时尚[1](P241)。
(三)民间信仰的恢复重建时期(1979-1992)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落实,制度化宗教信仰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民间信仰也得到了恢复。1979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1982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这个文件,比较系统地总结了1949年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当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一次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表明国家宗教信仰政策得到了重新确立。不过,由于长期“左”的宗教思想的影响,一些人还没有转变“文化大革命”中对宗教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视宗教为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异物”。至于民间信仰,对其不了解的人往往将其联想为“愚昧、落后、迷信”,从来不将其列为一种宗教信仰;而且由于国家法律只承认当代中国只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与基督教五大宗教,民间信仰只能算是一种社会风俗习惯,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宽容,其边缘性的地位、受挤压的生存状态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
(四)民间信仰在复苏中调整创新时期(1992-至今)
199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作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动员全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进一步重视、关心和做好宗教工作,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党的中央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1993年11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如何解决好我国现阶段的宗教问题正式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著名论断,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一项战略目标定下来,并成为我党处理现阶段我国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阐明了党对宗教信仰问题的基本立场,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新阐述,是对宗教工作理论政策的继承和创新,是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深化和发展,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也是我们党在如何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上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日趋完善,民间信仰也在调整创新中不断发展。当前,民间信仰在农村的发展状况,实际上也是民间信仰对现代社会变迁的一种主动适应。民间信仰这一阶段的发展演变,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初步走向规范化。许多庙宇都组织了管理班子,分工很明确,不同于以往的传统管理形式,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组织管理特征。二是寻求合法性的有益探索。目前,有一些规模较大、信徒较多、组织管理较好、影响传播较远的民间信仰场所已经纳入政府管理,作为佛教、道教场所开放,由一个带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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