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华德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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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德学院排名】哈尔滨华德学院特色专业-哈尔滨华德学院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华德学院排名】哈尔滨华德学院特色专业-哈尔滨华德学院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华德学院排名】哈尔滨华德学院特色专业-哈尔滨华德学院录取分数线哈尔滨华德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起步于1992年。

2010年华德学院经教育部审核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坐落于拥有“音乐之都”美誉的冰雪之城—哈尔滨,占地总面积62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0.19万平方米。

构思精美的校园内绿树葱葱,芳草茵茵,湖光山色,生机盎然;错落有置的教学、活动、生活区充分让人感受到布局的巧妙,学院处处都洋溢着人性化理念和浓厚的人文气息。

自建院以来,华德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诚信、民主办学;学院秉承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治学传统和教学风格,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教育教学并重,严谨教风、学风,注重院风建设、凝练大学之魂;在19年的艰辛探索中总结出具有应用型特色的教学和管理标准,形成了“侧重个性培养,全员成才教育”等一系列科学的育人理念。

作为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中华职教社授予的第二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111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黑龙江省民政厅授予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华德学院始终以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地方为己任,从“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应用型本科学院”的定位出发,把“创建民办高等应用型工科名校,培养高级应用型优秀专门人才”作为发展目标,在高等应用型教育领域中积极拓展创新,不断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模式,逐步与国际教育接轨。

【大学介绍】哈尔滨华德学院简介

【大学介绍】哈尔滨华德学院简介

【大学介绍】哈尔滨华德学院简介哈尔滨华德学院(前身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培养重点建设基地”,是国务院学位办确定的首批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十三所院校之一。

是民政部等部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

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规划强省建设规划》“111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院占地总面积77万余平方米,景色秀丽、环境优雅,公共设施完备。

学院下设8个二级分院,拥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共33个本科专业,其中“通信工程”专业为省重点建设学科,“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省内同类高校唯一的一个专业),“交通运输”专业为黑龙江省重点专业。

学院教学设备、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实验、实训室(中心)、语音室144个,教学仪器设备价值6000余万元,有效的保证了教学和学生就业的需求。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教授治学。

现有专任教师近600人,60%的外聘专任教师均为哈工大教授。

近年来教师主编或参编的出版教材115 部,发表论文465篇;教学研究立项76项,获省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93项,其中一等奖16项。

近年来,获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为省内同类院校之首。

学院秉承哈尔滨工业大学“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传统,治学严谨、育人严格。

本着“积淀大学文化、培育华德精神,打造整体育人氛围,努力提升办学‘软实力’”的思想;倡导“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为教学和学生服务的‘整体建设’”的治校理念;坚持“侧重个性培养,全员成才教育”的育人理念,2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性高级人才。

学院大力倡导科技创新和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各分院结合学生特点和专业性质,积极开展科技、文体活动,自2021年以来,师生在省级、东北区、国家及国际赛事中,专业技能类竞赛获奖650余项,文体类竞赛获奖190余项。

哈理工荣成校区招生章程

哈理工荣成校区招生章程

哈理工荣成校区招生章程摘要:I.引言- 哈理工荣成校区简介II.招生章程概述- 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计划及专业- 录取规则及流程III.奖学金与助学金- 奖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 助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IV.就业与创业- 就业指导与服务- 创业支持与政策V.校园生活与文化- 学生活动与组织- 校园文化与传统VI.联系方式与咨询-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解答正文: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是一所具有较高声誉和实力的大学,其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I.引言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以下简称“哈理工荣成校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

学校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占地面积164.44 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8.3 万平方米。

II.招生章程概述A.招生对象及条件哈理工荣成校区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且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考条件。

B.招生计划及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及专业信息会在招生办公室官网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C.录取规则及流程哈理工荣成校区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

录取批次、录取分数线等信息会在招生办公室官网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信息中公布。

III.奖学金与助学金A.奖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哈理工荣成校区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申请条件及金额请参考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B.助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申请条件及金额请参考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

IV.就业与创业A.就业指导与服务哈理工荣成校区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实习就业、职业规划等服务。

B.创业支持与政策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学院,为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并有一系列创业支持政策。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章程

附件1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哈尔滨华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属哈尔滨市团市委直属服务队,本组织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参加全国青年志愿者的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是学院团委指导的全院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院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我服务,我快乐”为口号。

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协会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改善校风,为建设和谐发展的广厦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七条培养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为学院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服务的范围包括扶贫济困、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

第九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我院师生员工以及校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规划、组织全院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院团委的授权和监督下,协调、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联合相关社团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全国各志愿者组织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面向全院青年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十四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教育部制定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做好我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认识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也是明确高等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等学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

目前,我省大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教法…2012‟58号部分高等学校制定了学校章程,但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不科学、制定程序不合法、没有得到很好实施等问题,致使高等学校法人制度不完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赋予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也不能真正落实。

《办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高等学校制定章程提供了内容指导与程序规范,为高等学校制定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学校需求与特色的学校章程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也使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程序制定的高等学校章程,具备了应有的法律效力。

各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制定和修订章程作为重要契机,深刻认识章程建设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规定要求,掌握好《办法》的重点与核心内容,切实提升章程建设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宣传培训活动省教育厅将结合“六〃五”普法培训,年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办法》学习宣传和培训、研讨活动。

一是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育部举办的专题培训、骨干人员培训及研讨等活动;二是邀请教育部法制办和教育部确定的章程建设试点学校领导和专家为我省高等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召开章程建设研讨会议;四是分类组织高等学校到省内外章程建设较好的学校进行学习。

独立学院章程_标准模板

独立学院章程_标准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学院与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学院全称]第三条学院性质: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学院办学地点:[学院地址]第五条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学院办学类型:多科性独立学院第八条学院学科门类:[列出学院所设学科门类]第九条学院学制:四年第十条学院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第三章招生与就业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专业:[列出学院招生专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第十四条学院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学院将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国家要求。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第十七条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院教学评价:学院定期开展教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

第十九条学院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院科研水平。

第五章学院管理第二十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学院重大决策。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院学术事务。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学院经费第二十五条学院经费来源: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

哈尔滨华德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华德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华德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哈尔滨华德学院05年各省录取分数线生源地:黑龙江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代码4060 艺术类录取最低分美术成绩76分生源地:黑龙江本科第三批A段院校代号30 文史投档最低分: 36.0890648生源地:黑龙江本科第三批A段院校代号30 理工投档最低分: 333.07008生源地:黑龙江本科第三批A段征集院校代号30 文史投档最低分: 397.00069生源地:黑龙江本科第三批A段征集院校代号30 理工投档最低分: 368.08304743生源地:黑龙江高职(专科)A段院校代号4060 文史投档最低分: 30.09050096生源地:黑龙江高职(专科)A段院校代号4060 理工投档最低分: 05.040034067生源地:辽宁院校代号0403 本科第三批理科最低录取分数380.0650098 分;生源地:辽宁院校代号0403 本科第三批文科最低录取分数4.0508049 分;生源地:辽宁院校代号0403 第三批第一次征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405.088056093 分;生源地:贵州三本理工计划数0 ,录取志愿: 平行最高分: 359 分,最低分: 359 分。

生源地:贵州三本理工计划数,录取志愿: 补报最高分: 346 分,最低分: 345 分。

生源地:贵州三本理工计划数,录取志愿: 二次补报最高分: 359 分,最低分: 359 分。

生源地:贵州三本理工计划数,录取志愿: 降分补报最高分: 369 分,最低分: 340 分。

生源地:北京院校代号343 本科三批理科录取最低分: 43 分,语文93 数学79 外语05 综合55生源地:西院校代码3076 本科第二批C类理工统招投档最低分: 30.000000000 ;生源地:河南院校代号6804 本三批一志愿文科统招计划人数5 投档人数0 投档比例0 投档最低分397 控线397 生源地:河南院校代号6804 本三批一志愿理科统招计划人数投档人数3 投档比例0 投档最低分383 控线383 生源地:安徽院校代号306 本科第三批理科投档人数投档最低分483 投档最低分排名5846 ;生源地:安徽院校代号306 本科第三批文科投档人数6 投档最低分53 投档最低分排名54953 ;生源地:江苏院校代号439 本科第三批理科选测等级CC 投档最低分78 辅助排序分生源地:江苏院校代号439 本科第三批文科选测等级CC 投档最低分88 辅助排序分生源地:江苏院校代号439 本科第三批征求理科选测等级CC 投档最低分78 辅助排序分生源地:江苏院校代号439 本科第三批征求文科选测等级CC 投档最低分88 辅助排序分生源地:江西院校代号348 本科第三批理工投档线456 最低排名8636生源地:江西院校代号348 本科第三批文史投档线456 最低排名3033生源地:江西院校代号348 三本征集文史投档线45 最低排名3369生源地:江西院校代号348 三本征集理工投档线436 最低排名93933生源地:浙江代码3 第二批文科投档分数479 投档名次*09788生源地:浙江学校代码3 第二批理科投档分数49 投档名次5*07363生源地:海南院校代码030 第三批平行志愿文史计划数投档数投档分数线57生源地:海南院校代码030 第三批平行志愿5理工计划数8 投档数0 投档分数线486生源地:海南院校代码030 第三批征集志愿平行理工计划数8 投档数8 投档分数线494生源地:湖北院校代号659 录取批次: 第三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类别普通类理科投档分数线360生源地:湖北院校代号659 录取批次: 第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投档类别普通类理科投档分数线37.304705生源地:湖南院校代号367 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文史类投档线48 语文数学外语48 0生源地:湖南院校代号367 本科二批平行一志愿理工类投档线455 语文数学外语455 0生源地:内蒙古院校代号45 录取批次本科二批普通文科计划数预计:投档最低分390 应投档人数已报人数生源地:内蒙古院校代号45 录取批次本科二批普通理科计划数49 预计:投档最低分336 应投档人数49 已报人数9 缺档人数30生源地:内蒙古院校代号45 录取批次本科二批第二次投档普通理科计划数30 预计:投档最低分39 应投档人数30 已报人数76哈尔滨华德学院05年录取分数线。

2024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招生章程

2024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招生章程

2024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旨在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精英培养”的原则,鼓励学校自主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办学备案,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由院校与外方合作机构共同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调整。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应当根据合作办学合同约定的教学资源、教职员工、实验设备等条件来确定。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包括基础招生计划和特殊招生计划两部分,基础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特殊招生计划面向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的分专业、分方向和分批次,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的招生计划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对象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律的规定,且具备中等教育学历,或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力。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特殊招生对象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如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招生对象要经过专业测试和面试。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对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科研能力。

第四章:招生程序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体检、录取公示等环节。

学校章程变更公示模板

学校章程变更公示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章程进行部分变更。

现将变更内容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

二、公示内容1. 变更前章程内容:(1)第一条:我校成立于xxxx年,是一所具有xx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2)第二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第三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 变更后章程内容:(1)第一条:我校成立于xxxx年,是一所具有xx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2)第二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第三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监督学校重大决策和财务管理。

三、变更理由1.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需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设立董事会,发挥董事会监督、决策和协调作用。

3. 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需进行修改。

四、监督方式1. 全校师生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书面意见:将意见反馈至学校办公室。

(2)电话咨询:拨打学校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

2. 学校办公室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

特此公示。

【学校名称】【公示日期】【学校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x)邮箱:*************附件:学校章程变更前后对照表。

2022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4

2022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4

05月06日?2022年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由编辑转载,放心(fàng xīn)阅读,仅供参考!??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单位(dānwèi)之一;是黑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程度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四年在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一;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 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jìshù)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效劳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也是联想集团订单培养技术效劳工程师的合作院校、优秀合作伙伴,HP〔惠普〕金牌效劳订单培养技术支持工程师合作院校。

? 为保证招生工作标准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yǒuguān)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一、学院名称(míngchēng):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原那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录取原那么:遵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安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到达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哈尔滨华德学院专业】哈尔滨华德学院招生网站-哈尔滨华德学院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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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德学院专业】哈尔滨华德学院招生网站-哈尔滨华德学院分数线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条我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若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则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考生的专业安排。

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采取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对于高考分数较高、但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入所报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本人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未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参加省艺术类统考考生在满足文化课成绩要求条件下,按考生的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中职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
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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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气校友:
/daxue-xiaoyou-858.html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2023年3月26日黑龙江省计算机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

2023年3月26日黑龙江省计算机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

2023年3月26日黑龙江省计算机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工委会委员选举采取等额选举方式,按照黑龙江计算机协会章程,每单位委员不能超过委员总数的10%,投票过半当选。

1. 刘宏伟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 吴艳霞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 黄海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 金虎黑龙江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5. 杨红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 娄久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 袁永峰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8. 周国辉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9. 苏小红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10. 李丹东北林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1. 李晓明东北农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2. 郑德权哈尔滨商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3. 田枫东北石油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4. 王克朝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15. 林毅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6. 马宪敏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7. 李放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8. 苍圣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19. 孙亚志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20. 邱圣玮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1. 赵金宪黑龙江科技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2. 史健婷黑龙江科技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3. 刘兴丽黑龙江科技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4. 马吉权黑龙江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25. 金巨波黑龙江财经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6. 陈丽梅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7. 宗明魁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8. 王知非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29. 刘琳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30. 路雯婧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1. 于秀敏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2. 贾宗福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3. 潘莹哈尔滨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4. 李英梅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35. 季伟东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6. 张伟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7. 贺维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8. 李红宇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39. 付伟哈尔滨师范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40. 任宗伟哈尔滨商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1. 金雪松哈尔滨商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2. 张茹哈尔滨商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3. 孙广路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4. 张淑丽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45. 高雪瑶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6. 姚登举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7. 梅险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8. 朱小菲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49. 陈海龙哈尔滨理工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50. 齐景嘉哈尔滨金融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1. 吴波哈尔滨金融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2. 胡晓旭哈尔滨金融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3. 王家宁哈尔滨华德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4. 孙璐荣哈尔滨华德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55. 姜楠楠哈尔滨华德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6. 于晓婷哈尔滨华德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7. 张剑哈尔滨广厦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8. 白玲哈尔滨广厦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59. 张义嘉哈尔滨广厦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60. 李晶佳木斯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1. 魏连锁齐齐哈尔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2. 李宏博大庆师范学院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3. 肖红东北石油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4. 孙红敏东北农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65. 景维鹏东北林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6. 李莉东北林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7. 冯光升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8. 周连科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69. 郎大鹏哈尔滨工程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70. 张宇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1. 史先俊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2. 吴锐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3. 郑贵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4. 周游黑龙江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75. 赵已南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6. 丛伟超重庆海云捷迅科技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7. 孙艳庆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8. 孙御航浙江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79. 张小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80. 罗万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单选题] *○赞成○反对○弃权。

哈工大本科招生章程

哈工大本科招生章程

哈工大本科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是指哈尔滨工业大学所制定的,用于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部规章制度。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了以下内容:
1. 招生计划:规定了本科招生计划的总量、分专业的数量和学科的设置等。

2. 招生对象:明确了本科招生的对象范围,一般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生。

3. 招生方式:规定了本科招生的方式,可以是统一招生考试、推荐免试招生、特殊加分录取等。

4. 招生条件:详细列出了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包括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的要求。

5. 招生程序:规定了本科招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包括招生报名、考试、面试、录取等各个环节。

6. 招生政策:明确了一些特殊群体的招生政策,例如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考生的优惠政策。

7. 招生管理:规定了招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工、组织协调、招生宣传等。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生章程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和处理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招生质量的提高。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

第三条学校性质:_____。

第四条学校地址:_____。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规模第六条举办者:_____。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三)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七条学校开办资金:_____元。

第八条办学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理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理事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教育部关于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华德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华德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华德学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4.07•【文号】教发函[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华德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1]7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请将恒星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的函》(黑政函〔2010〕9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并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现同意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华德学院,学校代码为13307;同时撤销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的建制。

哈尔滨华德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一并向社会公告经我部核准的该校办学《章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哈尔滨华德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请认真履行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签订并报我部备案的《终止合同暨过渡期协议书》,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我部将对落实情况和结果进行复查。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黑龙江职业学院章程【模板】

黑龙江职业学院章程【模板】

***件:黑龙江**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黑龙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始建于 1948 年,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材培养。

学校秉承“厚德强技、行知合一”的校训,宏扬“忠信、乐群、务实、创新”的校风,建设高职教育名校,打造继续教育强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维护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黑龙江**学院,简称:龙职院。

英文译名: Heilongjiang Polytechnic, 英文缩写: HP。

学校法定住所:哈尔滨市**区学府路 7 号。

学校网址: ***.cn。

第三条学校的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管理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任免。

第四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审核学校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办学行为,考核、评估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行使调整配置教育资源等职权。

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开展以人材培养为中心的各项办学活动;保障学校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为学校的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材。

第六条学校秉持“立足产业、携手行业、服务企业、成就职业”的办学理念,坚持“工农商联手、政校企互动、教学做一体、情智能同育”的办学特色。

第七条学校依法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干部培训及短期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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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在学院优势学科专业中努力争取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
第四十八条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四十九条 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及管理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以教育、教学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五条 学院设立特聘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安全保密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学院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派的督导专员,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学院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为教学、科研服务。合理设置校内党政机构的管理人员编制,科学设岗,合理定编。
第二条 学院名称:哈尔滨华德学院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YPERLINK ""
第三条 学院由以顾德库为代表的投资者举办。
第四条 学院是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学籍管理,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
(六)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七)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活动;
(八)行使理事会授权和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院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办学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 学院在学生中成立学生会组织。学生会要配合共青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五十七条 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 学院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院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4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三)学科专业定位:以工学为主,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各学科和专业之间互相支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
(四)办学规模定位: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控制在8000人左右。
(五)服务面向定位:服务龙江,面向全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高水平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十一条 进一步凝练和培育以下两方面特色:
(一)不断实践和总结“侧重个性培养,全员成才教育”的育人理念和“整体建设”的治校理念,构建具有华德特色的校园文化,巩固和强化整体育人氛围。提升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在办学特色上,坚持以工科为主的专业特色和高等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大力实施政、校、企合作。坚持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之路。
第三十条 院长任期4年,期满离任;经理事会决定,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也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一条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院理事会的决议;
(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学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聘任和解聘学院教师和内部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二)不能全面履行院长职责的;
(三)学院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四)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院正常工作的;
(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经理事会同意的;
(六)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
第三十三条 院长因故暂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副院长代理行使职权。
第三十四条 学院实行党政联席办公会制度。党政联席办公会实行院长主持、集体讨论、院长决定的制度。院长在行政管理中,具有最后决定权,并对决定事项承担责任。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做出的决策,由院长签发和公布。
第五条 学院属于社会公益事业非盈利性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办学积累所形成的资产及受赠的财产为学院所有。
第六条 办学宗旨:学院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社会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紧紧把握培养社会需求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部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定位,创建民办高等应用型工科名校,培养高级应用型优秀专门人才,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第十二条 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全院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在全院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方针,营造思想解放、学术民主的氛围。
第十四条 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和学术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建和谐校园。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
第七条 学院确立“侧重个性培养,全员成才教育”的育人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大众化教育下的多元质量观,坚持个性发展原则和创新原则,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条 学院在办学中确立下列定位:
(一)类别定位:以工科为主、多学科的教学型院校。
(二)办学形式、层次定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学制为四年。
(二)具备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务;
(三)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四)熟悉高等教育教学业务,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五)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
第二十九条 院长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八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名誉理事长1人,理事长由举办者代表担任。理事会设秘书一1人,由理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与院长确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后每届理事会应分别由举办者推选、院领导推荐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理事会成员因故出现缺额时,增补理事由理事长提名报理事会按照议事规则表决产生;增补名誉理事长由举办者推举,报理事会按照议事规则表决产生。增补的名誉理事长、理事报学院上级审批机关备案。在任期中补选的名誉理事长或理事,均以补足原任者的任期为限。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必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五十三条 学院可根据需要在机关和教学单位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十四条 建立院党委与理事会的协商沟通机制。党委对学院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就业等重大事项,参与决策。
第五十五条 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建立共青团组织,在院党委领导下,以学生和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学习积极性。
第三十八条 学院设立图书馆、网络中心、培训中心等教学辅助单位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九条 学院实行院、系(部、处)两级管理体制。系、部、处实行主任或处长负责制。
第四十条 学院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设立教学督导机构,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案,监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十一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的生师比及学历、学位、职称结构比例,规划和建设专职师资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形成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理事会秘书整理存档,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学院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九条 学院坚持“以理念建院、以质量立院、以特色兴院、以人才强院”的发展思路。在未来发展中,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由以外延式发展为主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的转变;由传统教育质量观向大众化教育下的多元质量观转变;由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向现代个性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
第十条 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实施“三步走”战略:在“十一五”末期,按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设置标准,以实现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为目标;“十二五”期间,加强内涵建设,以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成为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为目标;“十二五”末期到 2025年,学院核心竞争力大大提升,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成为国内一流的高等应用型工科民办本科院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院最高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第十六条 理事会成员由13人组成,其成员包括学院创办人、热心高等应用型教育事业的知名人士以及教育专家、学院院长、学院教职工代表等人。在“过渡期”内还要有一定名额合作举办独立学院的大学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应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或管理经验。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除紧急事项外,可暂不作最后决定,留待协商后下次会议再定。在讨论下列重大事项时,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聘任、解聘学院院长;修改学院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学院的合并、终止;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四条 为实现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采用现代化教学和管理手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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