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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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研究综述

刘亚东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2013级中国史专业)摘要: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是整个中东问题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经过六十多年的岁月变迁,巴难民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成为了国内外学界研究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关于巴难民问题,我国学术界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开始探索研究,代表性的主要有《西亚非洲》和《阿拉伯世界研究》这两份国内核心期刊。本文关于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其历史问题考察、成因、生活现状以及相关各方对解决巴难民问题的立场以及巴难民问题解决的可能性等几方面。

关键词:巴勒斯坦;难民;演变;研究综述

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产生于上世纪40年代末,虽然时间已过了60多年,然而巴难民问题却迟迟无法有效解决。当年第一批作为难民逃往别国的巴勒斯坦人多已不在人世,而在难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他们在寄居国开始渡过其正式的难民生活岁月,如今难民已经繁衍至第三代,据联合国难民署不完全统计有登记在册的巴难民已达410多万人。巴难民一方面过着寄人篱下的苦难生活,一方面也给其寄居国带去了一定的麻烦。如此庞大的难民群体,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无论是从经济还是政治上,都给涉及巴难民问题的相关各方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和压力。面对这一问题,涉事的有关国家仍在展开着拉锯战,在进行利益上的博弈,而难民问题久拖不决,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来讲,最大的受害者无疑仍是那些逃亡的巴难民,期待着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在当事国的不断努力下,巴难民问题能够早日得到妥善解决。

一、国内研究现状

巴勒斯坦问题作为中东问题的核心,关系到中东地区和世界局势的稳定,而有关巴勒斯坦的难民问题又成为了中东和谈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巴勒斯坦问题中最为复杂、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国内学术界对中东和平进程中的诸多问题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主要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创办的《西亚非洲》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创办的《阿拉伯世界研究》等核心学术期刊为代表。而学术界对巴难民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自20世纪8、90年代起,目前且多从其历史问题考察、巴难民形成的原因分析、关注难民生存状况以及探究巴难民问题始终难以解决的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等几方面进行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对历史的描述和对其未来发展趋势的粗线条预测,缺乏对现实的关注,且研究成果多以期刊论文为主。

二、巴难民定义及成因

1、定义

所谓巴勒斯坦难民,于卫青在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考察》中,做出这样解释:是指根据联合国所规定,凡于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前在巴勒斯坦自然地生活过两年以上,后因战争而失去家园并由国际救济机构注册接受救济的巴勒斯坦人。[1]2001年时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巴勒斯坦难民约有350多万,他(她)们主要栖身在约旦(约170余万)、黎巴嫩(46.3万)与叙利亚(41万),其余则分散在其他阿拉伯国家,其中以埃及、伊拉克及海湾各国为多,至2011年登记在册的巴难民达到410余万人,加上其他散居在各地的,巴难民总数已近480万人。贺雅琴学者在《巴勒斯坦建国问题的瓶颈》一文中也提到:巴勒斯坦难民主要指1948年巴勒斯坦战争后,由于恐怖和战争而流落他乡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他们主要分布在加沙地带、约旦河西岸和约旦、叙利亚、黎巴嫩、埃及等周边阿拉伯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地区。[2]

2、成因

于卫青在《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考察》中这样认为:巴难民问题主要缘于联合国分治问题的通过和随之而爆发的第一次中东战争以及其后的几次阿以战争,特别是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也导致了大量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沦为难民。[1]李荣在其《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一文中,也认为巴难民问题是1948年和1967年这两次中

东战争造成的悲剧。[3]赵克仁在《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历史考察中》指出:巴难民问题总的原因是阿以冲突,同时还有三个间接原因是犹太人的恐怖主义(代表性的事件是代尔亚辛事件,为了驱赶巴勒斯坦人,犹太恐怖组织伊尔贡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代尔亚辛村庄屠杀事件,约250名巴勒斯坦人被杀害、其中半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驱逐以及在委任统治的最后阶段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治安机构和政府机构的瓦解。[4]这一点贺雅琴学者在其《巴勒斯坦建国问题的瓶颈》一文中也持相同观点。

三、巴难民生存状况

巴勒斯坦难民的处境十分艰难,他们面临诸多问题。当第一批逃往邻国的巴难民暂获安全后,他们却在生活上面临着重重困难。梁国诗在《巴以最终地位谈判中的难民问题》[5]和陈天社在《阿拉伯国家的巴勒斯坦难民》[6]以及李荣在《巴勒斯坦难民》[3]几篇文章中都提出了相类似的观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居无定所,生活困难。巴难民最初逃往的各国几乎都不允许难民有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这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二是国籍不明,寄居身份。除约旦给予巴难民公民身份外,其余各国均视其为寄居在本国的难民,更糟糕的是许多难民持有的难民证都是具有有效期的,当难民在证件的有效期内出境,但未能及时返回,一旦过了有效期即便其原寄居国也不再允许其入境。三是就业困难,失业率高。阿拉伯国家在巴难民就业问题上设定种种限制,除少数掌握技术和知识的巴难民能够勉强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外,其余多从事笨重的的体力劳动。四是流动受限制,家人团聚难。五是不能享受公共福利待遇。教育、卫生等公共福利对于巴难民来说几乎是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另外,学者范鸿达在《巴勒斯坦难民营状况考察》一文中还认为生活在难民营中的巴难民还普遍存在着有人口密度大、卫生和教育资源短缺以及涉入政治程度较深、与以色列对抗烈度更高等问题。[7]

但是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努力,难民寄居国对他们的生存状况也逐渐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提高。范鸿达学者在《巴勒斯坦难民营状况考察》一文中就指出生活在黎巴嫩难民营的巴难民生存状况所发生的改变:2005年黎内阁决定成立旨在推动巴勒斯坦难民状况改善的黎巴嫩-巴勒斯坦对话委员会(LPDC),2010年6月,黎巴嫩

进步社会党积极推动议会通过立法废除对巴勒斯坦人拥有房产和工作的限制;8月,黎巴嫩政府宣布取消一些针对巴勒斯坦难民的工作限制等,这些举措对黎巴嫩的巴勒斯坦难民而言不可谓不是大喜讯。[7]如今对于生活在叙利亚难民营的巴难民来说,他们除了不具有叙公民身份外,其它方面与叙利亚人几乎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说巴难民的生存权利相比他们的父辈和祖辈已经发生了一些显著的提升,这也彰显出了整个国际社会在对待难民问题政策和立场上的一种进步。

四、相关各方对巴难民问题的立场

巴难民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主要涉及到当事国巴勒斯坦,以色列,其他阿拉伯国家以及美国和联合国等国际社会。而对巴难民问题最具发言权的当属联合国,它主要是从人道主义的目的出发,力求做到公正合理。赵克仁就提到,联合国一直坚持用联大通过的第194号决议来解决巴难民问题,即允许因战争而逃亡的巴难民尽早返回家园,对不愿返回的应该给予赔偿。

关于美国在巴难民问题上的立场,贺雅琴学者这样提到:美国曾提出为巴难民提供300亿美元的赔偿款方案,但这一方案实质上是在回避难民所面临的其他问题,与联合国194号决议还是相违背的,而假设美国所提出的这一300亿美元的赔偿能够为巴方所接受,实际上对解决如此数目庞大的难民群体安置问题客观所需约1000亿美金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美国的这一态度无论从原则上还是现实上都是行不通的。而梁国诗则提到美国的立场具有不确定性,最初美国是支持联合国第194号决议的,而在随后的50年,美国却在推行其双重标准,即一边对巴方施压,一边又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对以色列极力地偏袒和纵容。

就巴勒斯坦对难民的立场而言,它表现出具有矛盾性,陈天社在《巴以最终地位谈判中的难民问题》中就这样认为:一方面巴方坚持以联大194号决议解决难民问题,认为原则上的问题不能做出半点让步,但又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8]同时巴方因迟迟未能建国,在难民问题上与以色列谈判就无法确定明确的边界问题,来安置难民;另一方面又担心即便是成功建国,但难民问题如果久拖不决,对巴方来说也是同样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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