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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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RAH130109-01A 行文单位: 人力行政部车辆管理作业规定

类别:管理密级:普通阅读者:全体员工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A 页数: 11 生效日:20130109

1、目的

1.1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修、费用控制、安全第一,有效、合理的运用公司车辆,特制定

本管理作业规定。

2、范围

2.1适用于安徽分公司各部门。

3、定义

2.1 专用车:指公司批准配置给公司专门人员指定人力行政部专职司机驾驶的车辆。

2.1 公用车:由公司指定专职司机驾驶,用于公司公务、商务及其他需要的各类车辆。

4、职责

4.1 公司实行统一的车辆管理体制,由人力行政部与各部门根据需求来实现公车有序使用。

4.2 人力行政部职责:

4.2.1所有车辆的调度权归人力行政部,各相关业务部门协助人力行政部做好车辆管控工作。

4.2.2 负责公司车辆上牌、保险及维修保养、车辆运行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处理协调。

4.2.3负责公司车辆产生的各类费用及司机的管理,并建立《车辆档案》清册。

5、管理制度

5.1 用车计划申请

5.1.1 所有用车实行计划申报制,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写《用车审批表》,遵循轻重缓急,合并节约、先来

后到的原则,合理安排派车。

5.1.2 没有用车计划申报的,原则不派车。

5.1.3 公用车的使用和调度:

5.1.3.1 车辆调度由指定行政专员负责,如指定人未在公司,由其职务代理人执行。除总经理外,其他任

何人员无权直接派司机出车。

5.1.4 实行“用车申请制”与“用车登记制”(含公用车及因公使用的专用车),司机凭审批后的《用车审

批表》出车。

5.1.5 派出车辆送达地点后,等候超过1小时且距离较近的,原则上应回公司,另行安排。

5.1.6 公休节假日及晚间需公务用车,应在上班时间提前1日申请,由行政专员提前安排。

5.1.7 节假日除公司批准的专用车外,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保安经常检查车辆停放

情况,如违规停放者,并对车辆保管责任人予以处罚。

5.1.8 司机及办事员工不得利用公车之便不经批准办私事或与公事无关的事情。

5.1.9 员工上班期间急症用车或经总经理批准派车的特殊事宜,人力行政部可派车。

5.1.10 司机必须如实记录《车辆行驶记录表》,将用车人姓名、出车时间、地点及是否有停车票或过桥票

等详细记录在册,并由用车人签字备查。每次加油需要完整记录《车辆加油明细表》备查,《车辆行驶记录表》和《车辆加油明细表》每月交人力行政部检查一次,使用完后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存档。

5.1.11 一般用车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前半日提出需求,到部门信息员(或指定人)填写《用车审批表》;

?信息员(或指定人)统计本部门用车需求,并将《用车审批表》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

?各部门信息员(或指定人)提前半日向行政专员提报《用车审批表》;

?行政专员确认《用车审批表》无误后,交部门经理核准后统一调度车辆外出。

5.1.12 生产紧急用车审批程序:

?由信息员(或指定人)直接电话和行政专员确认公司是否有车,根据紧急状况,快签或后补《用车审批表》方可派车;

?公司车辆如全部外出,状态又非常紧急,可外叫车,产生费用实报实销。

5.1.13 特殊用车情况,请参照5.1.9 执行。

5.2 车辆维护与维修

5.2.1 车容车况维护

5.2.1.1 车容维护标准:车身光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引

擎无浮尘、油污;车厢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2.1.2车况维护标准:发动机工作良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安全装

置必须齐全、安全有效;其它装置处于无故障状态,附件齐全;每台车辆每周至少行驶十公里。

5.2.2 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车辆行驶到规定的里程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5.2.3 车辆维修保养时填报《车辆送外维修(保养)申请表》,所有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5.2.4 车辆维修保养时,由人力行政部派专职司机进修理厂跟踪,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车辆修好接车,

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车辆维修保养单必须返回人力行政部备查。

5.2.5 人力行政部统一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以及时组织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5.3 交通事故管理

5.3.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应通知人力行政部。并注意以下事项:

?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110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同时迅速报告人力行政部)。

?行政专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做出处理,能协商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较大事故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告具体案情。

?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由交警队发责任认定书,并开协商会调解处理善后事宜(协商不成,双方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3.2 因公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奖罚细则5.8.2执行”。

5.3.3 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械事故等应及时通知人力行政部,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事故

发生的原因,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在责任。

5.3.4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机械故障,经技术鉴定属司机操作失误等责任的,由司机承担相关费用。在处理

完毕后,司机写出详细报告交人力行政部保存。

5.3.5车辆出现非事故、非司机主观责任的车辆正常磨损,车外形挂伤等状况的维修费用由人力行政部核

查属实后,由公司按实报销。

5.3.6 车辆不按公司规定停放,导致车辆被盗,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 车辆费用管理

5.4.1 公司因公用车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实报实销。

5.4.2 车辆修理保养费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5.4.3由于驾驶员违章产生的费用,公司一律不承担,由驾车人自行负责。

5.4.4 当月行车费用,要在次月五号前结清(节假日顺延),如过期,公司不再予以报销。

5.4.5 车辆的年审、年检、过桥年票及养路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5.5 车辆安全管理

5.5.1 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

5.5.2 司机每天应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查。

公司车辆管理表格模板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 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各部门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黑D59A59、黑D68018、黑D66513、黑D05178)的证照及稽核、维修、检验、年审、车辆保险等事务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应于事前提出用车申请,公司办公室依据事务 的重要性安排用车顺序。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车。 3.原则上不准因私派车,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派车,需报公司总经 理审批。正常公寓、膳食检查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每周上交一次用车申请表;市内出车须主管经理审批;外单位用车或出长途须报总经理审批。车辆因私使用时,用车人应在使用前认真核对车辆里程表,使用后应及时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 4.非工作时间驾驶员必须将车辆置于指定位置,另外办公室应设专人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记录人员每天要详实记录车辆行驶公里数,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在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照,严禁无照驾驶。 2. 公司车辆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 车辆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 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 态,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 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e.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f.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 行李箱后加锁。如发现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要对由此引 发的后果负责。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092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factory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公厂)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3.1.1公司使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3.1.2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 3.1.3司机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两次. 3.1.4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待(图书室),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

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5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来宾送至目的地,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即让客人步行. 3.1.6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以及停车待命不得开空调. 3.1.7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 3.1.8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1.9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厂内乱按喇叭. 3.1.10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联络,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及时应答时,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3.1.1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1.12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委外维修,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3.1.13车辆各司机应对于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

车辆管理制度(审核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车辆调度作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费用,保障公司公务用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车辆的调度、使用、相关费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管理。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司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 3. 浙江友强实业有限公司(包括方前工厂)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部门。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身清洁,车内整洁,车内不准吸烟。 2. 驾驶人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需节假日保养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检修车辆。 3.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等必须携带以备查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4. 公司所属车辆应于车管所规定日期,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 者 ,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 管理部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6. 管理部每月对公司用车各项费用的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室,以作审核。 第四条用车规定 1. 车辆规定主要使用人员。在每辆车辆上备有《行车记录》(见附件 1 )。 2. 未明确主要使用人员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因下列原因需用车时,可以申请派车: (1)公司重要客户需要接送的; (2)公司重要事务需要用车的; (3)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用车。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司业务需要用车者,可向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由管理部填发《业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 2)派车。用车人凭《业务用车派车单》用车。未经派车,不得擅自用车。 2.其他人员(仅指指定用车人员,见附件 3)因公司事务需要使用车辆,应向车辆主要使用人员告知用车事由,经主要使用人员同意,可将车辆交予借用人员,用后应及时交还。 3. 车辆返回和出车前,驾驶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胎压、油、水、电、运转、制动系统等),以确保车辆正 常运行;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pdf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园区处于受控状态,秩序井然,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特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武汉裕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部。 二、值班制度 第三条园区大门岗护卫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 第四条三班制,每班8小时。早班:7:30~15:30;中班15:30~23:30;晚班23:30~次日7:30 第五条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 三、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对外来人员(包括园区企业的客户、各类访客、未挂厂牌员工、装修队等作业人员 等)一律实行进出园区登记有效身份证制度。 第七条当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员应主动点头微笑示意,并用“先生(女士),您好!请问你拜访哪位,哪家企业?”“请您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合作,请入园。”“对不起,实行登记是我们的工作制度,请您谅解。”等话语予以提示和表示歉意。 第八条准予登记的有效证件,特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等。 第九条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时间等记录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后给予 放行。(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对行迹可疑的外来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逻保安员,由班长或巡逻保安员负责监视。 第十一条值班保安员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进入园区。 第十二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推销、收废品、捡破烂等。 第十三条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园区的外来人员必须予以阻止,并报告保安队长、项目经理,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 第十四条若有由光电谷集团公司领导陪同到园区检查、参观、指导工作的人士,保安员应 立即起立,以示欢迎。等客人离开后,将来访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清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清单(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杜绝浪费控制成本。本管理文件适用于清控人居(成都)新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第二条管理部门 1、公司所属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公司所有车辆购买、调拨、报废等均报综合部统一备案。 2、车辆分为行政事务使用车辆及高管配置车辆。行政事务车辆的日常使用由综合部统一安排,高管所配置车辆的日常使用由配置人员负责,因特殊公务可协调使用,其它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 3、综合部设车辆管理员,其主要职责: ●负责对公司车辆信息档案的建立成册,如:车辆购置、保险、 年检、车辆维修保养等信息档案,并跟进修改信息的变动。 ●负责对公司行政车辆的每月车辆行驶记录及油耗统计分析。 ●负责公司车辆各项费用缴纳和费用报销,油卡管理。 ●负责对公司行政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违章事故查询处理,并

对其它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及交通法规的培训教育。 ●负责协助各部门办理车辆调拨管理。 4、驾驶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根据出车任务出行,安全驾驶车辆并做好车辆行驶记录 的登记。 ●负责自行保管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清洁、使用、保险、年 审、事故处理、按要求统计车辆相关数据及费用结算。 第三条车辆购置管理 1、公司购车前必须先填报《采购审批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购车的相关手续。 2、购车后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上户、购买车辆保险,并将车辆的相关资料一个月内录入到台账中。 第四条派车管理 1、公司车辆主要用于接待、领导公务活动及重要任务,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可申请公司派车。 2、公司实行派车制度,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车辆管理规定及作业流程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车辆的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安全运作、有效维修与保养,使之经济高效服务于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车、大中小型货车、机动叉车等机动车辆的管理。 三、权责 3.1 司机:负责所驾驶之车辆的日常常规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负责车辆的出车按规定流程的加油,加水,车辆清洁的保持与维护; 3.2 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为行政部,行政部负责司机的管理、车辆的异常确认、维修保养提出、货车派车与安排、休息日客车的派车与安排,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车辆用油的申请与冲值、车辆高速路费的申请与冲值、及时申请车辆车船使用税与缴税、及时处理车辆年审、及建立车辆的全部资料档案等;及负责非休息日的派车与安排、车辆保险的管理与提交审批等; 3.3采购部:负责新车辆的采购、车辆维修与保养商的资格确定与车辆维修保养单价确定、确定车辆用油的供应商与确定油品单价; 3.4 集团行政部:负责车辆相关事项的最终审批,以及对本制度的修订完善,监督本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四、内容 4.1 车辆保险、年审、统缴、车船使用税交纳等事项的处理 4.1.1 原则上公司车辆采用全保投保的方式购买“商业车险”,以及按当地法律法规购买“交强险”,其中“商业车险”在考虑信誉、价格、服务的基础上确定保险公司; 4.1.2 行政部需要建立《车辆基本资料档案》,在保险到期日前提前1个月提出保险购买对比方案,呈权限审批者审批核准,及时购买车辆保险,原始《保险单》由行政部部门存档,保险卡随车使用,并留存复印件; 4.1.3行政部需要在当地法规定要求的时间前,申请费用依流程签批核准后办理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2385

进厂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外来非运输货物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停放。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厂区。办理手续 期间只准司机和副驾驶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 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5m以上。 7、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鸣笛。 8、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 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9、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 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0、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规定。 11、所有拉运材料车辆,立柱必须坚固、可靠,无开裂情况出现,对于存 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公司有权拒绝装卸。 12、所有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进入公司车间必须带上安全帽,否责不得进 入公司车间。 1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公司。 14、车间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 头不得随地乱扔,违反公司规定吸烟、喝酒的,处以100元罚款/项。 15、对于违反制度的车辆及人员,公司将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员轻重处 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进入公司资格。 16、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照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车,严谨堵占门口

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为了确保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安全、摆放整齐,停车、出入有序,防止事故发生,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被盗和被损坏的事故,减少业主的财产损失。 2.0 适用范围 各道闸口、车库及广场车辆的管理。 3.0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3.2 安全管理部经理负责本工作规范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4.0工作内容 4.1出入口的管理 4.1.1 车辆驶入的管理 4.1.1.1 对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进行敬礼。业主凭业主卡(ID卡)刷卡进入;安管员对忘 带卡或不刷卡业户进行身份核实,并大力宣传,园区全封闭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给予温馨提示;定期对不刷卡的业户由客户服务部进行上门回访。 4.1. 1.2 当发现有不刷卡车辆进入小区驶进道闸口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敬礼。并 询问其身份,如是业主忘带卡,立即通知中心查明业主身份;或是来访人员,则立即通知监控中心用录音电话联系业主进行核实,得到中心通知放行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通知监控中心和巡逻岗位做好监控和跟进其是否进入被访业主家,如业主不同意放行则礼貌提示访客车主,劝其离开。 4.1. 1.3 当送货车辆进入道闸口时,敬礼后进行询问,并核实业主,确认送货单的地址、 货物与实际货物是否一致,是否携带违禁品,严格执行对外来车辆的四个步骤:询问、核实、登记、跟进。 4.1. 1.4 大型送货车辆禁止进入园区。 4.1. 1.5 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询问其去处后登 记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通知监控中心和巡逻岗位做好监控和跟进,登记其车牌号码,出入时间。 4.1.2 车辆驶出的管理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办公区及项目施工区域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进入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区域的所有非公司正式、外聘职工及非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及车辆。 第三章 外来人员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与外协队伍签订各类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的安全协议。 第四条 外来人员如有事需进入机关办公区,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后,由门卫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接洽工作结束后来访人员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离开时间。 第五条 外来人员进入项目部时,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施工现场、实验室等与业务无关的场所。 第六条 协作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须由协作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安全管理部人员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记录登记。

第七条 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等区域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第四章 外来车辆管理 第八条 外来车辆进入机关大院或项目部时,需接受门卫问讯,司机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经门卫与对口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在各区域指定地按规定停放,车主自行保管防止被盗和破坏。 第十条 门卫人员应告知进入公司的车辆注意事项,如限速 公里 小时、禁止鸣喇叭。 第十一条 保持车辆整洁,门卫室禁止脏车进入院内。 第十二条 所有职工人员有权阻止外来车辆的不安全行为, 如发现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要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汇报。 第十三条 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

车辆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 第一章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现场装卸及车辆管理规定

现场装卸及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百航形象,规范客户提货装卸现场秩序,,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装卸现场人员管理规定 1、现场人员必须穿戴百航工作服;对待客户礼貌用语,不得和客户乱开玩笑; 2、严禁吸烟、乱扔果皮纸屑、倾倒垃圾,酒后作业;严禁随意乱扔带钉破碎垫板, 装车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并将垃圾放进垃圾箱; 3、严禁穿露趾凉鞋、穿拖鞋、赤脚、光膀; 4、严禁司机等随从人员停留在装卸区,必须到指定地点休息等待; 5、严禁携带未成年人进入库区、装卸等区域; 6、严禁在装卸现场蹲、坐、躺、睡、追逐、打闹; 7、严禁与车辆抢道、在车流通道停留; 8、严禁从事爬车登高接棚、盖棚等登高作业; 9、严禁非叉车操作人员接触、靠近、操作叉车; 10、严禁野蛮装卸如:踩、踏、撞击产品等物料; 11、现场人员必须走人流通道、斑马线,穿过叉车通道必须确保作业区域无车辆 通过。 12、叉车工、物流现场管理负责共同遵守、执行现场管理的要求,并承担现场 管理职责。 13、现场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托运单据,需要特殊保护的货物要备注清楚,字 体干净工整。 14、严格按照装车操作要求进行装车,不偷奸摸滑。 二、装卸现场车辆(包括叉车)管理要求

1、严禁拒绝客户保安人员对外来车辆的例行检查; 2、装卸车辆装卸时必须停车、熄火、制动、系牢车门、垫三角木; 3、登高卸货,车尾装货,平板车搭、接、盖棚必须使用移动登高作业平台(梯); 4、倒车、车辆启动驾驶时必须鸣笛警示、确保其行驶路线无人; 5、严禁在园区内超速驾驶、绕行减速带,必须限速5Km/H行驶; 6、严禁占据人行道、斑马线、乱停乱放、占据人行通道、驶入非装卸区; 7、严禁开门行驶、车厢载人行驶; 8、严禁车辆点火后驾驶员离开车辆; 9、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行驶; 10、严禁在装卸现场维修车辆,如需要必须将车辆移到在非装卸区域进行,并设置 警告标志;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的化学品包装器材; 12、入园区车辆必须遵守客户《园区车辆管理规定》要求; 13、车辆出厂交单必须停留在减速带内,并熄火制动、; 三、以上规定要求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一旦被巡查人员发现违反规定或被客户 投诉,将给予100-500元/次的处罚; 2015年11月1日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车辆基本信息: 目的:本制度为确保车辆交接后,责任司机能爱护车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证人员安全,车辆处于良好的车况,同时维持车辆合理的能耗和维修成本。 一、新车磨合期:新车的磨合期对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油耗影响很大,新车在磨合期应特别注意以下六点: 1)避免起步不热车:新车在起步前一定要预热,所谓预热实际是给发动机一个充分润滑的时间,润滑 时间至少要一分钟以上。 2)避免紧急制动:紧急制动不仅使磨合中的制动系统受到冲击,还会加大底盘和发动机的冲击负荷, 在初次行驶的300公里内,最好不要紧急制动。 3)避免负荷过重:新车在磨合期如满载运行,会对机件造成损坏。因此,在初次行驶的1000公里内, 一般载重量不要超过额定载荷的75%-80%。 4)避免高速行驶:新车磨合期内有速度限制,当油门全开时,车速不能超过最高时速的80%。 5)避免跑长途。新车在磨合期内跑长途,易造成机件麻损。 6)避免过早换油:汽车初装油是磨合期专用的润滑油,磨合期机油只要按照厂家规定的时间换就行, 不要过早更换。 二、日常用车规范 1)保持车身和车身上公司标志的完好无损,发现车身破损或标志残缺,必须在1个工作天内报告作业 主管、服务中心作业经理,由其安排维修和修复;

2)每天保持作业车辆的内外整洁,车内不能有垃圾,物料必须摆放整齐,不能散落在车内; 3)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停车后及时熄火,熄火前及时关空调和关闭车内电器等; 4)每次出车前,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深圳区域作业车辆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相关检查,并执行每 周、每月的周期性车辆检查,确保作业车辆的安全出车; 5)停放车辆时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停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 应熄火上锁并确认车辆钥匙不遗留在车内; 6)领用车辆钥匙时必需登记领用时间,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归还车辆钥匙,并登记归还时间。 7)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过车辆的载重量。如货物超出车辆载重量,请及时汇报主管,由主管协调处理。 三、油料及充电管理 1)严格按照一车一卡的原则使用油卡,不得混用。 2)没有经过批准,不得以现金加油。 3)每次加油,应在小票上写上车牌号并签名。 4)电动车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电量充足,当电池量低于50%时,当天下班前请充电。 四、维修管理 1)爱护公司车辆,按时进行车辆相关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2)车辆出现故障,应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申请维修。维修后立即检查车辆维修效果,如发现维修效 果不理想,须在1个工作天内汇报给作业主管、服务中心作业经理,以安排返修。 3)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将车辆的千公里维修费用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得超过同期购买的同类车 的平均千公里维修费的5%。) 五、证照管理 1)每天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包括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停车月卡,货车的驾驶 员还须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特种车辆设备及机械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规范特种(挖掘机、装载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利用率,保证车辆的完好状况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车辆是施工现场辅助运输的专用车辆,特种车辆驾驶员使用特种车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包括管、用、养、修各环节,做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完成施工生产的有力保证。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以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定机械化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好机械的安全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机械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3、组织机械化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机械设备的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6、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分析,参与机械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持证上岗,不允许无照操作。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将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时,要经项目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果严重的从重处罚。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劳务队或外单位机械设备,造成损坏或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 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精力集中,认真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不允许搭载与施工无关人员。 9、机械设备停放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在行车道路上停放应设置防护栏和标志牌,且设置间距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10、机械设备停放后,应设专人进行看管,对看管人员要进行安全交底,尤其要预防因安全距离不够引起的碰撞或因油料引起的火灾。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

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3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4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5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1.16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1.17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起升车辆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371-2011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起升车辆的加油、加气以及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起升车辆 能够装载、起升和搬运载荷的工业车辆。包括堆垛用高起升车辆、非堆垛用低起升车辆、拣选车。 3.2 堆垛用高起升车辆 装有平台、货叉或其他载荷搬运装置,能将载荷(有托盘或无托盘)起升到足够的高度进行堆垛或拆垛以及分层堆垛或分层拆垛作业的车辆。 3.3 非堆垛用低起升车辆 带有平台或货叉,并能将载荷起升到恰好满足运行的高度而进行搬运作业的车辆。 3.4 拣选车 操作台随平台或货叉一起升降,允许操作者将载荷从承载属具上堆放到货架上,或从货架上取出载荷放置在承载属具上的起升车辆。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采购的起升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设计要求和规格。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使用单位的现场条件和特殊要求,还应考虑对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 5.1.2 起升车辆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并标注车辆名称、额定起升能力等内容,随车备有安全警示牌。 5.1.3 起升车辆驾驶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和单位内部作业资质后,方可从事起升车辆驾驶和作业。 5.1.4 使用前,起升车辆各项性能均应检查合格。 5.1.5 起升车辆应依照国家要求,定期参加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到期未检的不得使用。 5.1.6 企业应依据GB10827-1999要求,并结合自身起升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起升车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1.7 起升车辆只得用于载货作业,不得用于载人作业。 5.1.8 起升车辆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油箱应密封良好。 5.1.9 起升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应经批准,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措施,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作业的起升车辆应满足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2 加油、加气和充电 5.2.1 加油、加气的安全要求 5.2.1.1 起升车辆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加油、加气,并设有警示标识。 5.2.1.2 加油、加气地点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消除电气火花、发热设备表面、静电、明火、烟雾等潜在的点火源,并配置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2.1.3 起升车辆加油、加气前,驾驶员应关闭发动机并离开车辆驾驶室或操作台。 5.2.1.4 车用液化石油气容器应在容量降至10%之前进行灌注,同时也不得过量灌注。 5.2.1.5 加气或更换液化石油气容器应由经培训的人员进行。负责加气或更换液化石油气容器的人员,应穿着防护服(即长袖服和手套)。加气或更换液化石油气容器安全操作指南参见附录A。 5.2.2 充电的安全要求 5.2.2.1 起升车辆充电应在蓄电池充电站或指定的充电地点进行,充电区域应有警示标识。 5.2.2.2 充电区域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充电站应备有用于冲洗和中和溢出电解液的设备、淋浴和洗眼设施、消防设施,防止车辆损坏充电装置的设施和通风设施。 5.2.2.3 蓄电池电量不得低于20%,在为蓄电池充电或更换蓄电池之前,车辆应正确定位并制动。 5.2.2.4 蓄电池充电和更换应由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按充电操作规程进行。蓄电池充电和更换安全操作指南参见附录B。 5.2.2.5 充电、更换和维修蓄电池时应穿着防护服装,包括护目镜,面罩,防酸、耐磨、防湿手套等。 5.3 工作场地 5.3.1 作业前,驾驶员应了解工作场地的特殊或不安全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增加安全措施。 5.3.2 工作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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