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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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化品的安全使用(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425

危化品的安全使用

Safe us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如何区分危化品与普通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当然做为危险货物、危险物品,除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一些其他货物或物品。

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称呼也不一样,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称“危险物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称“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现在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来确定。

2.静电危险,不容忽视

一般可燃液体都有较大的电阻,在灌装、输送、运输或生产过程中,由于相互碰撞、喷溅与管壁摩擦或受到冲击时,都能产生静电。特别是当液体内没有导电颗粒、输送管道内表面粗糙、液体流速过快等,都会产生很强摩擦,所产生的静电荷在没良好导除静电装置时,便积聚电压而发生放电现象,极易引发火灾。粉尘在研磨、搅拌、筛分等工序中高速运动,使粉尘与粉尘之间,粉尘与管道壁、容器壁或其他器具、物体问产生碰撞和摩擦而产生大量的静电,轻则妨碍生产,重则引起爆炸。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因其中含有液体或固体杂质,从管道口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都会在强烈摩擦下产生大量的静电,导致燃烧或爆炸事故。针对这些危害,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检查盛装高压水蒸汽和可燃气体容器的密封性,以防其喷射。漏泄引起爆炸,倾倒或灌注易燃液体时,应用导管沿容器壁伸至底部输出或注入,并需在净置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采样、测量、过滤、搅拌等处理。同时,要注意轻取轻放,不得使用未接地的金属器具操作。严禁用易燃液体作清洗剂。

(2)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生产场所,应严防设备、容器和管道漏油、漏气。勤打扫卫生清除粉尘,加强通风等措施,以降低可燃蒸汽。气体。粉尘的浓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易产生静电的场所。

(3)在易燃易爆危险性较高的场所工作的入员,应先以触摸接地金属器件等方法导除人体所带静电,方可进入。同时还要避免芽化纤衣物和导电性能低的胶底鞋。以预防人体产生的静电在易燃易爆场所引发火灾及当人体接近另一高压电体时造成电击伤害。

3.酸、碱工作安全规定

对从事与酸、碱接触的工作有如下要求:

(1)凡从事酸、碱工作的操作、装卸、搬运、检修等人员,

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否则,禁止作业。

(2)在夜间工作时,有酸、碱设备和容器的地方,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夜间无照明的情况下不得进行。

(3)对酸、碱设备容器、管线检修时,要清除内部的残余物料,对其中和、清洗、吹扫至无伤害作用。

(4)在检修时,要提防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配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具。

(5)对设备、容器、管道检修时,要特别注意腐蚀情况,并严防掉进盛放酸、碱的容器中,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6)存放酸、碱附近的地沟,必须设有牢靠的盖板,并保持经常盖好。

(7)禁止带压拆酸、碱管线法兰和阀门。

(8)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

(9)酸和水调合时,禁止将水往酸里倒,必须先装好水,然后再往水里缓缓加酸调合,以免酸溅出烧伤人。

(10)在酸、碱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便于冲洗用的水管。HF酸区急救室要确保良好状态,各种防护、急救设施要保持完好。

(11)在酸工作区要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划定防护区域,禁止闲人出入。

发生意外情况和出现事故,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正确使用气瓶

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双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O℃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

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罐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5.氧气、乙炔使用,慎防火灾爆炸

氧气钢瓶,氧气储罐、液氧储罐、输氧管道,氧气压缩机、氧气灌装系统严禁油、油脂、有机物、可燃物与其接触,因为这类物质与经压缩的高浓度氧气接触易发生剧烈氧化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操作人员也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或油污的手套、工作服、抹布等去揩擦或接触氧气钢瓶,减压器等。

游离状态的乙炔气体是相当不稳定,容易发生聚合,极易燃烧爆炸,所以乙炔发生器的产气、输送、灌装、运输、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温度、控制压力、控制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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