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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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劳动合同的解除


4.1.1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与分类
1.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 这是 2)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未履行完毕前进行。 3)劳动合同解除形式法定。 4)劳动合同的解除。 2.劳动合同解除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方式的不同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2)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依据不同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3)根据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中是否包含当事人的过错分为:有过错解除和无过 错解除。 4)以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合同一方预先通知对方分为: 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 5)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和用人单位单方 解除(辞退)。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本章导读】

本章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 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的 终止及后果等。
【导读案例】


1980年10月,刚满16岁的陈渝(化名)因补员到某公司上班,从事喷 漆工作。与大多数年轻人一样,陈渝酷爱读书,刚参加工作不久,陈 渝就先后考取长安职工大学大专、湖南大学大学本科。之后又分别在 1994年和1997年考取重庆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001年5 月,公司将陈渝送入清华大学作博士后研究,学习费用和科研项目均 由公司提供,直至2003年6月结束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在职期间曾 担任公司重点项目的副总设计师,及公司汽车研究院某工程所副所长。 公司与陈渝在1996年1月签订的《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上约 定:陈渝学习期满回单位工作后,服务期限为十年;若在服务期满前 离开公司须赔偿从“委托培养研究生”至“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期 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学习等费用),另加违约金5000元。2003 年8月,双方再次签订《协议书》约定: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按公司人才 流动管理办法执行。2005年7月,陈渝以应邀参加美国一个研究项目 为由,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于8月26日离 开公司。同年10月,公司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 求陈渝支付委托培养博士基本赔偿费用160万元、出国基本赔偿费用 60万元等合计310余万元的巨额赔偿。 问:1. 陈渝是否应当向公司支付赔偿金?2. 如果应当支付,范围多大?
4.2 劳动合同的终止


4.2.1劳动合同终止的含义
1.劳动合同终止的含义 所谓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灭 或经判决、裁决而消灭。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 劳动关系依法被终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般不再执 行原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义务,但依约定和诚实信用 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应履行一定的后合同义务, 如竞业限制、保守秘密等义务。 2.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 1)发生原因不同。 2)法律后果不同。


4.1劳动合同的解除


3.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90条指出:“劳动者违反 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 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的前提至少有两个:一是新用人单 位负有查验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终止、解除 劳动合同凭证的义务;二是新用人单位未履 行该项义务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的后果。

4.1劳动合同的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4.1劳动合同的解除





4.1.3劳动合同解除的后果 1.用人单位的义务 1)支付经济补偿 2)支付医疗补助费 3)支付经济赔偿金 4)附随义务 2.劳动者的义务 1)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附随义务。
4.1劳动合同的解除



4.1.4 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 1) 适用损害赔偿的前提。 2)须正确区分赔偿金、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而计算的,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这里的“以上”、“年满”包括本数,而“不满”则不包括本 数,比如一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恰好是6个月,若符 合给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 济补偿金;相反,即使差1天满6个月,用人单位仍只需支付半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4.2 劳动合同的终止


4.2.2.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是指始于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终于劳动合同终止的 这段时间。劳动合同期满是最典型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 满,表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 动合同已经没有了继续存在的必要。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缴费年限已累计满15年。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里的“死亡”包括自 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 定的程序推定失踪达到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并予以宣告的制度。


4.1劳动合同的解除
源自文库

4.1.2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协议解除的含义 所谓协议解除,就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当然也允许其自 愿协商解除,而不问解除的理由和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表示同意即可。 2)协议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就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具有 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3)协议解除的后果。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易言之,如果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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