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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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1、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要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3、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有衬垫,然后试吊离地面0.1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4、起重区域周围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吊钩升起高度至2米以上。

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胶圈。

2、气瓶附件失效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气瓶。

4、气瓶中的氮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05MPa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按时送检压力表,合格后使用。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报警电话是否有效,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5、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用紧急报警装置,通知电梯管理人员,电梯管理人员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6、电梯管理责任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11、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3、行车工必须严格执行其中机械“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b.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c.斜拉物体不吊;

d.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g.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h.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i.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j.钢水包过满不吊(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遵守厂内交通运输有关规则。

2、叉装物件时,必须明确被装物件重量在叉车允许装载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厘米后检查叉车的稳定性,确认无超重现象后方可运输。

3、叉装时,物件应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的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物件。

4、物件提升到离地10-30厘米之间,将叉齿全部后倾方可行驶。

5、起步时,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变换前后方向,需待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

6、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内作业。

7、严禁叉齿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8、作业结束后,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叉齿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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