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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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联盟校)、中心校:
近期,市教育局将召开整治非法办学工作推进会议,按照省、市政府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文件要求,在6月底要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在此期间,省、市督查组不间断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请各学区(联盟校)加强对辖区民办办学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明察暗访频次,促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营业。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办学、非法办学乱象。对不服从规范管理,存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一次性收费时长超过3个月,虚假广告宣传,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或全天候开班培训等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坚决查处,列入“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教育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推荐、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凡违反相关规定,一
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学校等形式,要引导家长客观理性看待子女成长与校外培训,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校外培训安全,辨别机构办学资质,选择经审批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远离非法培训,对乱收费、虚假宣传、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等行为积极举报。各学区(联盟校)检查情况每周5下午5点前报教育局职成教科(迟报漏报的将在学校绩效考核时扣分)。
蒙城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